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貴州省普安縣司法局要求律師在法庭上提出被告的刑事指控需改變前,必須獲得政府批准。此舉引發律師擔憂。(Peter Parks/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國貴州省的一個縣政府,要求律師在法庭上提出被告的刑事指控需改變前,必須獲得政府批准。此舉引發律師擔憂。
中國網易(NetEase)網站周六發表的一篇博文稱,貴州省普安縣司法局直接向律師事務所發通知,要求律師在處理與近期政府反有組織犯罪通知相關的案件時,須向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部門報備;律師在提出被告人涉嫌犯罪應被歸類為其它罪行之前,須獲得官方批准。
這一要求引發了中國律師的擔憂,他們認為政府行政機構試圖控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陳述案情的方式。
該通知寫道:「如果辯方要改變犯罪的法律定性,必須先向縣司法局報備,經審查批准後方可提出辯方理由。所有律師事務所務必嚴格執行此規定。」
在中共政權統治下,司法系統經常被武器化,以推進政權的利益並打擊異見人士。
律師質疑政府違法
兩名在中國執業的律師在匿名的情況下接受了《大紀元時報》的採訪,他們只透露了自己的姓氏,因為擔心遭到報復。
來自湖北省的人權律師張先生表示,該縣級政府的要求違反了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干涉了被告的辯護權以及律師的獨立執業權。
張律師表示:「律師應當依法獨立行事,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的非法干預。將行政機關的批准或同意作為使用辯護論點的先決條件,無異於將司法行政機關的審查凌駕於法律之上。」
中國的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律師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關於無罪、較輕罪行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然而,普安縣的通知要求律師在提出此類辯護論點之前,必須等待司法局「研究並批准」。
北京人權律師劉先生對《大紀元時報》說,政府認為這一要求在其主導的打擊有組織犯罪運動中很重要,因為律師可能會質疑證據或檢方的具體指控。
「在中國大陸,當局越是把打擊有組織犯罪列為一項任務,律師就越有必要質疑證據和犯罪的定性。」他說。
劉律師表示,如果行政機構能夠篩選掉他們不認可的辯方論點,那麼審判實際上可能只剩下控方的說辭,剝奪了辯方的聲音。
「中共發起的『打擊有組織犯罪』等專項運動,對地方官員來說具有明顯的政治任務意義。這正好反映出有關的地方當局正在放棄司法公正,這種做法將導致更多冤假錯案出現。」他說。
普安縣的這項要求在貴州省並非首例,據中共官方媒體「澎湃新聞」2015年的一篇報導,遵義市司法局於2014年底出台了一項規定,要求律師報告他們打算為被告人爭取無罪釋放或尋求變更刑事指控的案件。不過,該規定在律師向政府提交申訴後被撤回。
普安縣這次的要求更進一步,明確規定律師若要改變犯罪的法律定性,必須在法庭上陳述辯護理由前,等待縣司法局「研究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