兩會期間,北京評論家金仲兵先生為農民養老多次撰文呼籲,此文是對其三篇文稿的綜合。
一、農民養老金成兩會亮點
1、今年兩會的最大亮點,恐怕是「農民養老金再提高20元」,以及幾位良心代表提出的提高農民養老金建議了。
據《鳳凰網》消息,全國人大代表郭鳳蓮也支持提高農村老人福利,可以每人每月給500元養老金,幫助他們過好晚年。
這些建議和看法,讓這個老大難到幾乎被人遺忘的大事情再次擺上輿論場,確實振奮人心。但是,在現有養老金尚待足額落實的前提下,又讓人產生很大的失落感——這些良心建議,都出自非農民代表之口,或許只能起到短期引導話題和撫慰人心的作用。
養老金話題,讓人想起剛剛過去的河北農村冬季燃氣取暖事件——二者的內在關聯度非常高。如果農民有錢,就不至於挨凍!
希望這個輿論熱度能保持得久一點,在今年的冬天,用得起政府號召的燃氣取暖。
二、「農民沒交保險」,是沒有資格交
1、針對養老金話題,馬上出現不同觀點,比如:就算給了農民錢,他們也不花——在上篇文章中已有回答,核心就是給得太少,不敢花。
2、「農民沒交保險」,這個質疑也很有代表性,意思是因為企業職工和編內人員都交過,才有了領取的資格。
其實,這種認知更多是對當代史的無知。也難怪,史料本來就很少公開,媒體傳播力度自然也不會大,知之者寥寥。
3、真實情況是,在保險機制剛剛建立當時,農民是沒資格、沒機會、沒渠道、沒地方繳。並且,部分職工和編內人員還有不同程度的財政補貼,即「視同繳納」。
一里一外,不但從保險制度之始就拉開了差距,更是從一開始就體現出有和無的本質區別,農民成為被保險機制遺忘的人群。
4、如果我們認定農民是一種職業,這種職業應不應該被統一納入保險機制呢?
三、提到農民養老金,錢從何來?
國家財政基本盤就這麼大,提到農民養老金,錢從何來?這也是不少人提到的又一個現實問題。
1、「削峰填谷」:
最重要的是,對現有養老金分配架構進行「削峰填谷」式改革,削低最高的,填補最低的,拉近高低差距,就能大幅提升農民養老金額。
退一萬步,能不能在增幅上適度向谷底的農民養老金傾斜一些呢?
2、優化財政:
對不必要、不合理、面子工程等財政支出項進行優化和壓縮,對違反經濟規律、低效率、沒有盈利前景的重大項目,立刻下馬關停,對新項目嚴格論證,開展社會監督,將冗餘資金用於民生,如農民養老金。
其實在08經濟危機之前的經濟過熱期,一直持審批緊縮原則,省下不少財政資金。
3、區域標準:
一是按照全國視角的各群體養老金平均值大致平均,如上所述。二是按照各大行政+經濟區域當中的區域各群體平均收入進行計算。既有國家標準,也照顧地域差異,公平與效率兼顧。
三、提高農民養老金,即可保證冬季燃氣取暖
1、兩會,讓農民養老金話題有了一定熱度,說明在農民群體中,吃飽穿暖仍是一個問題。
試想:如果農民養老金達到全國平均水準,剛剛過去的這個嚴寒的冬天,河北(華北)農民就不至於用不起燃氣,而是硬生生地挨凍了。
這兩件看似風牛馬不相及的事情,在平時或許很難讓人關聯起來,但作為全能價值交換的貨幣手段,養老金確實能夠起到完美的禦寒功能。
這筆帳也很好算。成本方面:一個100平方米的房屋整個冬季(約4個月)的費用在5000元至10000元之間。
按照全國平均養老金水平,月人均2000元計,4個月8000元,農民足以支付冬季燃氣取暖費!
由此可見,養老金何止是金錢和物化,更是制度的溫度和生活的希望。
2、盤活現有財政,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占比太低:25年全國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支出為8.1萬億元(人社部2026年1月27日)。有報導指為6.8萬億元,但未包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即農民項。
為什麼?因為1.8億農民可領取的月人均額度只有200元(這還是高估了),月總額度360億,年總額度只有4000多億,占比約6%,太少,直接忽略了。
「削峰填谷」:按照現有領取養老金人數統計,農民1.8億+職工1.2億+離退休0.25億,總人數按3億。支出總額約7萬億,得出人均額度為1900元左右!
這個結果讓人大吃一驚,也遠超兩會代表們的預期,說明具有巨大的改革空間!
「小步快跑」:在不增加更多財政投入、不動現有利益格局的前提下,首先可在增幅上慢慢向農民傾斜,用「小步快跑」拉近差距。
其次,學會過緊日子,堅守中國優先且民生優先,尊重經濟規律和市場規律,不論在哪個財政領域,只要稍微擠一擠,擠出的水分就足以大幅提高農民養老金,不會對現有機制傷筋動骨。
3、既得利益:因為要動少數人的蛋糕,「削峰填谷」似乎是改革的核心難點!
首先,改革肯定有得有失,捨得之間,沒有「既要又要」的雙贏局面。
其次,包括不少高福利群體,因為有足夠的財務冗餘,很通情達理,也支持部分傾斜,所以,削或補不是財政和財力問題,而是決策者有沒有意願、良知和勇氣。
四、農民養老金,三盤菜中最少的一盤
1、保險制度,城鄉兩盤菜
上世紀90年代,為應對國企下崗職工問題,以財政補貼牽頭,建立了「三條保障線」為核心的多層次城市職工保險制度。
同期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基本的誠信和互信,農民自繳有限,沒有財政補貼資金不足,覆蓋面窄,形同雞肋,最終流產。
當時有農民結婚,多被強制捆綁繳納,不然不給登記。近年,有人終於討回本金,仍是當時的每人200元,相當於被強征、強捐。
2009年,「老農保」名義上被「新農保」取代,但後續工作沒有銜接,也沒告知已繳費農民,二次流產。
農民已經參保,卻又失去保險,被實實在在地坑了、耍了一把。這一嚴重結果,導致農民對保險的態度十分冷淡。
再後來,「新農保」這個雞肋又被賣了一次,併入當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因為農民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95%的絕大多數,所以相當於回到最初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市幾無關係。
可見,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基本上是城鄉「兩盤菜」。如果考慮到編制內外,可以細化為「三盤菜」,農民處於有無之間的最低等級。
2、農民的經濟、財政貢獻
多年來,以低糧價為代表的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機制,造成城鄉二者的產品和服務價格不對等。十多年前的數據顯示,改開前幾十年,從三農抽取了70多萬億的經濟利益!
正因為農民市場議價資格被弱化,在後來的城市化和商品化時代,進一步導致農民工勞動力價格仍然執行低薪酬的「慣例」。
在改開前的非市場化時代,農民要承擔大量的義務工(沒有工資報酬),從事農田水利、交通設施等基礎建設,也就是徭役。
農村實行自治政策,但自治浮於理論,農民卻要養活大量的基層公職人員,來管理農民自己。失去權利同時,還增加了成本支出。
對三農價值的全方位弱化,保證了社會財富的高積累和高增長,才有了人口紅利、中國製造、大國崛起等光鮮敘事。
3、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1)、養老金制度是社會財富二次分配的根本,是各國通行的普惠型基礎福利,是財政占比大項,目標是促進發展效率之後的社會公平。與國家貧富和財政鬆緊的關係是:錢多了多花,錢少了少花,但不能有人有的花,有人沒得花。
如果農民是一種職業,養老保險是一種福利制度,就一定要將農民統一納入。這也是一場遲到、迫切且深刻的分配機制改革。
(2)、由於先天設計失衡,農民錯過了歷史機遇,當現在需要養老保險時,卻少有、難有。所以,設計者必須拿出基本的誠意,即刻打破這一差序格局。
無論如何,絕不能反其道而行,持續犧牲農民利益,人為拉大貧富差距,讓窮的越窮,富的越富了。
4、隔壁的日本人多地少,但有不少可借鑑之處:最絕的是,日本是土地私有制,可以世代傳承;有農民自己的組織,擁有與土地相關的所有產品和服務的話語權。這是一切的關鍵前提。
大體而言,日本農民有基礎兜底+補充激勵+國家托底,農民願意繳、繳得起、老來領得多。農民把農田傳承給子女後,依然能正常領取年金;政策對農業傳承、高齡農民有專項傾斜。80歲前離世,家屬可領取一次性死亡金;繳費困難可申請減免,不會因為一時沒錢斷保,徹底打消農民參保顧慮(參考:媒體號「燒焦的蛋白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