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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個死於妄議的愛國者

作者:

乾隆皇帝一箭雙鹿圖(局部)

這次因妄議而喪命的文人,也是一個忠君愛國者,姓賀。

他有一個更好聽的名字:賀世盛。

反過來讀,也是滿滿的正能量。

而讓他罹難的那本書,叫《篤國策》。篤國,可理解為強國,也可理解為忠於國家,這人名和書名,簡直是天作之合,可惜,天不容他。

賀世盛,身份是湖南耒陽縣學增生,案發時年已69歲。所謂「縣學增生」,就是在定額之外增補的生員(秀才),資料上說他於「乾隆十七年入學,四十六年告給衣頂」。

「告給衣頂」簡稱「告頂」,是滿清科舉政策的一部分,主要針對屢試不第且身患疾病的生員而制定的一項撫慰性政策。按規定,「凡身患篤疾,或入學已歷三十年或年屆七旬的生員,朝廷准許他們終身穿著標誌其功名等級的衣服和頂戴」;但有一限制,就是一旦享有衣頂,則不再參加歲試和科試,也不准參加鄉試。(據賀曉燕《試論清代科舉制度中的「告給衣頂」政策》)

其實,「告頂」也等於宣告你的功名之路到頂了。

也就是說,賀世盛被增補進縣學成了生員之後,超過30年屢試不第,接受現實不再參加科舉,得到「告頂」待遇。相當於考公30年一直考不上,國家給一個安慰性質的「榮譽公務員」稱號。

有清一代,像賀世盛這樣的文人應該是很多的,大部分也就選擇了認命,畢竟,榮譽稱號也是榮譽,有總比沒有強,刻進墓碑,也足以光宗耀祖了。

但是,「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幾千年來都是中國文人的終極目標,特別是那些自恃「文武藝」已「學成」者,只得到榮譽稱號,沒能給帝王家當奴才,總是人生最大的遺憾。

有遺憾,就有牢騷;有牢騷,就會寫出來。案發時,湖南巡撫浦霖寫的奏摺裡面,將賀世盛定性為「負性狂誕,自謂抱負不凡,因科名未遂,常懷忿懣」,也差不離。

乾隆四十六年「告頂」之後,賀世盛一邊幫人寫狀詞餬口,一邊把精力集中在寫《篤國策》上,一直到乾隆五十三年(1788)案發,這本書,他足足寫了八年。

書上寫了什麼內容?

湖南巡撫浦霖認為,「書內大指系痛恨捐納官員,遂將開捐之事反覆指斥,肆意狂吠」;「指斥官員,妄議朝政,文詞繁複,語句支離,而其顯然悖逆肆行狂吠者不一而足」。

捐納,就是花錢買官。這種制度自秦漢就有了,一般是國庫沒錢或朝廷突然需要大筆資金(比如發動戰爭或搞大型面子工程)時,就賣官鬻爵,增加財政收入。秦漢之後,捐納制度基本沒停過,滿清入關,覺得漢人這制度太好了,來錢快,也全盤接受。於是,捐納就成了有錢人的當官捷徑。

因為屢試不第,賀世盛非常瞧不起那些用錢買官的人,覺得那些人不是靠實力上去的,人數一多,就擋住了讀書人的「正途」,用他自己的供詞來說,「我自幼深恨捐官一途阻礙士子登進」。

當然,跟其他類似遭遇的文人一樣,賀世盛寫書不僅是因為恨,也因為愛——愛國、愛朝廷、愛皇上,所以他也「欲於書成之後赴京進獻,圖賞官職以邀榮寵」。

但是,把忿恨寫出來,在朝廷官員眼裡,就不僅是妄議,還是「肆行狂吠」。這四個字可是正經八百寫在湖南巡撫的奏摺里的——這樣的臭文人,簡直就是瘋狗。

問題是,案發時,《篤國策》還沒出版。

沒出版不是沒有書號什麼的(那時候文禁雖嚴,出書也不用書號),據賀世盛供詞,「這書因系閒時隨意攢湊」,他又不斷刪改,所以遲遲沒有出版。

也就是說,《篤國策》最多算沒公開的私人筆記。

沒出版怎麼會被發現?

湖南巡撫的奏摺上有簡單說明:

接據耒陽縣知縣閻廣居稟報,該縣生員賀世盛寄寓縣城宗祠內代人作詞,隨知會教官往拿,於該犯寓所搜出《篤國策》一本……

「代人作詞」並不是替人寫歌詞,而是寫訟詞,打官司用的。這應該就是他的謀生手段,但這也是最招官府大忌的。所以,賀世盛案發,首先還不是因為他的書,只是替人訴訟惹怒了地方官,明面上不能抓你,但類似這種喜歡替人維權的文人,家裡絕對藏有犯禁文字,一搜,果然。

乾隆皇帝治下,這就是大案特案了。湖南巡撫浦霖覺得「此案事關著作逆書,情罪重大」,先是「將犯屬十七名口拿獲,惟犯侄賀家瑾一名外貿未歸,現在嚴拿」;又「查究校閱參定傳播之人盡數拿解,毋任縱漏」。

兩個字:株連。

發現一本逆書,先抓了他家族十七口,還要嚴查那些幫他校對的、看過的、傳播過的,一個都不放過。

慣性操作而已。

現在問題又來了,《賀世盛〈篤國策〉案》是《清代文字獄檔》輯錄的乾隆朝最後一個文字獄案,之前發生過那麼多的類似案子,人頭滾滾,賀世盛是不知道,還是知道了一定要把頭往刀口上送?

都不是。其實他也知道,他的書「措詞過於激烈,亦恐有礙進呈」,但乾隆二十二年,也是在湖南,發生了一起案子,一個叫陳安兆的文人,出了兩本書,當時的湖南巡撫也按逆書上奏,後來乾隆御批「並非背叛」,下旨將陳安兆釋放。此事一出,「通省人人傳誦皇上寬大,我彼時聽聞此語強記在心」。

也就是說,30年前的事,乾隆寬大處理,大大鼓勵了賀世盛,讓他覺得「皇上寬大」,又覺得自己寫的書「意在篤厚國本」,所以,在書的自序裡面還把當年乾隆的御批引入,證明自己的書「並非妄議朝政」。

天可憐見,真是文人一犯傻,豬狗都發笑。從乾隆二十二年到乾隆五十三年,正是文字獄高發期,單是《清代文字獄檔》輯錄的,就有幾十個案子(湖南境內也有),株連無數,賀世盛偏偏看不到,只記得30年前皇上例外的一次「寬大」。

被抓之後,他後不後悔,不得而知,只知道嚴刑之下,他也認栽了:「因心中牢騷以致語涉謬妄,今蒙逐條指示,自知喪心病狂,罪該萬死,只求治罪就是。」

只求治罪,其實就是只求速死,滿清的酷刑,比影視劇里的恐怖多了。

官員們當然不會輕饒了他,湖南巡撫會同湖廣總督、湖南學政等地方大員會審之後,在奏摺中給出量刑建議:

查律載大逆者凌遲處死,正犯之子孫、兄弟及兄弟之子年十六以上皆斬,十五以下及正犯之妻若子之妻給付功臣之家為奴,正犯財產入官,知情隱藏者斬等語,賀世盛合依大逆律凌遲處死,仍傳首該犯原籍地方梟示……

賀世盛的兒子、孫子、胞弟、胞侄等,「雖訊均不知情,但系正犯之子孫及期親弟侄,律應緣坐,其俱年在十六以上……均應照律擬斬立決,先行刺字」。

毛骨悚然。

乾隆收到奏摺,照例還是要假惺惺走一下程序,硃批:「大學士、九卿會法司核擬速奏,欽此。」

這樣的案子,大學士、九卿從來都只是橡皮圖章,幾天後就給出「均應如該撫所奏辦理完結」,也就是說,核准主犯凌遲,子孫、兄弟及子侄十六歲以上斬頭,未成年的罰為奴隸。

在這份核擬折上,聯署的大學士、九卿有四十多人,其中包括我們比較熟悉的大學士和珅,協辦大學士福康安、劉墉,以及禮部尚書紀曉嵐等。

地方大員審結擬刑,大學士及六部九卿核准,最後的決定權,當然還是落到乾隆手上。於是,他果然如賀世盛所願,又來了一次加恩寬免:「第念該犯因失志場屋,貧苦無聊,摭拾傳聞,私自抄寫,藉以抒其抑鬱,與顯肆悖逆者尚屬有間,賀世盛著從寬……」

念他科場失意,窮困潦倒,才把社會上一些傳聞寫進書里,發發牢騷,跟惡意悖逆有所不同,所以從寬。

怎麼從寬?跟30年前的陳安兆一樣,無罪釋放?

你想多了,「從寬改為斬決」。至於他的子孫、兄弟、子侄,就算了,反正都沒文化的,看也看不懂,就不再追究了。

確實也是從寬了,同樣是死,一刀砍頭比起千刀萬剮,那真是仁慈多了。再說,也不用株連,多少無辜者人頭得保。

在這道開恩諭旨里,乾隆還先正面回應了賀世盛對捐納制度的不滿,他說,我在位五十三年了,「普免天下地丁三次」,「免漕糧兩次」,一出現自然災害就立刻撥款賑災。而捐納制度,「自停止以來已十有餘年之久」。

乾隆確實在十幾年前下旨「永停捐例」,所以他在諭旨中還為自己辯白:「朕如果為聚財起見,則兩次所捐不敵一次普免之數,亦人所共知者,安有陳奏停捐拒而不納之事?」

我如果想要錢,全國兩次捐納所收之款,還比不上一次全國免稅,這是人所共知之事,怎麼可以這麼昧著良心妄議。

所以諭旨的最後,乾隆特地強調:「並著該撫即將此旨給與該犯閱看後再行正法,俾知孽由自作而朕於法外施仁,不因該犯語涉違悖罪及其子若孫,該犯亦當俯首就戮死而無怨也。」

著令湖南巡撫,將此道聖旨給賀世盛看後再砍他的頭,讓他知道我真的很仁慈,死而無怨。

受著莫大委屈,還對妄議者開恩,這樣的好皇帝,你上哪兒找去。

2021-02-01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現代聊齋余少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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