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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車禍扯出地下軍火庫 中國男獲刑46年

31歲的中國男子孫明臣(Sun Mingchen,音譯)因一樁車禍意外扯出其非法持有的大規模軍火庫。泰國芭堤雅地區法院本周對此案作出判決,判處孫明臣46年重刑。

2026年8月3日,泰國芭堤雅地區法院判處被控非法持有軍事武器的中國男子孫明臣46年重刑。示意圖。

31歲的中國男子孫明臣(Sun Mingchen,音譯)因一樁車禍意外扯出其非法持有的大規模軍火庫。泰國芭堤雅地區法院本周對此案作出判決,判處孫明臣46年重刑。

《曼谷郵報》報導,法院於周一(8月3日)認定,孫明臣違反了《槍枝法》(Firearms Act)、《武器控制法》(Arms Control Act)及《無線電通訊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儘管其認罪對審訊具有實質幫助,但鑑於其行為對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法院在將刑期減輕三分之一後,仍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4年零24個月(合計46年)。

根據泰國法律規定,此類刑期實際最高服刑上限為20年。法院同時下令沒收全部涉案軍火及裝備。

在庭審期間,孫明臣對所有指控供認不諱;同案的第二名被告則否認指控。法院已暫時將第二名被告的案件移出審判列表,要求檢方在15天內重新提起訴訟,並繼續對該被告進行拘留。

車禍扯出地下軍火庫

該案源於今年5月8日晚間,孫明臣駕駛一輛轎車在泰國春武里府梭桃邑縣(Sattahip)翻車。警方接報趕赴現場處置時,在失事車輛內發現了一把格洛克26(Glock26)手槍及配套彈藥。這一發現引起警方高度警覺,隨即展開進一步調查。

隨後,警方搜查了孫明臣位於懷艾(Huai Yai)區的住宅,查獲一處規模驚人的地下軍火庫。被扣押的軍事裝備包括M16與M4突擊步槍、9毫米格洛克手槍、大量彈藥及彈匣、C4高爆炸藥、殺傷人員手榴彈、炸彈製造零件、防彈衣、防化學毒氣面罩、無線電信號干擾器,以及遠程信號收發設備等。

動態與背景疑點

警方調查顯示,孫明臣持有中國和柬埔寨護照,曾頻繁往返於泰國與柬埔寨之間,並持有發給非泰國籍人士的粉紅色身份證。在審訊中,孫明臣自稱患有抑鬱症,打算用這些武器進行自我傷害,否認計劃對他人使用。

然而,警方表示,涉案武器的來源仍在追查中,且初步調查已發現有部分泰國軍警人員涉嫌向其提供槍枝。

在拘留期間,孫明臣曾於5月11日在監獄內突發抽搐並失去知覺,被緊急送往醫院。醫務人員懷疑其因先天性疾病服用過量藥物,病情好轉後已被送回監獄服刑。芭堤雅地區檢察官辦公室表示,本案從逮捕到判決歷時不到三個月,展現了警方、檢方與司法機關的高效合作。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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