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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不應該虐待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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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已經有一百多個國家通過了全國性的《動物福利法》。動物福利絕非某種小眾的極端網絡思潮,而是受全球三分之二國家認可的現代法治社會主流治理理念之一。

很多網民因為不了解什麼是動物福利,只是基於網絡上的一些段子、笑話和刻板印象,就將動物福利的支持者簡單等同於「貓狗孝子」「魔怔人」「虛偽白左聖母」「動物比人重要」。

其實這些網民(還有一些過於情緒化的動物保護愛好者)是把動物福利和動物權利這兩個概念混淆了。動物權利是一種非常激進的主張,認為動物和人完全平等,甚至認為人類不應該吃肉、不應該把動物視作資源。

但現代動物福利制度的核心並不是賦予動物與人完全相同的地位,也不是禁止人類利用動物,而是在承認人類利益優先的前提下,要求人們避免對動物施加不必要的痛苦和虐待。

從法學角度來說,《動物福利法》完全屬於「人類中心主義」框架之下,法律所限制的不是人類利用動物的行為本身,而是利用過程中不必要的痛苦和虐待。因為雖然動物沒有和人平等的權利,但它們終究擁有生命和痛覺,對於能夠感受痛苦的生命,人類在擁有支配能力的同時,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這種思想的源頭是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家Jeremy Bentham)

這也是為什麼科學界公認的擁有發達神經系統,能感受到痛苦、恐懼情緒的哺乳動物、爬行動物、鳥類會受到《動物福利法》的嚴格保護,而科學研究還沒有定論的魚類則在地位上不如它們,而昆蟲則暫時完全不受《動物福利法》的保護。

而第一部現代《動物福利法》的誕生,其實並非是為了保護「可愛的寵物」而是上世紀中葉英國人發現密集養殖的豬和雞生活在連轉身都困難的狹小籠子/柵欄內。而一旦改善動物福利,增加他們的活動空間,減少痛苦後,雞和豬的健康狀況都明顯好轉,母雞產蛋率上升,豬仔的存活率也得以提高。而且許多國家推動反虐待動物立法,並不完全是為了保護動物本身,而是在預防暴力文化的擴散,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就像為什麼很多國家要立法處罰破壞、侮辱屍體的行為?屍體顯然並非「權利主體」,甚至沒有生命和痛覺,從科學上講已經不會受到實際傷害了。有些屍體甚至已經沒有親人和社會關係,但法律依舊保護屍體不受侮辱,就是因為社會普遍認為「把侮辱、破壞生命殘留物當作娛樂是一種危險價值觀。」

同理,將虐待弱小的動物的行為當作娛樂,將殘忍當作炫耀資本,這種價值觀一旦被社會默許,其危害往往遠遠超出動物保護議題本身。同時大量犯罪學研究發現,嚴重虐待動物行為與:家庭暴力、兒童虐待、暴力犯罪存在統計相關性。因此譴責、懲罰那些虐待動物者,其實也是在預防社會上的弱勢群體不被潛在的犯罪分子暴力侵害。

在當下的中國,雖然動物福利依舊沒能成為普遍的社會共識。比如有一些地方依舊食用來源不明的狗肉,農村和很多剛剛城市化的地區的文化依舊認為狗只是用來看家護院的工具,而非伴侶動物、家庭的成員。同時城市裡也有大量不負責任的寵物主人,喜歡棄養,不牽繩遛狗,不打疫苗,所以相關立法在網絡上的爭議依舊非常大,國家也沒有專門管理非畜禽動物的zf部門,絕大部分基層晶哥們也估計完全沒有接受過任何的相關培訓,所以執法者是不知道如何妥善處理此類事件的。

按照現行法律,寵物只是被當成主人的財產。但即使按照財產權邏輯來看,財產所有者也不意味著可以為所欲為,公權力依然應當基於公共利益、社會秩序和文明價值,對某些行為進行限制。就像一個人擁有房屋,不意味著他可以在裡面縱火或者聚眾吸毒。擁有汽車,並不意味他著可以危險駕駛。所以儘管當今法律條文中有一些臭名昭著的淪為口袋罪的罪名,但像羅翔老師這樣的法學研究者仍不主張將其完全廢止,原因就是為了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利用其來兜底懲罰像「山姆打包哥」這種假裝女性騙走寵物,之後不僅殘忍虐殺動物,還通過網絡傳播、販賣視頻牟利的惡人。如果不嚴懲他,可能會形成示範效應,引發更多人為流量和利益而模仿這種行為,從而進一步挑戰社會公共利益和倫理底線。

歸根結底,動物福利並不是一種幼稚的浪漫幻想,而是一種關於人類自身的文明要求。它衡量的從來不只是動物過得怎麼樣,更是在衡量一個社會如何對待那些無法發聲、無法反抗、完全處於自己支配之下的生命。因為一個社會真正的文明程度,往往體現在它如何對待弱者。有人說一邊吃肉一邊喊保護動物,這就是一種虛偽,但人類文明的發展不就是一代代人的虛偽逐漸演變為社會共識的過程。如果完全不虛偽,不用展示給別人看的道德來約束自己內心的幽暗,那人類和很多反動保人士口中的所謂「畜生」又有何分別呢?還有些人認為動物福利和人的權利相比並不是一個優先級更高的事項,但優先級更高的事項似乎也沒見幾個人去爭取呀,我覺得當勇敢的人在抗爭的時候,還是別在旁邊說風涼話了。對於所有對保護動物持懷疑態度的朋友,我推薦去他們去關注B站UP主爬行天下,這個UP主是一個非常現實主義的動保人士,主要關注野生動物保護,我覺得他這種野生動物保護優先,城市小動物採取非立法手段保護的理念可能和中國當下國情更匹配。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微信公眾號-世界之敵的敵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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