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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曾經的畜生——張紅兵

作者:

張紅兵小時候的全家福。前排左起:大姐張芳、母親方忠謀、外婆吳方氏、弟弟、父親張月升、張紅兵、舅舅方梅開;後排小姨方佩蘭

一、另一個曾經的畜生——張紅兵

我在這個《人性如何墜暗夜》的專題里已經樹了幾個「標兵」了。

一個叫劉萬泉——下令將嚴鳳英開膛破肚砍尿泡的王八蛋,那份帖子的標題是:《這世間竟有這樣的畜生!》

一個叫郭興福,這個文革前與「雷鋒」一樣有大名聲的人,文革初被殘酷迫害得活不下去,決定夫妻雙雙自殺,自殺前竟然將三個孩子活活掐死了。同志們哪!不是一個,而是三個啊。我認為像郭興福這樣的人也是畜生。虎毒不食子,他居然親手掐死了自己的三個孩子。當然這個畜生與劉萬泉相比還是有區別的,因為這個畜生其時正在遭遇更大的畜生的虐殺。

人們可以對郭興福所遭遇的迫害表示同情,但對郭興福掐死三個孩子的行為也應該以嚴厲的譴責。事情一碼是一碼,各是各的帳。

今天本專題又隆重推出第三個畜生,這個畜生的名字叫張紅兵,當他15歲時與他的父親張月升,這父子檔的老小兩代畜生合力將他的母親方忠謀送上了文革斷頭台。

張紅兵原來的名字叫張鐵夫(僅與文革時的白卷英雄張鐵生相差一個字),是響應偉大領袖在天安門給宋彬彬改名字的號召自己改的,無論是張紅兵還是張鐵夫,名字都好記。

1970年2月13日晚。這個當母親的方忠謀當晚在家人面前說了些支持劉少奇鄧小平彭德懷的話,說了反對毛澤東個人崇拜的話。當時「一顆紅心」的張紅兵馬上意識到這是「現行反革命」,當丈夫的張月升則讓方忠謀把自己說的話寫下,然後拿著字條出去報案。當兒子的張紅兵甚至擔心父親沒有真去報案,又寫了個紙條,和自己的紅衛兵胸章放在一起,塞在同住一大院的「固鎮縣群眾專政指揮部」軍代表家的門縫裡。

張紅兵記得,當晚方忠謀將臥室里的毛主席畫像等燒毀,張月升發現後喊「打反革命分子」。當晚,軍代表趕到張紅兵家中,將方忠謀押走。

方忠謀被抓走後,張月升和張紅兵等人也被要求寫材料,這些材料後都被作為審判方忠謀的證據。這個小畜生張紅兵居然在材料上這樣寫道:應「判處現行反革命方忠謀死刑,立即執行」。

同年4月8日,方忠謀被判處死刑,三天後慘遭槍殺。張紅兵還到了行刑現場。

張紅兵「大義滅親」的事跡被陳列在縣革命教育展覽館。

因為這個張紅兵現在懺悔了,不管人們對他現在的行為作何評價,他原來總是一個畜生。

所以這則帖子的標題為:另一個曾經的畜生——張紅兵。

二、方忠謀心路歷程的探索

1、雙料的出身不好

張紅兵的母親方忠謀於民國15年(1926)生於樅陽縣一個所謂的「地主」家庭。

方忠謀被認定為地主成份,父親方雪吾在土改時被作為「反革命特務間諜」而遭鎮壓。

所以方忠謀不僅是剝削階級子弟,且又是被殺戶子弟,雙料的出身不好。

象這樣出身的人一般都被認定為與新政權不僅有階級仇,還有殺父之仇,根本就無需看她的實際表現也被認為是對黨,對「「新中國」」懷有刻骨仇恨的人,表現再好也是偽裝,也不可能受到信任,更談不上重用。能不砸飯碗就是天大地大的恩情了。

雖然對他們也講什麼「出身不由已,道路是可以自己選擇的」,也講「重在表現」,其實是徹頭徹尾的謊言與欺騙,組織上自己也從來不相信,更不執行。作為剝削階級子弟,有的人從自身及周邊人的遭遇中得出的經驗與教訓也是不信任的,但對於涉世不深的子弟有的人就比較相信。

方忠謀的兒子張紅兵在十五、六歲時對此是相信的,但方本人在年輕時是半信半疑的。

2、方忠謀一向對自己的家庭成份有異議

方忠謀從年輕時就對自己的家庭成份從來也不認可,相反她認定自己的出身不好是黨的政策的錯誤,或是政策在執行過程中的錯誤造成的。據張紅兵的申訴材料講:

「早在1953年,方忠謀就對丈夫張月升說過:土改前,她家只有6畝地、2間草房,沒有中、大型農具,按政策規定只應當劃為中農,而不該劃為地主。只因為1949年她與余××(系余×傑的親房八叔)的兒子余×鬥訂過婚,余×鬥要求結婚,她不同意並提出解除婚約,造成余×鬥精神失常。這時,余×傑被派到她家鄉任土改工作隊,借土改劃分農村階級成分和鎮壓反革命運動之機,不但利用職權把方忠謀的父親方雪吾劃為地主成分,而且以『反革命特務間諜』、『匪特(特務)』的罪名,將方雪吾判處極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並立即執行。」

這件事當然是方忠謀的一面之詞,一般情況下是不予採信的。

但是從1979年起,安徽省固鎮縣人民法院、安徽省宿縣地區聯合調查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方忠謀案」進行認真複查。根據方忠謀生前本人的明確表示及其近親屬的申訴,對其家庭出身等問題進行了調查。1980年8月14日宿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刑再字〔79〕第156號;簡稱再審判決)載明:「原中國人民解放軍宿縣專區公檢法軍事管制小組一九七○年刑上字第04號判決,認定方忠謀反革命罪,並處極刑,經檢查確屬錯誤……本庭審理查明:原判認定『方忠謀……因對我黨懷有殺父之仇,於一九七○年二月十三日散布反動言論,極端惡毒地攻擊污衊無產階級司令部,竭力吹捧叛徒、內奸、工賊劉××,妄圖為劉翻案……』經查,方忠謀參加革命後,工作積極負責……」。

這份「再審判決」沒有一個字再提及方忠謀的地主出身等問題,否定了一審判決的錯誤認定。

既然經過了官方聯合調查組的認真複查,且不再認定方的地主成份及父親被鎮壓這兩件事,這也從側面證實了方忠謀家的地主成份確係錯劃,方父的被鎮壓也是錯殺。

也就是方忠謀一向認為的「錯劃」、「錯殺」,並非主觀臆造,而是有事實依據的。

我們大家都從那個時代走來,都清楚這樣的「錯劃」、「錯殺」對當事人帶來的「傷害」無論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都是無比巨大。這樣無比巨大的傷害必然促使當事人的思考,對政策的不滿也是很自然而然的。

方忠謀又是一個有文化的人(初中文化程度),見過世面的人(很早就參加了革命),個人的特殊遭遇使得她對政治異常敏感,性格上的特點也使得她比一般人更容易走極端。

儘管如此,方忠謀年輕時對黨的「重在表現」的政策仍然是將信將疑的。

三、方忠謀的工作事跡(胡鵬池整理)

方忠謀(原名方忠模)出生於1926年,解放前就參加了革命,曾是一名解放軍衛生員,也許是因為出身問題的影響,早在1950年就從部隊轉業了。

方忠謀在轉業後曾任蚌埠市固鎮縣醫院門診部副主任。

1955年至1965年,任懷遠縣人民醫院醫療股股長,負責門診部工作。

1966年至1970年,任固鎮縣人民醫院門診部副主任。

據張紅兵後來回憶:他的母親工作是非常積極的。張說:

從早到晚,一心撲在工作崗位上,經常給病人打針、送水服藥,或者是給病人換藥治療。別的同志下班後,她仍在打掃室內外衛生。1956年,平阿區一位婦女難產,手術後大出血,因家裡經濟困難無錢輸血。母親不但主動捐血搶救她,而且在她住院期間,時常打雞蛋下麵條給她吃。1957年,沙溝公社1位農村孩子患白喉病,送到醫院後,因痰阻礙引起呼吸困難,病情十分危急。母親不怕自己被傳染,毫不猶豫地用嘴將病孩喉嚨中的痰吸出來,使孩子轉危為安。

1960年,小姨在懷遠一中讀書,和小姨要好的一位住校的農村女孩常來我家玩。每天學校食堂發的饃女孩捨不得吃,總是省下一半帶回家給弟妹。由於她經常喝鹽開水充飢,臉、腳腫得很厲害。小姨把此事告訴了母親。有一天,女孩又到我家來,母親拉著她的手,眼睛裡含著淚水,心疼地看著她,半晌沒說話。母親端來給我弟弟(他在幼兒園吃飯)留的1小碗青菜炒豆餅,硬勸著她吃下,又叫小姨倒開水給她喝。

他到我家來吃飯。這位病人非常感謝但不願去(註:此處敘述不清)。母親回家後拿了1斤糧票、5角錢送來,這位病人再三推辭收下了。還有一次,一位家住醫院附近的農村男孩,因手碰破了到門診部就醫,但他沒有帶錢。母親問明情況後親自為他做了免費處理包紮。直到40多年後,這位男孩見到我,還提起此事。

文革期間,別人都不工作了,整天鬥來鬥去。母親始終堅持天天按時上下班,門診部繁重的治療工作都壓在她一人身上。在武鬥最厲害的時候,有一天上午,母親因病在家裡打點滴、休息。唐南公社溧澗大隊病人陳清玉因大手術後無人護理,其家人找到了我家,看見母親有病就走了。下午,母親輸完液就起床要去醫院上班,護理陳清玉。舅舅勸她等你自己病好了再去;母親反駁道:「人都不去還開什麼醫院?!」說完就走了。

我的母親,就是這樣一位視底層民眾如親人的醫務工作者。

再審判決認定:「經查,方忠謀參加革命後,工作積極負責,政治上要求進步,在部隊曾榮立三等功,出席過安慶軍分區英模大會,一九五○年十一月轉業後,曾出席省社會主義建設積極分子代表大會。」

由此可見,方忠謀也是響應「重在表現」的號召。如果沒有文化大革命,方忠謀一家人還是過得去的。

四、張紅兵在鳳凰網的電話陳述(全文)(胡鵬池整理,加注)

我在文革做了一件我刻骨銘心、終身悔恨的事,那就是我親手將我的母親送上了斷頭台。

那個事情發生在1970年2月13日,我們家人在一起辯論文化大革命的事。母親就說了,我就是要為劉少奇翻案,毛澤東為什麼要搞個人崇拜,到處都是他的像,那還得了。

我立即就投入到對母親的批判鬥爭。這時候我父親就表態(我母親叫方忠謀)說:方忠謀,從現在起我們就和你劃清界限。你把你剛才所說的都給我寫出來。母親寫完一張紙以後(註:這裡頗為奇怪,方為什麼會乖乖地寫出來,是父子強迫的,還是她自覺的?這裡很可能有被隱瞞了的情節),我父親拿著這張紙就出了家門。我心裡還懷疑,我擔心父親不是真的去報案(註:張紅兵真是個狼崽子)?我就在家裡,拿起筆來,急速地簡短的寫了幾句話。大意就是我的親生母親方忠謀在家裡邊為劉少奇翻案,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

乘著我父親不在家的時候,我就跑出家門,跑到我們院子張排長家裡,我就把那個檢舉信連同紅衛兵勳章,從他那個門縫裡塞進去了(註:似乎真是為了保衛毛主席,真的「大義滅親」了)。然後就回到家來,這時候呢我父親又從外面回來了,進去一看屋裡面煙霧繚繞,他有一張毛澤東的畫像,有一張毛澤東詩詞的手跡(印刷品),還有鏡框的一張「毛主席去安源」的郵票,還有什麼,全被我母親取下來燒掉了。

我父親也非常氣憤,就說打反革命分子。我手裡拿著擀麵杖,父親這麼一說,我心猛的一驚,但是面對自己的親生母親實在下不了手(註:究竟有沒有打?兒子有沒有打?老子有沒有打?都沒有交待得清楚)。父親就命令我,找繩子把反革命捆起來。我父親又衝出去了。

正在我找繩子的時候(註:找繩子的時間似乎太長了),父親又回來了,他的身後跟著當時縣公檢法軍官組的一位負責人,跟著軍代表張排長,張排長上去一腳踹在母親的腿彎,母親就撲通一下跪在地下,然後他就用帶來的繩索結結實實捆起來,在捆的時候我甚至聽到母親肩關節發出的咔咔的聲音(註:咔咔的聲音也沒有喚醒張紅兵的人性)。到最後我母親是以反革命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她的罪名就是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對共產黨有殺父之仇等等等等。

當時,我甚至參加了固鎮縣萬人公審大會。而且我也到刑場去了。我是在自己的思想經過劇烈的鬥爭情況下去的。組織就是官方對我怎麼看?我不去官方又對我怎麼看。我既然已經揭發批判檢舉了母親,走到這一步了,那麼我還得走下去,因為我還得生活在這個社會,我還得走下去(註:搞來搞去又回到了對自己的考慮,這時候怎麼不考慮保衛毛主席了?),但是從心裏面我再也不願意提反革命分子方忠謀這幾個字,也再也不願意想那幾個字了。從我的精神上說,我當時的精神就快崩潰了,我的肉體,我的身體連路也走不動了。

但是為了繼續往前走,我又往前邁出了一步,到了萬人大會的會場,親眼看到了我母親在萬人大會上的表現,然後又跟到刑場,但是我實在不忍心去——

這個事情在我家裡是天塌下來的事情啊!怎麼能不疼呢?——無時無刻像刀子一樣割著我們的心臟——媽,對不起!

胡鵬池按:張紅兵在整個電話陳述中,對於細節的陳述是遠遠不夠的。尤其是衝突起來後,母親與這對父子是什麼態度?有沒有向這對父子說理?求情、求饒、哀告?還是真像英雄一般英勇不屈、義無反顧?

老實說,我根本就不相信方忠謀死前就沒有人性軟弱的這一面。

完完整整的說出來吧!張紅兵!

五、張紅兵是民族反思懺悔的先行者(胡鵬池整理,加注)

胡鵬池按:張紅兵弒母案暴光後,跟貼頗多,但觀點各異,筆者整理摘引幾則有代表的跟貼,希望引起讀者深入的思考。

luke2013-03-1515:27:59

你曾經是家庭的罪人,也是文革的受害者,如今,卻已成為了民族反思懺悔的先行者!

感激老哥!祝福老哥!

laobage0072013-03-1223:13:55

先生義無反顧的解剖自己卑劣的靈魂,其實要比那個踹斷父親三根肋骨還恬不知恥謳歌毛廁的薄要偉大的多。知恥而後勇你是當今無愧的第一人!在這石破驚天的事件中,你做的事將對後世來者無疑是大有功德的!方忠謀烈士永垂不朽!她將活在每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心中!{五毛除外}

張紅兵案是人類文明史典型案例

新浪網友2013-03-1208:56:25

此案非同小可!此案石破天驚!此案或可成為人類文明史翔實而毋庸置疑的案例!

此案同時可見博主由獸性到人性的轉變,可見博主視界的非凡!可見博主的深思熟慮!可見博主平凡卻睿智的底氣!

此案既開,建議博主當以餘生恆力堅持。因為五千年專制思想滲透國人久矣,五千年獸性教育久矣,五千年麻木沉淪久矣,五千年袖手旁觀者多矣,五千年心知肚明而裝糊塗者多矣,非此而不能成其事、畢其役、完其功,從而斥獸性之孽,蘇人性之美,戒宵小之心,斷胡作非為惡棍之蔭!

對此張紅兵先生回復

張紅兵律師的博客2013-03-1518:47:16

回復以上泉州李四、新浪網友、laobage007、actionwang、luke

諸先生:我是犯下「惡逆」之十惡不赦之大罪的畜生不如的人,不但當年親手把母親送上了斷頭台,而且直到今天因此事還給家人、親友造成痛苦和負面影響。我只能用餘生自己的實際行動向母親懺悔:媽媽,我對不起您!我還要向在文革中堅守人類良知的人們公開道歉:作為曾經喪失了人性之善的我,給您們添麻煩了,真的對不起

全國花式廚子冠軍2013-03-1519:09:18

感觸頗深,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我內心的感受。你沒錯,你媽媽也沒錯,全家人都沒錯。錯的是毛,錯的是這個制度。希望毛粉們能有點獨立思考的頭腦。五毛能有點良心。

六、對張紅兵先生的質疑(胡鵬池整理)

網友《溫故知新》:

張紅兵,所有的張紅兵都需要懺悔。

鳳凰台視頻節目,場外嘉賓張紅兵談到自己和父親,一起把母親送上了斷頭台。他痛心了……他抽泣了……他懺悔了……

但是我依然說,只要他母親不能在斷頭台上親說原諒他,只要他母親不能黃泉路轉回來,只要他母親不能地獄發表聲明赦免他……張紅兵就是罪人。

——到今天,還是!他是他母親的罪人!

——到今天,他還是罪人!是文革的殺人犯,罪人!!

視頻里的主持人,陶斯亮,張思之,徐友漁,有些參差,但基本理念是趨同的。

我想說的是,張紅兵懺悔其實不夠;那位提到的邱某也是;直說吧……多數,尤其高位人懺悔都不夠。

陶斯亮說到蒯大富雖紅衛兵可恕。張思之說到陳丕顯確有闕陋卻不悔。徐友漁說到支持重慶模式就是支持文革模式。

……總之是文革反思不夠;當事人懺悔不夠;整個社會認識不夠。

徐友漁的話我支持——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怎樣的文革,怎樣的社會風氣不好,怎樣行風敗壞官風腐敗,怎樣的保護領袖響應號召……每一個有錯的人、有罪的人、即使環境影響有罪錯的人,即使是神馬浮雲召喚有罪錯的人……都要追究,都要懺悔。

一個民族不建立懺悔意識、不支持信仰、不主張良知,不支持人的思想、生命的尊嚴、法的嚴肅……我表示足夠的悲哀了。只要我們一味打造真理、傳銷真理(無論怎樣的真理),喪失人性和良知,我們還會犯錯誤。

張紅兵先生的認識還有一定偏差。他說現在才覺得自己的母親多麼偉大,他還是建立在母親對劉少奇認識的正確這種觀點的基礎上。張先生沒有從母親敢於說心裡話,說真話,是個真實的人!這種角度去分析其偉大,而是從劉少奇平反了,說明母親多麼有眼光,多么正確,多麼堅持真理這個角度去認識其「偉大」!——這是兩碼事。不知讀者能不能分清楚?

張紅兵先生的認識還沒有擺脫所謂兩條路線鬥爭誰正確誰錯誤的「路線鬥爭」的漩渦。

張先生母親的偉大在於敢於說心裡話,說真話!但是在那樣的「政治氛圍」里這樣的「真」,是不是一種傻?丟掉了寶貴的生命而於事無補!且讓家庭和孩子陷入無限悲痛和後悔之中——這是一個很好的哲學論題!即什麼時候該說真話!並不是一切時候都要說真話的,比如對敵人就不能說真話!那叫智慧!

張先生母親的真實,說真話是偉大的品格!但在那種情況下如此「真實」卻又是一種傻!

所以張先生的母親有沉痛的教訓!

這個事件最重要的主導方面,是讓我們看清了文革怎樣殘害生命,殘害心靈!摧毀人性和倫理親情!母子相殘,夫妻相殘,親者痛!痛哉!悲哉!

良心和良知很重要!王陽明說「致良知」,禪宗說「發見自性」,就是講這個道理。社會要有良知,個人要有良知。良知就是我們人類發展積澱下來的人人都有的內在的「善」!而有些人把它拋棄了,有些時候社會也把它拋棄了。明明知道什麼是對的,是先進的,但為著一己的私利和惡意,就是棄善而不從。哀哉!

七、張紅兵罪無可赦(胡鵬池整理)

前面我們曾長篇摘引了網友《溫故知新》的評論。

該網友指出:……總之是文革反思不夠;當事人懺悔不夠;整個社會認識不夠。

該網友同時指出:只要他母親不能斷頭台親說原諒他,只要他母親不能黃泉路轉回來,只要他母親不能地獄發表聲明赦免他……張紅兵就是罪人。

——到今天,還是!他是他母親的罪人!

——到今天,他還是罪人!是文革的殺人犯,罪人!!

另一位叫johnweida的網友寫道:

我也是文革的全程經歷者,我的父母都是被迫害的知識分子。但當我看到你的陳述後,依然覺得非常震驚!尤其看到你說的「擔心父親不是真的去報案,我就在家裡拿起筆來……」後感到毛骨悚然!

是的,「大義滅親」在歷次政治運動中並不鮮見,但像您和您父親這麼處心積慮地置方女士於死地的也屬罕見!此乃大逆不道,在哪朝哪代都是剮罪,並不是多年後「懺悔」一下就能赦免的。

我非常憤怒!不能忍受!更不能原諒你和你父親哪怕一點點!因為我也是那場「革命」的親歷者,我知道「大義滅親」的底線。你和你的父親早已遠遠超出了底線,所以罪無可赦!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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