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信陽市政法委原書記、警局原局長李長根因受賄(折合人民幣630.9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李長根在河南公安系統任職多年,曾擔任信陽市副市長、警局長、信陽市政法委書記等職務。2014年11月被查。財新網對判決書進行疏理後,得出一份行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