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史海鉤沉 > 正文

古籍載眾多動物報恩事例 今人要向動物學習

    古代關於動物報恩的記載很多,如隋侯之珠,昭之救蟻,毛寶放龜,黃雀銜環,象牙報恩、猛獸致鹿等等,皆有據可查。

  隋侯之珠最早見於西漢《淮南子·覽冥》:「譬如隋侯之珠,和氏之壁,得之者富,失之者貧。註:隋侯,漢東之國,姬姓諸侯也。隋侯見大蛇傷斷,以藥傅之,後蛇於江中銜大珠以報之,因曰隋侯之珠。」

東晉干寶《搜神記》卷二十記載此事:「隋縣溠水側,有斷蛇邱。隋侯出行,見大蛇被傷,中斷,疑其靈異,使人以藥封之,蛇乃能走,因號其處斷蛇邱。歲余,蛇銜明珠以報之。珠盈徑寸,純白,而夜有光,明如月之照,可以燭室。故謂之『隋侯珠』,亦曰『靈蛇珠』,又曰『明月珠』。邱南有隋季良大夫池。」

南朝宋盛弘之《荊州記》也記有此事:「隋侯曾得大蛇,不殺而遣之。蛇後御明月珠以報隋侯,一名隋侯珠。」

   昭之救蟻見於南朝宋東陽元凝《齊諧記》:漢代吳當陽縣董昭之,嘗乘船過錢塘,曾乘船過錢塘江,見江中一蟻浮在短芒上,其情甚危。他甚憐此蟻不顧別人的阻止,將蟻救起。夜夢烏衣入來致謝,並說他是蟻王,今後若有事情告訴他。後來董昭因事入獄,「但取兩三蟻著掌中祝之」,要它們去告訴蟻王,果然有許多螞蟻前來挖出洞穴,讓他逃了出去,並於不久得到赦免。此事後來的啟蒙典籍,如《龍文鞭影》、《幼學瓊林》等,將董昭之易為董昭,名雖不同然事同。

  毛寶放龜見東晉陶潛《搜神後記》卷十,但放龜之人並非毛寶,而是他的一個手下。說的是晉咸康年間,豫州刺史毛寶戍邾城,手下有一軍人於武昌市,見人賣一白龜子,長四五寸,潔白可愛,便買回來養著,七天以後,龜漸大,近欲尺許。其人憐之,持至江邊,放江水中,視其去。後邾城遭石季龍攻陷,毛寶棄豫州,赴江者莫不沉溺,唯獨當初放龜的人,被鎧持刀,既入水中,覺如墮一石上,水裁至腰。須臾,游出,回頭一看,原來是放生的白龜。因為那軍人是個小人物,一向無名,後人皆將此事移植到毛寶頭上,習慣性地叫毛寶放龜。據清代劉獻廷考證,毛寶放龜的地方在湖北赤壁,其《廣陽雜記》卷二云:「赤壁本赤鼻,見酈道元《水經注》,昔臨大江,今壁下長巨洲成陸地,距大江遠甚,滄海桑田之變,亦甚速也。赤鼻者,乃一大石,突出於外,形如象鼻,其色微赤,故名,即毛寶放龜處也。」

  象牙報恩最早見於南朝宋劉敬叔《異苑》卷三:「始興郡陽山縣有人行田,忽遇一象,以鼻卷之,遙入深山。見一象腳有巨刺,此人牽挽得出,病者即起,相與躅陸,狀若歡喜。前象復載人就一污濕地,以鼻掘出數條長牙,送還本處。彼境田稼常為象所困,其象俗呼為大客,因語云:「我田稼在此,恆為大客所犯。若念我者,勿復見侵。」便見躑躅如有馴解,於是一家業田絕無其患。」 唐張鷟《朝野僉載·華容莊象》、戴孚《廣異記·閬州莫徭》,以及明王世貞《艷異編續集·淮南獵者》等書皆有類似的象得救而以牙報之的記載,敘述大同小異。

  黃雀銜環見南朝梁吳均《續齊諧記·華陰黃雀》,說的是東漢人楊寶,九歲時,於華陰山北,看到一隻黃雀被鴟梟追咬而跌於樹下,便上前拾起黃雀,帶回家細心餵養。黃雀的傷好了,楊寶將其放走。當天夜裡,有一個黃衣童子,自稱是西王母的使者,特地前來感謝楊寶救命之恩,並送給楊寶四枚白環,祝楊寶子孫位登三世。

  猛獸致豕見於唐戴孚《廣異記·張魚舟》:唐建中初,青州北海縣北有秦始皇望海台,台之側有別濜泊,泊邊有取魚人張魚舟結草庵止其中。常有一虎夜突入庵中,值魚舟方睡,至欲曉,魚舟乃覺有人。初不知是虎,至明方見之。魚舟驚懼,伏不敢動。虎徐以足捫魚舟,魚舟心疑有故,因起坐。虎舉前左足示魚舟,魚舟視之,見掌有刺可長五六寸,乃為除之。虎躍然出庵,若拜伏之狀,因以身劘魚舟。良久,回顧而去。至夜半,忽聞庵前墜一大物。魚舟走出,見一野豕腯甚,幾三百斤。在庵前,見魚舟,復以身劘之。良久而去。自後每夜送物來,或豕或鹿。村人以為妖,送縣。魚舟陳始末,縣使吏隨而伺之。至二更,又送麋來,縣遂釋其罪。魚舟為虎設一百一齋功德。其夜,又銜絹一匹而來。一日,其庵忽被虎拆之,意者不欲魚舟居此。魚舟知意,遂別卜居焉。自後虎亦不復來。

  類似這種動物報恩的故事還有許多,特別是關於狗的記載很多,如清俞曲園《筆記》:紹興人周某,為賊劫至湖州。賊魁甚悍,一日有狗遺矢於地,賊魁怒,盡殺其所畜之狗。最後一黑狗,哀號若求免者。周頗與賊魁善,力請勿殺,從之,周以此狗寄養他所。居數月,周從賊中逃出,狗隨之行,至德清,宿枯廟中。及夕,狗忽登其榻。周驚起,則戶外有人切切耳語,蓋知其自賊中來,欲害之而取其所有也。周奪門出,數人露刃追之,狗狂噬,周得免。後繞道歸紹興,大風覆舟,周溺於水。狗亦入水,銜其衣曳之至岸,乃得不死。

  《聊齋志異》中也有類似的記載,如《義犬》:「周村有賈某貿易蕪湖,獲重資,賃舟將歸,見堤上有屠人縛犬,倍價贖之,養豢舟上。舟上固積寇也,窺客裝,蕩舟入莽,操刀欲殺。賈哀賜以全屍,盜乃以氈裹置江中。犬見之,哀嗥投水;口銜裹具,與共浮沉。流蕩不知幾里,達淺擱乃止。犬泅出,至有人處,狼信哀吠。或以為異,從之而往,見氈束水中,引出斷其繩。客固未死,始言其情。復哀舟人載還蕪湖,將以伺盜船之歸。登舟失犬,心甚悼焉。抵關三四日,估輯如林,而盜船不見。適有同鄉估客將攜俱歸,忽犬自來,望客大嗥,喚之卻走。客下舟趁之。犬奔上一舟,齧人脛股,撻之不解。客近呵之,則所齧即前盜也。衣服與舟皆易,故不得而認之矣。縛而搜之,則裹金猶在,嗚呼!」正因為一條狗都能知恩圖報,所以作者最後不禁感嘆:「一犬也,而報恩如是。世無心肝者,其亦愧此犬也夫!」

  有些史志也有關於報恩的記載。

  《南史》卷六十四就記載了這麼一件事 :張彪不知何許人,自雲家本襄陽,或雲左衛將軍、衡州刺史蘭欽外弟也,「王僧辯遇之甚厚」。後僧辯被害,彪與妻楊氏,及所養犬名「黃蒼」者,入匿若耶山中。「沈泰說陳文帝遣章昭達領千兵重購之,並圖其妻。彪眠未覺,黃蒼驚吠劫來,便齧一人中喉即死」。及彪被害,「黃蒼號叫彪屍側,宛轉血中,若有哀狀」。既葬,「黃蒼又俯伏冢間,號叫不肯離」。

  《北周書·孝義傳》也記載:張元,性謙謹,有孝行。陌有狗子,為人所棄。元見,即收養之。叔父怒曰:「何用此為?」元曰:「有生之類,莫不重其性命。狗為人棄,若見而不收,無人心也。」未幾,狗母銜一死兔,置元前而去。

  《明史·孝義傳》還記載了一則老虎不吃孝子的故事:洪武中,包實夫授徒數十里外,途遇虎,銜入林中,釋而蹲。實夫拜曰:「吾被食,命也。如父母失養何?」虎即捨去。後人名其地為「拜虎岡」。雖然不是報人的恩,但卻知道放孝子一條生路奉養父母。

  無論志乖或史志,古人記敘這些動物報恩的故事,無非是想勸戒人們,動物尚知報恩,況且人乎!如果說「鴉有反哺之義,羊有跪乳之恩」皆為動物之本能的話,報恩卻就應該是人的一種有意識的行為,因為人不是動物,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作為天地間最高級別的生物,是有感情有思維的。儘管施恩也並非是為了圖報恩,但自覺的報恩卻是每一個人應該做的,如果這一點都做不到,就連動物也不如了。

責任編輯: 吳量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07/0920/56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