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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通知:7月1日實施!退休人員也需繳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制度的決策部署,解決省直管單位參保失能人員長期護理基本保障需求,山西省醫保局、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稅務局6部門聯合印發《省直管單位長期護理保險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擬於2026年7月1日起實施。

《實施細則》明確了省直管單位長護險的參保範圍、籌資繳費政策、護理服務、待遇保障、基金監管等政策措施。

參保範圍方面

省直管單位長護險覆蓋參加省直管單位職工醫保的職工及退休人員、省直公費醫療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參保。參加居民醫保的18周歲以下未就業人員可跟隨父母或其他法定撫養人等在省醫保經辦機構參加長護險。

籌資繳費方面

長護險與職工醫保同步繳費。省直管單位長護險費率為0.3%,在職職工單位和個人同比例分擔,各為0.15%,繳費基數為職工醫保繳費基數,單位繳費率從職工醫保費率中平移;退休人員由個人按0.15%的費率繳費,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12月份本人基本養老金。個人繳費從職工醫保個人帳戶代扣代繳。18周歲以下未就業人員跟隨參保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撫養人所在用人單位組織參保登記。

護理服務方面

符合條件的失能人員可選擇居家、社區或機構護理,享受長護險待遇。護理服務機構實行定點管理,符合條件的機構可申請定點。定點護理服務機構依法與護理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護理服務人員納入醫保經辦機構資訊庫後才能從事長護險護理服務。

待遇保障方面

失能人員居家、社區和機構護理待遇標準:單位職工、退休人員等就業人員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6920元,支付比例分別為75%、70%、65%。重度失能等級Ⅰ級、Ⅱ級、Ⅲ級,居家護理基金月支付限額分別為1310元、1360元、1410元;社區護理分別為1260元、1290元、1320元;機構護理分別為1170元、1200元、1230元。

18周歲以下跟隨參保的未就業人員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2240元,支付比例分別為55%、50%、45%,並根據選擇的護理類型及失能等級分別確定基金月支付限額。

為鼓勵引導參保人員連續參保,《實施細則》對未在制度啟動時初次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不低於6個月的待遇等待期,參保人可按規定對待遇等待期進行修復。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當前長護險制度正在逐步推進中,還未全面建制,參保人員可在太原市享受長護險待遇,暫不具備在異地享受待遇的條件,異地居住的參保人員尚不能在居住地享受待遇。今後將按照國家安排部署,逐步健全機制,破解異地享受長護險待遇的難題。

保險費繳納

(一)用人單位。參保單位7月1日起降低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至8.25%,增加長護險單位繳費比例0.15%,兩險相加單位負擔比例總額仍為8.4%。

每月在稅務部門辦理基本醫保繳費業務時,同步辦理長護險單位部分繳費業務。

(二)在職職工。單位部分繳費實收到帳後,醫保部門從職工醫保個人帳戶按規定的繳費標準代扣代繳長護險個人部分費用。

(三)退休人員。

1、確認繳費基數。參保單位每年12月在醫保網廳核實確認醫保部門從省社保部門匹配的退休人員繳費基數。

首次核實確認工作安排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間單位登陸醫保網廳,對本單位退休人員進行繳費基數的核實確認;期間未核實確認的單位,視為同意匹配的繳費基數。數據匹配有誤的,單位可通過網廳或線下提供印證材料調整;未匹配到繳費基數的退休人員,需要單位自行核實錄入繳費基數。

2、選擇繳費方式。自2026年6月26日零時起至7月5日24時止,開通線上、線下退休人員繳費方式選擇渠道。退休人員可通過醫保電子憑證打開山西醫保小程序(線上,見附件2)或前往醫保服務窗口(線下),自主選擇長護險醫保代扣代繳或現金繳費方式。選擇期結束後,未作出選擇的退休人員,視為同意醫保代扣代繳方式。

自7月1日起,單位醫保專管員辦理在職轉退休業務時,需同步確認退休繳費基數。對於退休後選擇現金繳費方式的職工,需提供經本人簽字的《現金繳納長護保險費知情同意書》,未提供的默認本人同意退休後醫保代扣代繳長護險費用。

3.繳納保險費。選擇醫保代扣代繳的退休人員(指單位確認繳費基數和視為同意繳費基數人員)7月16日省醫保中心從退休人員個帳代扣代繳長護險費用。次月起每月退休人員個帳劃入時同步劃扣長護險費用。

選擇現金繳費的退休人員,參保單位負責每月收齊現金,在醫保窗口辦理特殊繳費徵集業務推送稅務完成繳費,繳費時間同職工醫保。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錦繡太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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