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年到長沙拜會一位神交已久的忘年網友,好友是山東人,南下老乾,姓黎,91歲高齡,硬朗健談。閒聊中得知他有兩個家,五個子女。一個家在老家山東,有個70歲的兒子;一個家在長沙,二兒二女,都是60以上的人。兩個老婆都已西去,山東老家的那個老婆是1951年離婚的,上世紀70年代逝於山東老家。長沙這個老婆是離婚後的續弦,逝於上世紀80年代長沙新家。當時我很奇怪,山東老婆既然與他離了婚,怎麼還在他家呢,基於禮貌,不便相詢,拜別後帶了一肚子不解的狐疑。
離長沙後我就去了益陽看望十幾年沒謀面的二哥,在與二哥的閒嗑中,我無意間說起了老黎的事,並把一肚子狐疑與好奇說了出來。未料二哥聽了我的話,忽然變的默然無語,眼角隱隱滲出了淚花,我不知自己闖下了什麼禍,一時不知如何是好。看著驚慌無措的我,二哥從紙盒抽出一張紙巾拭了拭眼睛,苦笑著對我說,不管你的事,是我自己太多愁善感了。
二哥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感慨地對我說:「老黎這樣的事,不是個別,是當年普通的現象。你那時剛則出生,沒見過,所以才感到奇怪。」二哥看著我,忽然問道:「你還記得潤淑表姐嗎?」「當然記得,不就是那個與我們家有百多年世交的陳家女嗎,1956年還幫大姐在長沙找了份好工作。」「是,就是她,她的老公文革後過世了,自己沒生過一兒半女,現在百病纏身,生活難以自理卻無人照看,可憐!你知道嗎,她是我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家鄉的人們都說我倆是金童玉女,天生的一對,我們自己也都把對方當作家人。解放前夕,她在長沙女子學校讀書,我在新化讀高工,情竇初開的我倆飛雁傳書,免不了甜語蜜話,情詩艷詞,你來我往,其樂融融,二人都沉浸在無比幸福的熱戀中。」
「那你們以後為什麼沒走到一起呢?」我忍不住發問。
「我不信命,你信八字,在這件事上好象只有藉助你的八字論解釋了。1949年解放軍大舉南下,湖南解放了,我投筆從戎,參加了四野的39軍。所在的部隊完成清剿國民黨廣西殘部及地方武裝後,奉命北上遼寧,從丹東出國入朝,打響了抗美援朝戰爭。」
「你參軍與她有什麼關係?」我忍不住插嘴。
「當然有關係,你知道嗎?我們那個連名義上是一個連,實際上有250多人,超過兩個連的編制。1953年回國的時候,這個連只剩下三十來個人,還包括肢體不全的傷殘。你可以想像,戰爭是多麼殘酷。我對她用情極深,卻難預知自己會在哪個時候戰死,我害怕因我的死亡將會給她帶來難以想像的痛苦,就斷絕了與她的書信往來。」
我理解地點了點頭,「但是,回國後你可以去找她呀。」
「是啊,回國後我馬上想辦法與她聯繫。首先我寫信到她原來就讀的學校,但是,她早已從學校畢業,學校也不知她去向。後來向熟人打聽,也沒著落。直到1955年回湖南探親,在長沙竟然不期而遇。」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我插嘴慶幸。
「可是,你哪裡知道,今日伊人非昨日伊人,她已經是別人婦了。」二哥的話讓我大大的吃驚,「她不是也很愛你嗎?怎麼快就嫁人了呢?」「你不知道土改時她家的情況,你也不會理解她的做法。她家是東安縣地方望族,父母被劃為地主,她哥哥也和我一樣參加了志願軍。湖南解放時,她也畢業了,省城沒有她的落腳點了,只得回到家鄉,與她父母在土改運動中擔驚受怕地熬日子。她不甘心長居東安,就到長沙來找工作,在找工作中遇到了她現在的丈夫老王。老王從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就被她的出眾美貌、清純脫俗所吸引,一味鍥而不捨地苦苦追求。」
我問:「老王有什麼來頭,聽大姐說老王比潤淑姐大了近二十歲,他不可能沒聚過老婆吧。」「老王是山東人,抗日時期的老黨員,南下幹部。是的,他已經結婚,而且生有兒女。老婆在老家幫他哺養兒女,照顧公婆,種地做家務,一手撐著整個家。他為了與潤淑結婚,把老家的老婆離了。」
「這不是現代陳世美嗎,這樣的行為難道政府不管,黨組織不管?」
「你沒經過那個年代,不知道那時的情況。告訴你,那時候象他這種情況太多了,普通的不能再普通。而且這種做法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新中國『婚姻法』保障人民婚姻自主,結婚、離婚自由,這是人類進步的表現。舊社會農村青年都沒有過自由戀愛、自主婚姻,從來都是父母之命,謀妁之言。而這些南下幹部只要給當地政府寫封信,說自己的婚姻是封建包辦婚姻,所以申請離婚,地方政府就會按照他們的意思判離,也不需要女方的同意,只要通知女方就行了。」
「哦,這麼簡單,那子女撫養,財產分配怎麼辦?這些具體的工作政府卻是包辦不了得哦。」
「這你就不懂了,那些另尋新歡的南下幹部,當了官,有了高薪,早就視老家為包袱,哪裡還在乎那些可憐的財產和衰老的爹娘,只要准其離婚,當然樂意淨身出戶。這樣一來,女方仍住男家,一切照舊,只是與男人沒有了婚姻關係,這種歷史上從沒有過的『離婚不離家』的現象是應時而生。對女方來說,就是有千萬個不願意,不甘心,又有什麼力量反抗呢,難道去和政府、政策作對?唯有逆來順受啊。她們只能怨自己的命不好,離就離吧,沒有男人也得活下去,好在男方遠離老家,兒女、土地、財產……依舊。反正男人過去行伍打仗,一直很少回家,就當還在打仗吧,只是少了個盼頭而已。她們就這樣繼續留在男方家裡,撫育孩子,侍候公婆,養家餬口,承擔著原本應該男人承擔的責任和勞作,渡過餘生。」
「可是,潤淑姐心中有你,是不該答應老王的追求哦。」
「潤淑本是個大小姐,一直錦衣玉食、養尊處優慣了,土改後忽然變得一無所有,吃飯也成問題。急於找個工作解決衣食問題,卻又一時難以遂意。在這度日如年的時候,與我又斷了聯繫,連精神上的一點慰藉也如煙雲消去。現實容不得半點浪漫,在這樣的困境下,面對一個大官的垂青,焉有不動心之理?人,不是個個都是聖賢。」
二哥的話,我還是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沉思一會,我又問他:「共產黨組織一直最重視政治思想工作,難道對黨內出現普遍性的陳世美現象不聞不問?這些陳世美難道不怕受到黨紀處分?」二哥一時語塞,回答不上來。
後來我將同樣的疑問請教他人,有人對我說:二千多年前孔聖人就說過『食、色,性也。』兩性關係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天性,不可否認,共產黨的幹部具有的革命性,但同時也具有人的本性。一些南下幹部離婚再娶現象凸現了戰爭年代所蓄積大量問題在和平年代爆發性的補償,也是建國後在中國社會制度變遷中自由婚姻與封建包辦婚姻的斷裂與衝突的產物。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解放婦女,提高婦女地位是新中國一大特色,《婚姻法》讓絕大多數中國婦女獲得了新生,但任何新生事物都免不了有負面效果,象這些被新式陳世美所拋棄的怨婦,只能含冤抱屈地為婚姻法買單了。
也有人說:一些南下幹部進城後,從底層的窮小伙變成大權在握的大官,見識廣了,眼光高了,出息了,成為上流社會的人了。不願意與在基層的家人混在一起,不甘心再過底層人的生活。他們構築起新的、溫馨的、有品位的暖巢,過著愜意的上層人生活。他們反饋給家中苦累、苦撐、苦等的老婆是一紙休書,為了快活無慮,他們中的一些人一直都不回老家看看,個別人甚至連父母過世都沒回去看過,更別說懺悔及希望得到前妻的原諒。
還有人說:那時候,進城後換老婆的人,其上級領導大多也是換老婆的人,批評別人進城後換老婆,也就等於批評自己。以私人觀點考慮,五四新文化運動就是主張人的自由,革命就是要反對封建包辦婚姻。從政治組織方面考慮,南下進城幹部數以十萬計,難道讓他們都把農村裡的老婆子女和父母都帶進城去,那又是多少人,將會產生多少負面效應?與其負面效應大於換妻的負面效應,不如默許換妻,輕裝進城。建國以後,幹部的婚姻是受組織干涉的,離婚與結婚,首先要得到組織批准,所以說南下進城幹部休妻換妻現象與組織無關是說不通的。
建國初期,幹部的婚姻變遷,符合社會發展的大趨勢,具有反封建、立自由的進步意義。同時也應看到,犧牲了部分底層勞苦婦女的利益,使那些本來就很不幸的女人雪上加霜,橫受悲悽屠戮。
201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