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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司令吳法憲 怕死刑在法庭上哭 揭發江青

吳法憲,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解放軍副總參謀長、空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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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法憲在法庭審判時,是最怕被判處死刑的一個,他不止一次地哭泣著說:「只要不殺頭,我什麼都坦白……」因此在法庭調查時,他還是比較老實的,對於法官提出的問題,都一一地作了回答,認罪態度也比「四人幫」和黃永勝李作鵬邱會作要好。

1、

吳法憲在法庭上揭發了江青

為了進一步弄清江青查抄上海文藝界趙丹等五位知名人士家的事實,特別法庭第一審判庭傳同案被告人吳法憲到庭。

吳法憲被法警押著,慢慢地走了進來。也許由於太胖,或者是由於心理壓力太重,走得較慢。吳法憲作證完了以後,為了表現他積極揭發江青,與江青劃清界線的「決心」,在法庭審判員沒有提出問題的情況下,主動地向法庭提出了四件事情。

吳法憲說:「我還替江青幹了幾件反革命事情。第一件,1968年2月,江青說,上海警局把她的材料弄到社會上去了。她叫我到上海,第一抓人,第二去收材料。江青指定要抓上海警局的領導幹部梁國斌、黃赤波、王鑑,以及其他有關人員。我說,我不了解上海情況,上海也沒有人聽我的話。陳伯達馬上拿起紙,寫了信給上海。到了上海,我把授權書給張春橋看了,張春橋表示全力協助。結果,按照江青的旨意,梁國斌、黃赤波、王鑑,還有一些有關的人,都被抓到北京來了,江青把他們關起來了。」

「第二件,1968年2月23日晚上,在人民大會堂東大廳開會,江青拿了孫峻青的一本小說對我說,這人是個作家,他是上海作家協會黨組副書記,你順便到上海把孫峻青弄來北京,說我找他談話。我到上海派飛機把孫峻青接來北京。3月1日晚上,江青把我叫到釣魚台十六樓,她給我一個材料看,並說孫峻青同總政治部、空軍的一些人有密切的『黑關係』,叫北京衛戍區把他『監護起來』。我照江青說的寫了一個報告給她和陳伯達、康生,第二天我就送給她,江青批了『同意』。就把孫峻青逮捕了。」「第三件,1968年3月2日晚上,江青對我說,她在30年代有一個傭人叫秦桂珍,跟她在一起,很了解她的情況,她要我去上海,把這個人弄來北京,就說江青請她來北京談一談。我就派人到上海秘密打聽,找到了秦桂珍,把她帶到了北京,住在東交民巷空軍招待所北樓,當『上賓』招待。我問江青什麼時候接見秦桂珍,江青說:我不見了,你寫個報告給我,就說她與上海市警局有黑關係,同上海市委有關係,同香港有往來,為了不干擾江青,要把她抓起來。』我就按照江青講的寫了報告,江青批了。當時江青派來了兩輛吉普車,把秦桂珍帶走,抓起來了。」

吳法憲

「第四件,江青和林彪葉群勾結,奪《解放軍報》的權。1967年8月,有一天下午,葉群打電話給我,要我到江青住地去一下。到了那裡後,江青、葉群、肖力正在寫一份大字報的底稿。(稿子)改完後,江青說,以肖力為首的突擊隊要奪《解放軍報》的權,要打倒趙易亞,她要我協助辦三件事:一、幫助肖力抄大字報,貼大字報;二、從海軍、空軍、北京軍區調30名辦報人員,今天晚上進入《解放軍報》社,協助辦報;三、全力支持肖力奪權。這三件事情我都照辦了。」

吳法憲當著江青的面所揭發的四件事情,過去都鮮為人知。江青此時氣得要跳起來,對著吳法憲大罵。江青說:「你吳法憲是個什麼東西?過去你們在我面前歌頌我,現在你不顧事實,又信口雌黃,在這裡放屁……」

曾漢周按響警鈴,警告被告人江青。吳法憲最後說:「我替江青辦事情,犯下了反革命罪行,江青是罪魁禍首,我是江青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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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吳法憲在法庭上哭了起來

1980年12月9日,特別法庭第二審判庭就被告人吳法憲夥同王飛、梁璞誣陷迫害空軍大批幹部和群眾的事實進行法庭調查。

吳法憲被帶了上來,他低著頭,站在被告席上,抬起頭來看了看,又很快地低了下去。這個昔日的空軍司令,完全沒有了過去的威風。

審判員問:「吳法憲,現在就指控你迫害空軍廣大幹部群眾的事實,進行法庭調查,你必須老實向法庭交待。」

吳法憲點點頭,接著談了自己迫害廣大幹部群眾的一些具體事實,並承認這些事實都是自己所為。

審判員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吳法憲說:「林彪給我講過多次,要利用文化大革命的機會,打倒一批幹部,征服一批幹部。葉群也曾給我講,把反對你的幹部都打下去。林彪還對我說,你不把他們打下去,你這個空軍司令就當不穩。因此,為了自己的地位,我聽了林彪、葉群的話,就昧著良心誣陷張廷發同志等一大批幹部和群眾。」

法庭追問:「你是否講過不打倒他們,他們反過來就要殺你們的頭,講過何廷一他們要搞政變,講過他們反對林彪、反對毛澤東思想,要把他們都打倒?」

吳法憲點點頭,承認這都是自己曾經講過的話。

光有吳法憲的承認還不行,法庭就這一事實,當庭宣讀了吳法憲批准空軍司令部定為敵我矛盾的十四人名單,這十四人中有空軍副司令員成鈞、劉震、張廷發,副參謀長何廷一等人,吳法憲這個名單批准的時間是1969年3月24日。

為了加強對這些人的迫害,吳法憲在批示以後,又將這些人分到全國各地去勞動改造。

在事實面前,吳法憲承認名單是他批准的,這些都是事實。

法庭還就吳法憲將原南京軍區空軍參謀長顧前和原空軍學院副教育長劉善本迫害致死一案進行了調查。吳法憲供認:「是我批准將劉善本關起來的,是我批准對他進行批鬥的。迫害劉善本致死,應由我負主要責任。顧前也是我批准將他關起來的,我批准對他進行批鬥的,也是被我迫害致死的。」

說到此處,吳法憲從眼裡費力地擠出了幾顆眼淚。他說:「我對不起這些同志,他們都是好同志,我將他們害死了,我有罪。」

顧前是1938年革命老同志,不管是在白區從事地下工作,還是後來在部隊裡從事軍事工作,從來都沒有脫離過組織,也沒有被敵人逮捕過。從他的檔案里,從來都沒有發現任何這方面的記錄。可是為了排除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為了個人獨攬空軍大權,為林彪父子當好「看家狗」,吳法憲任意編造,栽贓陷害,將顧前加上「叛徒」、「特務」等等莫須有的罪名,殘酷地加以迫害,直到使用各種刑具,迫害致死了以後,還不放過,還要進行所謂的「批判」和「清除流毒」。

當顧前的愛人彭涵明出庭作證並控訴了吳法憲對顧前的令人髮指的迫害經過後不禁嚎淘大哭。整個審判大廳里,都迴響著這撕人心肺的痛哭聲。

晚年吳法憲

吳法憲在法庭上也哭了。他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著,不時掏出手帕來擦著,不時看看面前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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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吳法憲最怕特別法庭判他死刑

1980年12月6日,特別法庭第二審判庭就誣陷、迫害羅瑞卿一案審問吳法憲。特別法庭的法官一共三十一名,加上一名特別法庭庭長和三名副庭長,一共是三十五名,雖然是分為兩個審判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十名主犯進行審判,為了法庭最後合議時能提出各自的意見,在審判中兩個法庭的審判員還相互進行聽審。在參加第二審判庭審判吳法憲的時候,賀龍的夫人薛明和羅瑞卿的夫人郝治平坐在旁聽席的前排位子上,不時還相互說話,有時又用手帕擦著眼淚。

審判員翟學璽問吳法憲:「你是怎樣參與林彪、葉群、黃永勝等人誣陷、迫害羅瑞卿總參謀長的?」

被告人吳法憲答:「我給林彪寫過兩次信。一次是1965年12月份,林彪、葉群叫我寫劉亞樓(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員)在逝世前講過的一些對羅瑞卿不滿的話;第二次是在1968年8月20日,我和黃永勝兩人聯名寫了一封信給葉群,信里誣陷羅瑞卿十分狡猾,可惡至極,是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這話我是根據林彪、葉群搞的一個材料寫的。」

法庭出示了1965年12月25日吳法憲誣陷羅瑞卿,寫給林彪的信。

吳法憲看後供認,信上的毛筆字,是他親自修改的,親自簽的名。

法庭宣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保衛部第二百五十八號鑑定書,技術鑑定證明:

1965年12月25日署名吳法憲關於「羅瑞卿問題」給林彪的信,其中用毛筆修改,添寫的十處,包括簽名,是吳法憲的筆跡。

晚年吳法憲

審判員問:「你為什麼要寫這封信?」

答:「是林彪叫我寫的,林彪叫我搜集羅瑞卿的材料。上海會議之後,葉群曾打電話要我揭發羅瑞卿,問我究竟是跟羅瑞卿還是跟林彪。我當時含著淚說,『羅瑞卿在上海會議被打下去了,現在我當然只有跟林彪,你不相信,就看我今後的行動吧!』在這樣情況下,我寫了那封信。」

問:「你在信上講,『羅瑞卿向黨伸手和有奪軍權的野心』有什麼事實根據?」

答:「沒有根據,完全是誣陷迫害羅瑞卿。我誣陷迫害羅瑞卿總參謀長的事還多著呢!」

接著,吳法憲供述:「上海會議時,葉群編造了羅瑞卿對劉亞樓講的,要林彪下台的『四條』內容,叫我在會議上講。我講了以後,鄧(小平)總書記、周(恩來)總理和劉(少奇)主席都找我談話,了解情況。最後我就懷疑了,會議之前這個事他們都不知道。上海會議之後,葉群編造的『四條』內容(即一個人早晚要退出政治舞台,林彪也要退出政治舞台的;要保護林彪的身體;林彪再不要干涉軍隊工作了;放手讓羅瑞卿工作,一切交給他負責)人們有懷疑,要找證人,找誰證明呢?誰也不能證明,那只有找劉亞樓老婆翟雲英,要翟雲英證明『四條』,可是翟雲英根本不知道。」

問:「你明明知道『四條』是葉群編造出來的,不真實,為什麼還在會上講呢?」

答:「為了跟林彪。林彪、葉群叫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我看到羅瑞卿垮了,我為了顧全自己,要跟林彪,我是個怕死鬼。」

由此不難看出,吳法憲投靠林彪,並成為他的死黨,也是有其深刻的歷史和個人原因的。」

接著,審判員調查1968年8月吳法憲給葉群寫信誣陷羅瑞卿是「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十分狡猾,可惡至極」的事實。

吳法憲供認:「寫過那封信,是黃永勝我們兩人合寫的。」

法庭向吳法憲出示原件。吳法憲看後說:「這不錯,兩頁紙是我寫的。黃永勝的名字,我記得我為他簽過一次,是不是這一次,我記不清了。」

法庭宣讀、投影吳法憲、黃永勝1968年8月20日寫給葉群的信,以及該信的文字鑑定書。

吳法憲(左一)

問:「1968年8月3日,『羅瑞卿專案組』寫報告,同意為羅瑞卿做手術,你也批『同意』,為什麼過了幾天又寫報告不同意了?」

答:「葉群說林彪不同意,說羅瑞卿專案什麼都沒搞出來,如果手術動壞了,他不能說,不能寫,什麼材料也沒有。要搞出材料,什麼時候動手術以後再說。」

問:「這兩個報告都是經過你批的嗎?」

答:「第一個『擬同意』,是葉群批的,我簽了字。第二個我劃了圈。」

法庭出示、宣讀和投影兩份報告,以及文字鑑定書。

吳法憲見了後說:「不錯,這是葉群的字,我劃了圈,表示同意葉群的(意見)。」

問:「為什麼在報告上說一定要等到秋涼以後做手術呢?」

答:「那是林彪的旨意,要先搞出材料來。」

檢察員指控林彪、葉群、吳法憲捏造事實,製造偽證,給羅瑞卿同志加上種種莫須有的罪名,致使羅瑞卿同志冤獄多年,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吳法憲負有嚴重的罪責。

檢察員發言結束之後,吳法憲連連回答:「我負有罪責,我負有罪責。」

吳法憲在法庭審判時,是最怕被判處死刑的一個,他不止一次地哭泣著說:「只要不殺頭,我什麼都坦白……

左起:李作鵬、吳法憲、林彪、黃永勝、邱會作

問:「你是怎麼誣陷朱德委員長的?」

答:「我說朱委員長是個軍閥,幾十年沒改造好。」

法官追問:「還說了些什麼?」

答:「我說他一貫地反對毛主席,一天總司令也沒有當過。」

光有吳法憲的承認不行,還得有具體的證據,法庭接著出示了吳法憲在1968年11月7日空軍駐京部隊營以上幹部大會上的講話記錄,對其中的內容進行了宣讀。並將這本記錄的內容讓吳法憲當面辨認。

吳法憲承認這是他的講話。

法官追問:「你說這些有沒有根據?」

吳法憲痛苦地搖搖頭說:「沒有,沒有任何根據,都是我捏造的。」

問:「你為什麼要這樣捏造?」

答:「我當時就是為了用打擊委員長來突出林彪。」

審判員寧煥星繼續追問吳法憲迫害、誣陷賀龍一案:「林彪、葉群誣陷迫害賀龍,你參加了哪些活動?」

吳法憲書法

吳法憲供認說:「1966年8月,我向林彪匯報空軍黨委第十一次全體會議的情況,林彪對我說:『賀龍插手了這個會』,同時讓我寫個材料給他。我接著就找了幾個人起草了一個報告,我加以修改後,讓余立金簽了名,在9月3日送林彪那裡。這個報告主要是針對賀龍參加空軍黨委第十一次會議的,說賀龍有奪權的陰謀,賀龍是一條黑線在控制空軍黨委全會,林彪是一條紅線在指揮空軍黨委全會。」

吳法憲同時供認:「我了解薛明知道葉群的歷史,因為葉群的歷史有假,所以我將薛明弄到貴州一個偏遠的山區農場看管起來,以防有人向他調查。」

審判員蘇子蘅問:「你是怎樣誣陷迫害陸定一的?」

答:「我參加了『陸定一專案組』,就根據專案組的報告,也不問情況,就說陸定一是軍統特務,是叛徒,還編造出一些離奇的情節,說是在抗戰時期他還專門跑到重慶去給蔣介石送情報,現在想起來這全是一些誣陷,當時自己卻認為這是『真』的了。在逮捕陸定一的報告上,陳伯達批了『同意』,謝富治畫了圈,然後用箭頭指向陳伯達的『同意』二字。我也就在我的名字上畫了圈,同樣地將箭頭指向那個『同意』二字。迫害陸定一,這是我的又一罪行,我向人民認罪。」

摘自《名人傳記》  王文正口述 沈國凡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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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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