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受2015年「709大抓捕」影響的部分維權律師和公民群像。(大紀元製圖)
目前旅居美國的張仁,是「海外中國人權律師聯盟」發起人之一,曾因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和參與709案件辯護遭到中共的打壓。今年「709大抓捕」十一周年之際,他在回憶遭打壓的經歷時披露,溫州市警局一名治安大隊長曾專程赴北京警告他:「我們查過你在海關、司法局的檔案,雖然沒有查到你違法,但只要你繼續跟政府作對,我們可以製造你的事情,很容易。」
「我們可以製造你的事情,很容易。」
這句話只有十三個字,卻赤裸裸的道出了中共暴政的邪惡邏輯。
首先,它的邪惡在於將法律完全變成了一種無用的擺設。
在法治社會,警察執法必須遵循程序正義。一個人只有違法了,警察才有權力抓他。而有沒有違法,不是警察說了算,取決於他有沒有違法的事實、證據,取決於司法部門的裁定。如果一個人沒有違法,沒有哪個警察敢製造事端,有意嫁禍於他,那樣的話,警察就犯法了,就會受到制裁。
但在中國,事情卻不是這樣,甚至可以完全反過來。一個人即使沒有違法,但如果警察認定他「跟政府作對」,為了打擊他,也會「製造」他違法的「事情」,而且這樣做「很容易」。這就是說,對於「跟政府作對」的人,警察可以先立案,再製造他違法的所謂證據。
當真正決定一個人命運的不是法律,而是政治需要,當警察能夠決定誰是犯罪嫌疑人,再決定需要什麼證據時,法律儘管表面上並沒有消失,仍然存在於法典、法院和判決書中,但它已經失去了保護公民的功能,不再是限制公權力的規則,而成了徒有虛名的擺設,成了包裝公權力的外衣。
其次,它的邪惡還在於蓄意製造了一種無形的恐懼。
試想,如果被抓的人都是因為他們違法了才被抓,普通人會覺得「只要守法,我就是安全的。」但如果沒有違法,也可能被製造成違法,那麼人們是不是都會因此失去安全感?答案無疑是肯定的
換句話說,今天警察可以給他扣帽子,明天就可以給我扣帽子;今天警察可以製造他的案件,明天就可以製造我的案件。中共暴政真正依賴的,並不僅限於抓人,而是讓每個人都相信:「下一個可能就是我。」這種恐懼,甚至比暴力本身更有效。當它開始在人們心裡自動運轉,絕大多數人便會因為害怕被抓主動約束自己,開始自我審查、自我沉默、自我退縮,主動放棄表達、放棄抗爭、放棄獨立思考。
當中共可以先決定打擊誰,再決定如何尋找罪名,先確定結論,再倒推證據,它所實行的便不再是法治,而只能是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赤裸裸的人治。從這個意義上說,出自中共警察之口的一句「可以製造你的事情」,豈止是對一位律師的威脅,更是中共法治現實最真實的註腳,徹底撕碎了中共幾十年來反覆宣傳的「依法治國」神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