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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鵬《中國城管大起底》:中國城管是不是非法組織?

為什麼城管連個統一名稱都沒有?有人說它是非法組織。中國城管從未經全國人大授權執法,沒有執法資格,只是執行上級命令。 城管也沒有自己的法,它執的法是從別的單位條規里借來的,他們管這個叫「借法執法」:你搭個棚子,城管來拆,用的是《城鄉規劃法》,但那本是規劃部門的事。你在路邊支個爐子烤串,城管來罰,用的是《大氣污染防治法》,但那本來是環保部門的事。你的三輪車占了道,城管來扣,用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但那本來是交警的事。

我的油管第6期《中國城管大起底》:中國城管是不是非法組織?

一,中國城管沒有執法資格,也沒有自己的法,全是「借法執法」,北京市城管局手裡308項行政處罰權全是借的。

二,據採訪,中國城管管理者反覆強調的招人標準:有殺氣!有殺氣——不是招聘失誤,而是招聘標準。讓「混混」參與治理是光榮傳統,早年土改,就是利用農村混混二流子打土豪分田地。

三,著名律師張思之和夏霖:城管——編外衙役和地方團練。

四,城管最大的價值就在於它沒有法,中國不給城管立法,就是因為它干髒活兒的屬性,有利於極權統治。城管是必需品,又是定時炸彈。如:台灣二.二八起義,阿拉伯之春。

您知道中國城管的正式名稱叫什麼嗎?你肯定答不上來。因為根本沒有一個全國統一正式名稱: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執法局、綜合執法監察局、協管員、城市管理監督員、序化管理員。五花八門,取什麼名字看各地領導心情。

為什麼城管連個統一名稱都沒有?有人說它是非法組織。中國城管從未經全國人大授權執法,沒有執法資格,只是執行上級命令。城管也沒有自己的法,它執的法是從別的單位條規里借來的,他們管這個叫「借法執法」:你搭個棚子,城管來拆,用的是《城鄉規劃法》,但那本是規劃部門的事。你在路邊支個爐子烤串,城管來罰,用的是《大氣污染防治法》,但那本來是環保部門的事。你的三輪車占了道,城管來扣,用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但那本來是交警的事。

北京市城管執法局說,他們手裡有308項行政處罰權全是借的。由於社會評價負面,連他們都呼籲儘快立法。2015年全國政協開會專門討論城管,會議紀要公開用了六個字:法律地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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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沒有城管,攤販們只需面對歸口的衛生局、消費者事務局、清潔局等七個單位的監督和檢查。紐約還有一種「門前攤位執照」,專門發給在自家店門口擺攤的人。

日本沒有城管,是按《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把擺攤批准權歸警察管。警察能管好嗎?只要你真想著為人民服務,而不是餵——人民,服務……就一定能管好。

香港政府一直出錢修新市場,把無證小販請回市場。有個賣雪糕的流動小販,他的太太身體殘疾。為了多賺點,他進了一批超過營業範圍的棒棒糖。食環署把他告上法庭。但法官當庭責備了食環署,他說:一個市民能在烈日炎炎下擺檔做生意,是件好事。如果我們只因為他賣出了幾十隻棒棒糖就告他,實在太缺乏人情和司法彈性……幾天後,這位法官還去給小販捧場,買了一瓶礦泉水,跟小販說:不要泄氣,好好干。

台北夜市一些攤位是無照的。但台北市場處處長說:無照攤販消滅不了,不如劃個範圍,讓沒證的攤販能做生意。

這就是人性,而不是有了黨性就忘了人性。有一年龍應台邀我去台灣,那晚上我去士林夜市採訪,正好市場管理者按例巡查,我跟著走,可是他們不像大陸城管神兵天降般嘩啦衝上圍剿,只是慢慢地走……我問:走得那麼慢,不怕無牌小販跑了嗎。他們說:走慢一點啦,人人都要生活。

新加坡建國初期污穢不堪,到處擺攤。有人建議李光耀制定法律趕跑這些人。李光耀說:「這要等到我們能夠提供許多工作機會時,法律才能得以執行,街道才能得以整頓」。李光耀的意思是,得先給人飯吃,再談執法。他動議政府出錢蓋小販中心,用低價出租,安頓好所有小販。202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把「新加坡小販文化」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你看,從頭到尾都是用法律和人性化來管理。我們卻用上級命令和大量社會閒雜人員的城管來管理。我們嘲笑彈丸之地、坡縣,台北又老又舊,但我們修了全世界最密集的高樓,城市管理的思路還是黑社會。

責任編輯: 江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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