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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薈山:昝愛宗案件終審,維持原判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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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下午,由杭州市拱墅法院宣讀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昝愛宗「尋釁滋事」一案的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與昝愛宗同案的鄒巍因「另案審理」,目前尚未終審判決。由原審法院代為宣判,表明二審杭州中院並非公開審理,而是所謂的「書面審」。昝愛宗和鄒巍案的二審為什麼不能公開審理,而是書面審?個中緣由當局諱莫如深,原因在於該案的焦點問題是紀念劉曉波、海祭劉曉波!

2024年7月13日,昝愛宗與浙江民主人士鄒巍、毛慶祥、汪雪娥(呂耿松夫人)、程雲惠(王東海遺孀)、莊道鶴、嚴忠良等人在海寧錢塘江口海祭紀念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逝世七周年。當天夜裡及次日,參與海祭活動的人士全部被抓,涉嫌罪名均為「尋釁滋事」。昝愛宗和鄒巍因初期不接受警方的訓誡筆錄,堅持「零口供」而被刑拘、逮捕、起訴、判刑,羈押至今,其餘人士坦然承認參與海祭活動,簽具訓誡筆錄後被警方陸續釋放,「另案處理」。

2025年9月16日和19日,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先後「公開」開庭審理鄒巍、昝愛宗海祭劉曉波「尋釁滋事」案。法庭很小,只有8個旁聽席位,且被官方人員提前占座,只許家屬1人進入,其他人士則被嚴加盤查,一律擋在法院外不許進入,「敏感人員」更是由其所在轄區派出所提前就地控制。2026年2月13日,杭州市拱墅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鄒巍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昝愛宗有期徒刑三年。可笑的是,這起因杭州民主人士和自由寫作者海祭劉曉波以及被傳喚後「零口供」所引發的政治迫害案件,庭審後的判決書卻隻字不敢公開提及海祭一事,僅列舉鄒巍在疫情期間曾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昝愛宗在2006—2024年期間曾在網絡媒體上發表的部分文章作為證據定罪量刑。法庭認為,「被告人鄒巍及其辯護人所提鄒巍僅接受採訪,為散布虛假信息的辯解及辯護意見有違常理且於法無據,均不予採納」。昝愛宗認為自己海祭朋友劉曉波無罪,所寫的一些網絡文章屬於輿論監督和言論自由範疇,如果構成侮辱誹謗或名譽侵權應當由被批評的領導人或其家屬來提告,不應該成為檢控公訴案件。昝愛宗的辯護律師認可檢察官關於部分文章存在「侮辱」最高領導人的內容,符合「尋釁滋事」的內部解釋但尚不足以構成犯罪。昝愛宗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認為自己海祭劉曉波無罪,一審判決書刻意迴避不提海祭緣由屬於認定事實不清;若以寫作定「尋釁滋事」罪則屬定性錯誤,不如定煽動顛覆罪更加合適。請記住給昝愛宗、鄒巍定罪的這幾個法官的名字吧: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審判長陳煥煜,審判員吳煜、郭清華;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劉小兵,審判員馬駿、方世宏。他們昧著道德良心給無罪的人定罪又做賊心虛,隻字不敢提及本案的真實背景——海祭劉曉波!他們甚至給辯護律師施壓,不准公開本案的起訴書和判決書!

昝愛宗、鄒巍因在錢塘江入海口祭奠劉曉波獲罪判囚,「人民法院」成為大陸當局迫害民主良心人士和自由寫作者的道具,這漫漫黑夜還能苟延多久?囚歌在杭州半山低吟,自由的縫隙也在悄然前行……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獨立中文筆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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