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7月22日(周三)向中國電商巨頭京東(JD.com)發出《異議聲明》(Statement of Objections),就其以約25億美元收購德國電子產品零售商Ceconomy(CECG.DE)一案,初步認定該交易可能涉及外國補貼扭曲市場競爭,並要求京東提出回應。
京東表示,收到《異議聲明》是歐盟《外國補貼規則》(Foreign Subsidies Regulation,FSR)調查程序中的正常步驟,公司將繼續配合審查,並重申仍相信這項交易有助於提升歐洲零售業的創新與競爭力,預期審查程序可於2026年下半年完成。
歐盟執委會於今年5月依據《外國補貼規則》對該收購案展開深入調查,並將10月2日訂為作出最終決定的期限,以決定是否批准這項交易。
歐盟審查:是否因外國補貼取得不公平優勢
《外國補貼規則》(SFR)於2023年正式生效,目的在填補歐盟競爭法的制度缺口。過去,歐盟主要透過「國家補助」(State Aid)制度約束會員國政府提供的補貼,對非歐盟國家(如中國等)向企業提供的補助則缺乏有效審查機制。
根據FSR,若企業接受非歐盟政府提供的財務支持,並因此在歐盟市場取得不公平競爭優勢,歐盟執委會可介入調查,並要求企業採取補救措施,必要時甚至可禁止併購交易。
歐盟所稱的「外國補貼」,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一是由非歐盟國家的公共機關提供財務貢獻;二是使特定企業獲得利益;三是可能扭曲歐盟內部市場競爭。
所謂財務貢獻的範圍相當廣泛,包括政府補助、優惠貸款、貸款擔保、減稅或免稅、政府直接投資,以及以低於市價出售土地或高於市價採購商品等措施。
歐盟執委會目前正調查,京東是否曾獲得中共政府提供的優惠融資、稅務優惠及各類補助,並評估這些支持是否使其在收購Ceconomy時,相較其他競標者取得不公平優勢。這也是本案審查的核心問題。
若歐盟最終認定存在扭曲市場競爭情形,可要求京東提出補救措施,例如調整交易安排、出售部分資產或採取其它行為承諾;若補救措施不足,歐盟有權禁止交易,並可對違反程序義務的企業處以罰款。
京東年報披露曾獲政府補助
京東於2014年在美國那斯達克(NASDAQ)上市,股票代號JD,並於2020年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代號9618。
京東歷年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的Form20-F年報中,均披露曾獲得政府補助(Government grants)或政府補貼(Government subsidies)。年報顯示,相關補助主要包括高科技企業扶持資金、物流園區及智慧物流建設補助、雲端運算與科技研發補助、地方政府招商獎勵,以及就業與人才培訓等補助。
不過,京東表示,相關補助均依照適用會計準則認列,屬正常政府扶持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亦莊)、江蘇宿遷(京東創辦人劉強東家鄉)、西安、武漢及成都等地方政府,近年均曾公布支持京東物流園區、智慧物流基地及供應鏈建設的相關政策,涉及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土地優惠及物流樞紐建設等措施。類似地方政府扶持政策在中國並不少見,阿里巴巴、騰訊、拼多多、美團等大型企業亦曾獲得類似支持。
然而,企業取得政府補助本身並不違法,歐盟此次調查的重點,在於相關補助是否使京東在歐盟市場競爭或本次收購交易中取得不公平優勢。
Ceconomy是歐洲最大消費電子零售商之一
Ceconomy旗下擁有MediaMarkt及Saturn兩大知名品牌,在德國、西班牙、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奧地利等11個歐洲國家經營超過1,000家門市,是歐洲最大的消費電子零售網絡之一。
分析人士認為,若交易完成,京東將可快速取得成熟的零售通路、品牌及供應鏈體系,較自行建立歐洲市場據點更具效率。
近年中國國內的電商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京東除面臨阿里巴巴、拼多多的競爭外,也受到抖音電商及快手電商等平台挑戰,國內業務成長趨於放緩,因此持續推動國際化布局,而歐洲一直是其海外發展的重要市場之一。
京東此前表示,公司仍相信這項收購將有助於提升歐洲市場的創新能力與競爭力,並將持續配合歐盟監管機關完成審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