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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文革絕密檔案中的大屠殺和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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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性暴力辱屍的案例也不勝枚舉,如靈山縣陸屋公社廣江小學女教師黃少萍,年方23歲,因出身地主,被殺死後,兇手把她的衣服剝光,並用木茹棍捅入陰道,陳屍路邊。[57]再如,1968年9月下旬的一天,上思縣思陽公社主任陸巨吉布置殘殺南寧展覽館押送回來的「四.二二」的本地俘虜。從南寧押送回來的女青年陸玉江和4個男社員活活打死。陸玉江死後被裸體陳屍路旁,並把竹木插入陰部示眾。[58]欽州縣城武鬥,少數派的廣播員陸潔珍被抓獲刺死後,因為她長得漂亮,兇手就還把她的褲子扯掉,把大號電光鞭炮塞入陰道,點燃爆炸,慘況難以言狀。被害者死得慘,死後更慘。[59]

閱讀這些獸性畢露,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例時,恐怕讀者會問:施害者們還是人嗎?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回答這些和戰爭和大屠殺有關的性暴力問題,西方學者有過一些有益的分析。比如:美國著名女學者Susan Brownmiller認為:「戰爭中的強姦既是侵占女人的身體,又是對她的丈夫或父親的一種戰爭。」女性的子宮成了戰場,女性是一種戰利品,而施害者主要是想通過性暴力表達對方的一種恐嚇和羞辱,進而打擊對方,消解他們的抵抗意識。[60]用這一理論來分析廣西「聯指」和「四.二二」兩大派的武鬥可能還有一點道理,但對於分析絕大多數的女性受害者和他們的丈夫、父親並不適用。因為他們並不是交戰的一方,而是「四類分子」—從沒有參加、也不允許參加派性爭鬥的政治賤民群體。經過中共建國以來十七年的政治運動。他們早已經大都是馴順待宰的羔羊。既然已經沒有了起碼的「抵抗意識」,用強姦和占有他們的妻女的方式就完全是多此一舉了。

在這裡,另外一些西方學者分析性暴力的「譜系說」可能更有啟迪。這一學說認為:性暴力其實是和平和戰爭時期的一個普遍的暴力譜系或一個特別的性暴力譜系的一部分,或者一種更擴大的延續。[61]這一理論還認為:如果這些性暴力在某些國家裡重複發生,那麼常常愈演愈烈。[62]

作這一如是觀,我們便不難想到在中共建國以來(包括建國前在所謂的「解放區」內),中國農村大規模地對「四類分子」及其家庭施暴,尤其是大規模地性占有和性侵犯他們的妻女的「普遍的暴力譜系」。廣西文革大屠殺中的性暴力並不是第一次,最早的「特別的性暴力譜系」原型可以追溯到所謂的暴力土改中。晚近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智效民研究中共早期晉綏土改的著作,就揭露了中共早期土改中「分房、分地、分老婆」的固有模式:「不僅地富和鬥爭對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農也不例外。富裕中農馮萬里的閨女就封給了貧僱農。……土改時,任有蓮和母親被關押起來,要硬性分配給貧僱農。母女倆堅決不從,便遭受繩子抽、棒子打、烙鐵燙等酷刑」。[63]重慶獨立學者譚松在他對四川東部暴力土改的調查中,更向我們描述了廣西文革中似曾相識的性暴力的場面:

土改積極分子民兵多是地痞流氓,暴力被合法化,使他們得以公開對地主女子施行殘忍的性虐待。他們強迫未婚女子脫褲分開兩腿被人摸下身,將木塊、鐵條和脫粒後的玉米棒插進女人下體反覆朝里捅。一位叫黎明書的男子回憶說,他的姐姐黎瓊瑤當年二十出頭的未婚女子,被逼交出洋錢,交不出先被暴打灌辣椒水,然後被扒光衣服用豬鬃毛扎乳頭,無法忍受當天跳堰塘自殺。一位土改民兵連長李朝庚接受譚松採訪說,土改時忠縣有個未婚女子梁文華還未結婚,本身不是地主,因為是全縣著名美女,就被十多個土改民兵抓去輪姦致死。[64]

由此可見,從土改開始,四類分子的妻女便和他們的土地一起,作為一種被合法剝奪的「財產」分配給所謂的農村革命階級——「貧下中農」。從土改到文革的十多年裡,地富及「四類分子」早已淪為政治賤民。具有諷刺意義的是:「貧下中農們」和他們一起在所謂的合作化運動里被中共剝奪了土地,斷絕了在這方面的分配欲望。但是,四類分子們辛勤勞動,還是有一些可憐的雞鴨餘糧德積蓄的。尤其是他們的兒子或娶上了漂亮的媳婦,他們的女兒或出落成豆蔻年華的少女,這便激發了那些「土改積極分子民兵」壓抑在心底的最齷齪的性慾望:既然第一次暴力—土改時分配地富的妻女是合法的,為什麼文革中不來第二次再分配呢?事實上,廣西文革中不少性暴力的發生,是和模仿土改息息相關的。如上面例舉的金秀縣金秀區長二公社黨支書、「文革」主任莫志光,為了達到姦淫和霸占青年婦女莫秀雲的目的,逼死了莫的父親,還活埋了莫的母親莫女嬌的惡性事件,就是在搜查土改時沒有能發現的「銀元」的藉口下發生的。[65]如同這一理論所預測的,惡性的暴力從土改到文革大屠殺的重複發生,性暴力和性殘虐只會愈演愈烈。在土改時還留下一條性命的地主莫女嬌夫婦,竟因為有了一個長的不錯的女兒莫秀雲,被色狼莫志光看上,文革中反而被活埋了。

在回答「他們還是人嗎?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時,這一「性暴力譜系」理論著重考察了和平和衝突時期的關聯。它指出:施害者之所以能在大屠殺中犯下這些常人難以理解的獸行,還和和平時期被害者被統治者的意識形態長期非人化有關。當敵人被描繪成「罪有應得」時,暴力的責任就「被轉移給了敵人」。而對他們的任何暴力都在道德上被合法化了。這種「責任的轉移」所產生的強大的「道德疏離」,會使暴力行使方式增多,暴力的目標拓寬,性暴力常常應運而生。[66]對中國大陸數千萬四類分子來說,文革前的十七年他們被非人化、公開被稱為是「應當消滅的階級」的宣傳和政策難道還不多不夠嗎?因而文革中出現如此規模的大屠殺和性暴力也就不足為奇了。

四、幾點簡單的結論

從剛剛問世的36卷、700萬字的《廣西文革機密資料》裡,讀者可以看到:在一個沒有任何戰亂外患的和平時期,中國的一個省竟有8.97到15萬的人在一場政治運動中死於非命。根據官方的調查的結論:這些人中僅有三千多人是死於兩派自願參加的武鬥,而其他的8.94—15萬的受害者則是「在領導有計劃地進行的」屠殺中,即「多是在非武鬥情況下,被個別或集體加以殺害的。」[67]僅此,我們就已經不難看到一個血雨腥風的廣西文革,看到一場反人類、反人道的大災難了。

如果我們更近一步追溯一下那些在「非武鬥的情況下」、被「有計劃地」「個別或集體加以殺害的」的受害者的社會—階級成分的構成,還會發現:在這一居全國之冠的所謂的「非正常死亡」的數字後面,是一場由廣西最高領導授意的,由各級政權組織的,由軍人、武裝民兵和眾多的黨團積極份子執行的對所謂的「階級敵人」的血腥大屠殺。中共的國家機器在這一屠殺的過程中,採用傳播種種受害者要暗殺、要叛亂的謠言,組織「貧下中農最高法庭」等法外的行兇機構,並在蓄意製造的「無政府」狀態中進行的。高達5—8萬名「四類分子」及其子女是被害者群體的主要人口構成,約占所有「非正常死亡」總數的56%。他們或在數百種的酷刑中滿足了施害者的獸性的快感後被折磨而死,或直接被滅門絕戶、人財雙亡。由此,我們不難得出這是一種有計劃的「階級滅絕」的大屠殺的結論。

在廣西高度組織化的大屠殺里,還有一些非組織化的極度惡的衍生物。一是竟然出現了人吃人的風潮。據這份機密檔案記載,至少有302人,被國家機器的代表,即軍人、武裝民兵和眾多的黨團積極份子破腹取肝,剜心割肉。兇手的真實動機絕非是對階級敵人的仇恨,而是為了延年益壽、滋補養生。二是迸發了大量的強姦、輪姦、性傷殘和性虐殺的案件。僅這份檔案記載的就有225個惡性案例,估計女性受害者達千人以上。在1967年底到1968年秋的不到一年的時間內,殺人奪妻、殺人霸女、劫色—劫財—害命竟成為遍布廣西鄉村的一種社會常態。這些不齒於人類的獸行決不能用對階級敵人的仇恨來解釋;施害者的動機也根本不是為了什麼美好的「革命」理想,相反是出於赤裸裸的奸淫擄掠的惡欲。

在探索這些人性極度扭曲,乃至獸化的過程中,我們還會驚人地發見這些做惡的方式都不是文革的首創。相反,其原型可以追溯到中共建國最早的政治運動:暴力土改和血腥鎮反。對地富和其他四類分子的單方面劫財、殘殺、對他們妻女的強姦、輪姦和霸占,那時都在相當程度上在全國範圍內發生過,並被普遍地認為是完全合法的。而文革只不過是給了那些軍人、武裝民兵和眾多的黨團積極份子又一次財產——女人的再分配的機會。換句話說:這些極度惡的衍生物,不過是中共文革前十七年的政策和實踐某種結果和延申而已,是「中國特色」的惡之華的結晶。按以往政治運動的慣例,它不僅是合法的,還是合理的。只不過它的表現形式稍稍集中和誇張了而已。而在文革中始終屹立不倒的韋國清,和支持了他的整個廣西的國家機器,正是文革前十七年和文革中的十年裡對平民迫害和殺戮的象徵。

如果我們能從廣西一個省的文革的個例來看、來回答「什麼是文革」這樣一個普遍性的問題題,我想:看看上面這些醜惡的「中國特色」便不難心有靈犀一點通了。

【注釋】

[1]廣西非正常死亡共89,700人的數字,來自中央赴廣西工作組〈廣西「三支」「兩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絕密)〉(1984年1月20日)。又據當年工作組成員、公安部幹部晏樂斌的工作筆記:死者8.97萬是有名有姓有地址的,還有無名無姓的3萬多,失蹤的2萬,共14萬。據他回憶,韋國清當時估計為十五萬。參見晏樂斌的文章〈我參與處理廣西文革遺留問題〉,《炎黃春秋》,2012年第11期,第13—20頁。就民間調查而言,絕密文件〈廣西在「文革」期間大批死人問題的情況報告〉中透露:「區黨委調查研究室楊誌慶同志反映,商業部門發布票,69年比67年減少13萬人(除正常出生、死亡者外)。區直一些比較負責的同志說死亡20萬人,也有人講,全區死了四、五十萬人。」

[2]表一中有關廣西幾個縣的機密檔案中的非正常死亡人數,來自宋永毅主編《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三十六卷(電子書),紐約:明鏡出版社,2016年。這幾個縣公開出版的縣誌中的死亡數字,轉引自嚴飛〈政治運動中的集體暴力:『非正常死亡』再回顧(1966—1976)〉,載《二十一世紀》2016年6月號,第66頁。

[3]表二中有關廣西人吃人數的統計,來自宋永毅主編《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三十六卷(電子書)。這裡所指的「官方出版的省志」指:《廣西文革大事年表》(內部出版),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和《當代中國的廣西》,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92年。

[4]宋永毅:〈廣西文革中的吃人狂潮〉,載《二十一世紀》2016年6月號,第76—95頁。

[5]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廣西「文革」檔案資料》(1987年)第7冊,127頁,載宋永毅主編:《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十四卷(電子書)。

[6]廣西區黨委處理「文革」遺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韋國清同志在廣西「文革」期間所犯錯誤的事實依據》(絕密)(1983年6月17日)。

[7]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落實政策廣西調查組:〈廣西在「文革」期間大批死人問題的情況報告〉(絕密)(1981年7月15日)。

[8]十四個縣分別是臨桂縣、靈川縣、興安縣、凌雲縣、西林縣、貴縣、柳城縣、東興縣、北海市、羅城縣、宜山縣、隆安縣、天峨縣、靖西縣。數據分別來自《廣西文革檔案資料》。具體的百分比取自於宋國慶和董國強的〈廣西「文革」期間非正常死亡研究〉一文,載《領導者》,2016年2月號,第160頁。

[9]載宋永毅主編:《中國文化大革命文庫》,香港中文大學大學服務中國研究中心,2015年第三版。

[10]林達:〈已經消失的中國「猶太人群體」:文革的社會、理論背景一瞥〉,載宋永毅主編《文革五十年:毛澤東遺產和當代中國》(下),紐約:明鏡出版社,2016年。

[11]見Wikipedia中「Democide」詞條

[12]1967年3月6日,「中共廣西軍區委員會發出《關於成立抓革命促生產指揮的通知》決定在軍區黨委領導下,成立廣西軍區抓革命促生產指揮部。……通知發出後,各地、市縣也相繼成立了以解放軍為主的抓革命,促生產指揮部。」見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廣西文革大事記》(機密)。參見宋永毅主編:《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三十五卷(電子書),紐約:明鏡出版社,2016年。

[13]同上。

[14]中共灌陽縣委員會編:《灌陽縣「文革」大事記》(1987年6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二十一卷(電子書)。

[15]中共富川瑤族自治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富川縣「文革」大事記》(1987年3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二十三卷(電子書)。

[16]中共上思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上思縣「文革」大事件》,1986年8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八卷(電子書)。

[17]廣西區黨委處理「文革」遺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韋國清同志在廣西「文革」期間所犯錯誤的事實依據》(絕密)(1983年6月17日)。

[18]廣西文革大事年表編寫小組編《廣西文革大事年表》(內部出版),南寧市:廣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132頁。

[19]〈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的全國工作會議討論紀要,1965年1月14日)。

[20]宋永毅:〈「文革」中的暴力與大屠殺〉,美國《當代中國研究》,2002年第3期。

[21]中共樂業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樂業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5月1日)。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五卷(電子書)。

[22]此類記載在檔案中比比皆是,如中共隆林各族自治縣委員會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隆林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4月30日),中共那坡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那坡縣「文革」大事記》(1987年11月)等。

[23]中共環江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環江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8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二十九卷(電子書)。

[24]中共天等縣委員會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天等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6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三卷(電子書)。

[25]中共環江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文化大革命」大事記》(1987年4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二十七卷(電子書)。

[26]中共永福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永福縣「文革」大事記》(1987年4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二十卷(電子書)。

[27]中共橫縣委員會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橫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7月28日),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三卷(電子書)。

[28]中共宜山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宜山縣「文革」大事件》(1988年1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九卷(電子書)。

[29]中共巴馬瑤族自治縣委員會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巴馬瑤族自治縣「文化大革命」大事記》(1987年5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二十八卷(電子書)。

[30]〈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黃天輝的刑事裁定書〉(1984年3月18日)。

[31]中共南寧地委整黨辦公室編:《南寧地區「文化大革命」大事件1966—1976》(1987年6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二卷(電子書)。

[32]中共大新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大新縣「文化大革命」大事件1966——1976》(1987年6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二卷(電子書)。

[33]中共賓陽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賓陽縣「文革」大事件,1966—1976》(1987年8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三卷(電子書)。

[34]中共鐘山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鐘山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5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五卷(電子書)。

[35]〈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徐善富的刑事裁定書〉(1984年3月18日)。

[36]〈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李超文的刑事裁定書〉(1984年3月17日)。

[37]中共凌雲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凌雲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4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六卷(電子書)。

[38]中共金秀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金秀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4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八卷(電子書)。

[39]中共天等縣委員會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天等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6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三卷(電子書)。

[40]中共扶綏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扶綏縣「文革」大事件,1966—1976》(1987年5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三卷(電子書)。

[41]同上。

[42]中共欽州地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欽州地區「文革」大事件》(1987年10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八卷(電子書)。

[43]中共浦北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浦北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5月12日),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九卷(電子書)。

[44]中共合浦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合浦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5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八卷(電子書)。

[45]中共天等縣委員會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天等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6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三卷(電子書)。

[46]中共武宣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武宣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5月28日),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七卷(電子書)。

[47]同注[39]。

[48]中共融水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融水苗族自治縣「文革」大事記》(1986年10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十八卷(電子書)。

[49]同注[43]。

[50]同注[33]。

[51]同注[7]。

[52]中共凌雲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凌雲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4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六卷(電子書)。

[53]中共賀縣委員會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賀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4月3日),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十八卷(電子書)。

[54]中國南丹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南丹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5月),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十八卷(電子書)。

[55]同注[44]。

[56]中共馬山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馬山縣「文革」大事件》(1987年5月20日),載《廣西文革機密檔案資料》,第四卷(電子書)。

[57]同注[42]。

[58]同注[16]。

[59]同注[57]。

[60]Susan Brownmiller,Against our Will:Men,Women,and Rape. New York:Simon and Schuster,1975,pp.11-15,57-61.

[61]Cynthia Cockburn,「The Continuum of Violence:A Gender Perspective on War and Peace」in Wenona Giles and Jennifer Hyndman(des). Sites of Violence gender and Conflict Zone,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4,pp.24-44. Cari Jo Clark et al.,「Association Between Exposure to Political Violence and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in the Occupied Palestinian Territory:A Cross-Sectional Study」,The Lancet,Vol.375,2010,pp.310-316.

[62]Dara Kay Cohen and Mackenzie Israel-Trummel,「The Reaches of Rape:Conflict-Related and Post-War Consequences」,paper presented at the「Workshop on Sexual Violence and Armed Conflict:New Research Frontiers」,Harvard Kennedy School,Harvard University,2-3 September2014.

[63]智效民:《劉少奇與晉綏土改》,台北: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195—196頁。

[64]蔡詠梅:〈譚松談川東血腥土改〉,香港:《開放》,2013年9月號。

[65]同注[38]。

[66]Christopher Browning,Ordinary Men:Reserve Police Battalion101 and the Final Solution in Poland,New York:Harper Collins,1992. Janie I. Leatheman,Sexual Violence and Armed Conflict,Cambridge:Polity Press,2011.

[67]同注[5]。

(本文為2016年10月16日在日本明治大學紀念文革50周年大會上的演講)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華夏文摘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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