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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56人判決為何不敢公開?許家印1人無期背後驚天權力鏈

恆大創始人許家印8月20日被判無期徒刑,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合計罰款超158億元。同日56名涉案人員獲刑,但官方未公開各自具體刑期,阿波羅網評論員王篤然分析或為掩蓋判決輕重懸殊、避免暴露背後權力保護網。案件已牽出多名中共高官及金融系統高管,恆大留下逾1300個爛尾項目,波及數百萬家庭。

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8月20日,恆大創始人許家印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財產,罪名涵蓋集資詐騙、單位行賄、職務侵占等。法院認定,2016至2021年間,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以大規模財務造假虛增資產、隱瞞負債,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等六項罪名。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分別被罰88.2億、70億元。許家印兩子許智健、許騰鶴同日獲刑。

同日甄立濤、柯鵬、杜亮、梁棟等56人被判1年10個月至18年不等,但官方未披露每人具體刑期。阿波羅網評論員王篤然分析:這一處理方式相當反常。56人刑期跨度極大,若逐一公布,外界很容易看出誰背景深、誰被重判、誰只是象徵性頂包,從而暴露"選擇性執法"的痕跡。恆大案背後牽涉的絕非集團內部人員,而是一整條從審批、放貸到監管的權力鏈條——若某幾人判決明顯偏輕,很容易讓人反推其"關係戶"身份,進而追問這層保護通向何處。用許家印一人無期徒刑塑造"首惡伏法"的敘事,遠比攤開56份判決書、暴露系統性腐敗鏈條更安全,模糊處理也為日後減刑、假釋留下暗箱空間。

案件牽涉多名中共高官:前司法部長唐一軍受賄超1億元,已判無期;貴州原書記孫志剛、體育總局原局長苟仲文均判死緩;海口原書記張琦、深圳原市長陳如桂均判無期。金融系統同樣淪陷:中信、招行、中行三名原行長均判死緩,光大原董事長李曉鵬判15年,四人均被指為恆大巨額貸款開綠燈。

恆大留下的是全國超1300個爛尾項目,分布280多個城市,未交付住宅估算最高達162萬套,波及500至600萬人。"保交樓"推動後仍有數十萬套未能交房,海南海花島等項目復建無期。判決強調退賠優先,但許家印落幕,並未填平這場吞噬無數家庭積蓄的窟窿——後續資產追索與破產清算,才真正決定這些家庭能否拿到鑰匙。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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