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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黑監獄強姦案被告判8年賠2千 李蕊蕊不滿

安徽訪民李蕊蕊不久前在北京「黑監獄」被強姦一案,星期五上午在豐臺區法院宣判,被告徐建強姦罪名成立,判監八年,賠償受害人約兩千三百元,李蕊蕊對判決不滿。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的採訪報導。

圖片: 李蕊蕊(南都周刊)


今年八月初,安徽21歲女訪民李蕊蕊在北京豐臺區「黑監獄」聚源賓館,被河南籍看守徐建強暴一案,星期五上午在豐臺區法院宣判,受害者李蕊蕊因故沒有出庭,在現場的維權人士劉德軍當天上午告訴本台,九點開庭,歷時30分鐘:「剛才宣判的,判了徐建八年,然後賠償兩千三百零九角,我在豐臺法院裡面」。
記者:現場情況怎麼樣?
劉德軍:開庭的時候,張荊律師和徐建出庭了,就他們兩個人,別的人沒有來,(李蕊蕊)她家人也沒有來,他們昨天坐車的時候下雨,到北京來只有五六個人,坐車的人少,不發車。但是他們說如果判決結果不滿意,他們過幾天會上訴的。
記者:現在他們對這個結果滿意嗎?你問過嗎?
劉德軍:肯定不滿意,才賠償兩千多元錢,你可以問問她的家人。
李蕊蕊的伯父告訴本台,李蕊蕊對判決不滿意:「她說錢少,判的年數也少,她有點不滿意,判決書拿到手再商量一下吧」。
 
判決書指徐建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附帶賠償民事訴訟原告人李蕊蕊的經濟損失,包括交通費、醫療費、就醫住宿費、誤工費共計2300元。
 
李蕊蕊的辯護人,北京公益律師張荊在判決後表示:「她知道了,她本人表示不能接受」。
記者:有沒有說要上訴?
張律師:她還要跟她家裡人商量。
 
不過,法院沒有追究設立「黑監獄」的河南省桐柏縣駐京信訪辦及聚源賓館的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維權人士劉德軍表示,法庭應該追究上述相關部門的責任;並賠償李蕊蕊精神、身體、名譽的傷害。
 
張荊律師表示,他受理範圍是民事部分,但判決比他們要求的賠償金額少很多:「民事部分,我們提了十萬零五千的損害賠償請求,有五萬是屬於心理治療費,剩下的五萬是屬於精神損害賠償,判決中擺明是支持直接物質損失兩千三百多,我們要徵求當事人的意見」。
 
張荊認為,雖然中國刑法不支持精神損失賠償,但是性侵害案件給當事人造成的精神損害是非常嚴重的:「但是我們認為,性侵害案件有他自身的特殊性,而且我們機構本身多年來也搞這方面的調研,綜合這方面案件的情況來看,這種性侵害的案件,給當事人造成的心靈創傷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很可能終身都不可能恢復」。張荊希望通過精神損害賠償的方式,給當事人心理安慰。
 
李蕊蕊的伯父表示,自北京回來後,李蕊蕊精神狀態很差,常發惡夢:「現在經常做惡夢,從北京回來以後就那樣,她昨天沒上到(去北京的車),氣得直哭」。張律師談到李蕊蕊近況時說:「現在還經常失眠,做惡夢,如果她需要上訴的話,我們肯定還會進一步給她提供法律服務的」。
 
而隨著「黑監獄」強姦案的宣判,一直被公安監視居住的安徽證人彭光發也被當局解除監控。他告訴記者,他已獲得自由,可以去任何地方。不久前,官方瞭望新聞周刊也發表文章,抨擊各地接待上訪人員的駐京工作組,簡單粗暴,並提到「黑監獄」,並舉出截訪人員「 嚴重損害政府形象」的例子,唯獨對李蕊蕊被強姦一案,避而不談。
 
分析認為,訪民在黑監獄被非禮甚至強姦,一直存在,這次之所以當局司法介入此案,在於維權人士通過網際網路,向社會發出呼籲,而當局不得不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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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民李蕊蕊遭強暴案宣判 雙方均稱判決不公

VOA記者: 葉兵 | 華盛頓

安徽一名上訪女青年被強暴案判決結果已經由北京豐臺區人民法院宣布。受害人李蕊蕊的親屬在得知消息後指責法院和公安機關等一些政府部門偏袒罪犯,量刑過輕。被告人徐建的代理律師則表示此案受到媒體炒作,導致量刑過重。雙方都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考慮是否上訴。

備受關注的李蕊蕊案星期五上午九點在豐臺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徐建犯強姦罪的罪名成立,他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在民事賠償方面,被告徐建被判賠償原告李蕊蕊經濟損失2300元9角人民幣,原告提出的心理治療和精神損害賠償10萬元以及幾千元其他方面的賠償要求都沒有獲得法院支持。

*判決書未能澄清諸多疑問*

在上述法院一審判決書中,李蕊蕊在河南省桐柏縣駐京信訪工作聯絡處向北京聚緣賓館租用的房間內,在多人在場的情況下遭到被告強姦的事實得到認定,但是涉案的安徽、河南駐京機構截訪人員和被指為黑監獄的聚緣賓館應負什麼責任,還有發生這起受到媒體追蹤報導的案件的賓館房間究竟是否被用來關押上訪民眾,被告人徐建在那裡是否受僱看管訪民,以及賓館房間為什麼有非親非故的成年男女混居的違法情況等問題,都沒有得到說明。

*受害人家屬稱量刑過輕*

李蕊蕊的舅舅王忠誠對美國之音記者表示,李蕊蕊已經知道了判決結果,家人和政府指派的律師都認為判決不公平。


他說:「我們都認為判決不公。我們政府指派的律師都認為判得不公平。他就說得10年以上。他以前跟法院溝通過,就說在12年至13年,突然間判個8年。」

*王忠誠:被告受到袒護*

住在安徽省界首市鄉下的村民王忠誠質疑法院和相關地方政府部門串通合謀偏袒被告才導致這個判決結果。


他說:「庭審該開庭它不開庭,該判它不判,他們都說在鋪路,在修橋鋪路,把這東西鋪平了他們才走這條路的。」

*受害人有精神病?*

判決書還表示,法院查明,北京警局法醫精神病學鑑定中心證實李蕊蕊診斷為邊緣智力、精神分裂症,被實施違法行為時性自我防衛能力減低。對此,李蕊蕊的舅舅王忠誠表示,李蕊蕊沒有精神病,平常人任何人跟李蕊蕊接觸,都沒有說她有精神病。王忠誠對記者披露,李蕊蕊以前念書時跟其他小孩子發生不愉快,的確到一個小鄉村醫院看過心理醫生,但是沒有被診斷為精神病。

他說,李蕊蕊到北京上訪出事後,地方政府和公安派出所人員通知說李蕊蕊在北京犯法被拘留,誘導她家人開出假證明說她有精神病,對外要講她到北京是去遊玩而不是上訪,就能從輕處罰。


他說:「我們鎮政府的人告訴我們說,李蕊蕊在北京被人關住了,說把門砸爛跑了,說要賠人家的錢,趕快給她弄個精神病證明,弄個精神病證明以後就不用賠人家錢了,精神病就不負責任了。他們這是在騙我們。」

*辯護律師:媒體炒作導致量刑過重*

另一方面,徐建的辯護律師雷大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認為法院判決對徐建的量刑有些過重。他還表示,法院對此案的判決受到媒體炒作的影響。


他說:「他之所以能判到今天這個結果,與你們媒體是有關係的。正因為你們媒體的炒作,才導致他加重了刑罰。徐建一個年輕人,之所以現在判8年,夜的確是對他的不公正判決。雖然說李蕊蕊受到傷害,但是從傷害的後果來說,對於徐建來說判得有點太重了。」

雷大理律師還批評媒體把一個普通刑事案件炒作成政治案件,但是他沒有解釋為什麼他所說的普通刑事案件有眾多地方官員和政府機構介入。

*避談案犯工作性質*

對於被告徐建犯案時的身份和工作性質問題,來自河南省桐柏縣的雷大理律師說,徐建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他表示,徐建在聚緣賓館具體做什麼工作不是他關注的事情,他只知道徐建是一個私人承包賓館雇用的服務員。

這位辯護律師對美國之音記者強調,中國和美國一樣都是法治國家,都致力於保護公民的人權和弱勢群體權益。

據北京市警局新聞辦通過官方的新華社發出的訊息,安徽籍上訪女青年李蕊蕊8月4日被強姦後當天就向北京聚源賓館轄區派出所報案。不過,當時跟李蕊蕊一同衝破賓館大門的其他一些遭關押訪民說,他們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時遭到拒絕受理,他們前往北京市警局時遭到警方扣留,其中有些訪民先後受到政府人員的威脅和長時間監禁。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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