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人權宣言》
站在人類歷史長河的高岸上,我們將會看得更清楚:網際網路這一新技術革命帶來的社會變化和進步,對擴展中國人的自由與基本人權,無異於遠古時代的鐵與火、犁與輪對文明進程的影響。
我們注意到,網絡公民傳播的時代不可阻擋地來臨。公民記者通過手機、數位相機拍攝事件,傳播事實真相,已經成為時尚和新潮;網絡也給公民提供出無限創意空間,通過博客、播客、網絡論壇甚至是跟貼等途徑,表達意見。
我們認為,關心公共事務是公民的責任,而關注網絡言論自由也是網絡公民的責任。網絡公民合法地發表言論、報導真相,是行使公民權利,也是促進這個古老文明注入以個人幸福與基本人權為核心價值的新血液,促進全體國民的福祉,因之應該予以鼓勵、善待和寬容。
有鑑於此,我們認為如下理念是值得肯定的:
1, 網際網路言論自由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是人類的最基本的人權和最美好的價值之一,值得追求、珍惜、愛護。
2, 每個網絡公民(NETIZAN)在網絡上合乎當地憲法原則和法律的發言,用文字、聲音、圖畫、視頻表達意見,應該受到保護、鼓勵。
3, 發表權是網絡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此項發表權尤其體現在個人博客、播客,體現在論壇中。發表權不應受到超出法律範圍之外的審查和干擾。持有與發表意見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和權利。
4, 編輯權應予以尊重;此項權利不應受到法律範圍之外其他權力的困擾。
5, 採訪報導權是網絡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受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保護;公民行使此項權利時應該儘可能重現事實真相,避免歪曲、捏造和惡意誹謗。
6, 評論權和交換意見的權利是網絡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包含有質疑和監督的權利,含有批評和抵制的權利。
7, 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達意見。只要匿名作者合乎憲法和法律地表達意見,此種合法權利應予以尊重。
8, 網絡資訊搜索權是公民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的一部分。一方面,合法的網頁資訊不應予以屏蔽;另一方面,對事關公共領域的個人資訊的搜索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9, 網絡隱私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網絡公民的真實身份與個人資訊,除非經公正透明的司法程序和被證明為必要,不得被網站予以公開。
10,合乎憲法和法律的網絡信息自由流通權,應該予以尊重和保護。對違背言論自由原則的網站審查、屏蔽、封鎖,應該被輿論譴責,並通過司法訴訟等程序尋求言論自由的正義。
我們呼籲,為使公民重視網絡言論自由對全體國民人權與幸福的意義,應該設立網絡人權日。
鑑於1911年10月10日,我們的先賢和志士浴血而起,終結了一個殘暴的種族歧視王朝和漫長的帝制形式,在亞洲大地上首創了共和政體。為了追憶他們自由的熱血和勇氣,我們提議:每年10月10日,為中國網絡人權日。
2009年10月8日
執筆人:凌滄洲
聯署人:凌滄洲(北京,作家,學者,資深媒體人)
趙國君(北京,法律學者)
冉雲飛(成都,作家,學者,編輯)
北 風(廣州,資深網絡媒體人)
昝愛宗(杭州,作家,記者)
張 輝(北京,學者,德先生研究所負責人)
唐吉田(北京,律師)
魏 克(北京,詩人,漫畫家)
江天勇(北京,律師)
金光鴻(北京,律師)
韓一村(北京,律師)
郭旭舉(北京,學者)
史義軍(北京,現代史學者)
巴忠巍(河南,青年維權工作者)
左 樵(北京,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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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位知識界人士發布《網絡人權宣言》
2009-10-08
十五位公共知識界份子在十月八號於網上發布了《網絡人權宣言》聲明,要求保障網絡的發表權、編輯權、採訪報導權等。他們並提出每年的十月十號為中國網絡人權日。此份宣言原在不同網站上轉載,但迅即被刪。自由亞洲電台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報導。
北京當局在十一國慶前後嚴厲控制網際網路,多種翻牆工具失效。中國十五位知識界人士於十一國慶後的十月八號在網上發表一封題為《網絡人權宣言》的公開聲明,表示網絡公民傳播的時代已不可阻擋地來臨。公民記者通過手機、數位相機拍攝事件,傳播事實真相,已經成為時尚和新潮;網絡也給公民提供出無限創意空間,通過博客、網絡論壇甚至跟貼等途徑,表達意見。
《網絡人權宣言》十五位聯署者包括發起者,北京作家、學者兼資深媒體人凌滄洲、北京法律學者趙國君、四川網上作家冉雲飛、資深網絡評論人北風、杭州,作家及記者昝愛宗、北京德先生研究所負責人張輝、北京律師唐吉田、 江天勇、 金光鴻、韓一村,北京學者郭旭舉、河南青年維權工作者巴忠巍及北京教育工作者左樵。
宣言發起者凌滄洲在宣言發表當天,周四向本台表示:「今年有很多網絡事件,包括呼聲很高的實名制,包括網絡人肉搜索在有些地方被禁止,以及綠垻軟體事件,均激起公眾的反彈,我覺得都是促成了我們一些企業思考的原因。有些方面為了促進社會穩定做一些控制,但是我們想整個社會需要多元化的聲音,我們通過這個宣言,希望決策人士聽到不同的聲音,同時我們也希望我們這個宣言得到不同的批評,我覺得這才是一個比較正常的、開放自由的社會。」
這十五位聯署者在聲明中提出十點要求,包括保障網絡的發表權、編輯權、採訪報導權,認為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及網絡隱私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等。聯署者之一北風認為:「因為我們覺得最近關於網絡這方面的管制確實也太嚴厲了一些,並且我們在宣言裡面重申的一些關於網絡方面的權利,都是我們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聯合國人權宣言賦予我們的基本的人權,所以這方面我覺得作為一個宣言來說,沒有比這個更溫和的東西了。」
《網絡人權宣言》當中倡議每年的十月十號為中國網絡人權日,因為許多革命烈士在這一天推翻專政建立了民國。另一位聯署者左樵告訴記者,自由上網是個人基本權利,「上網對我來說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內容,但是由於GSW的存在限制了我很多網上獲取信息的渠道,我感到很鬱悶。其實我有時候並不是說要上網就是要獲取政府認為是有害的信息,雖然他們在屏蔽認為對他們有害的信息的同時,屏蔽掉了很多東西實際上跟政治是無關的。我自己的的博客,原來放在google上的博客就是放在blogspot上面的,但是被他們整體屏蔽了,還有我那msn的空間也被屏蔽了。」
左樵表示《網絡人權宣言》現已開放在網上簽名,此份宣言發布後被網友們張貼到不同的網站中,卻仍無法避免遭打壓的命運。網友們轉告記者,新浪及搜狐博客的轉貼均被刪,只有凌滄洲首發在其網易的博客還存活。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駐香港特約記者心語的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