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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了!鮑毓明竟開始瘋狂反擊?

第八個問題很明確,就是回應媒體的那張圖:

大家應該還都記得:

這段如果被他推翻,那么女方會再次陷入困境,而且從他的表述中,顯然,他對女方的態度是「戀人之間互看手機」的態度,這招很厲害,把女方「兒童」的身分進一步模糊。

第九個問題屬於無實證,但是可以對輿論起到作用的一段。

這種誰都無法證明,對判案沒有意義,對於輿論有意義。

最後一個問題依然是圍繞「戀愛」去進攻:

鑽戒一事我們相信鮑毓明絕對拿得出證據,而且這也是「反轉」的一個重要依據,因為天下沒有哪個父親會送鑽戒給女兒。

從他的敘述中,顯然把自己描述成一個「痴痴等待女方長大」的痴情男子,而不是一個殘酷的侵犯幼童的變態。

可能有人會問,可能女方真的出現了很多性格扭曲的情況?這點我們想過了,大家還記不記得一位同樣被表哥侵犯的女生勇敢說出自己被表哥侵犯的事情?她當時甚至「愛上」表哥了,如果沒有她的媽媽及時當頭一棒,她也會像今天的女方一樣產生扭曲。

但是顯然從法律上來說,這種「扭曲」會造成記憶不清,事實對不準,這個恰恰就是鮑毓明要攻擊的點,我們設想一下,如果鮑毓明是上文的那個表格,女方是表妹,那麼對於女方來說,最終會記得什麼?

可能她最終回過神來感覺到的是「表哥對表妹的侵犯」,但是當時發生的卻是「表哥和表妹在談戀愛」,以戀愛的手法+父女稱謂會極度擾亂一個心智沒有成熟的小女孩的腦子,鮑毓明的最終總結也是朝著這個路子攻擊的:

顯然,鮑毓明在他的敘述中,是一個被小女孩「玩弄」的純情少男,他痴痴等待女方的回應後卻得到了這麼一個結果,他才是受害者,這個和當時財新網的那篇報導完全一致。

如果你沒有把女方「扭曲」這個事情考慮進去,光從證據鏈來看,極其可能會同情男方,覺得女方滿嘴謊言。而且對於重視「證據鏈」的網友來說,女方的姐姐每次開口都會把輿論倒向男方一點,類似此類的敘述在法律上是完全沒有用的:

鮑毓明要做的就是證明自己沒有和14歲女生發生關係,而且即使發生+後續發生關係也是雙方自願的,因為有戀愛的事實,我們悲觀的看到,已經有網友開始站在男方這邊了。這恰恰是鮑毓明需要的:

不過也有腦子清楚的網友認識到了這一點:

不過從目前的走勢來看,很多著名的律師都比較悲觀,因為就算我們知道鮑毓明是在PUA女孩,即使我們知道一個40多歲的成年強勢男性是極其容易利用心理攻勢壓垮女方的。

在法律上,自願就是自願,很難去區別到底是「如何自願」的,這是很多法律工作者也是我們擔心的一點:

如果這個案子最終鮑毓明能夠成功脫身,不得不說是最大的悲哀,也會成為很多「煉銅癖」的「操作指南」,只要孩子夠小,我先在心理上壓垮對方,再加上我刻意的保存足夠的證據鏈,那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煉銅了。

來源:魔都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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