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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不著好痛苦!近1/4失眠者亂服安眠藥 使用原則一次看

衛生福利部食藥署2018年全國物質使用調查報告也指出,國人使用鎮靜安眠藥的終身盛行率為7.63%,其中更有接近四分之一為非醫療使用,意即在沒有取得醫師處方、或是使用的劑量或頻率高於醫師處方下不當使用安眠藥。

根據2017年台灣睡眠醫學學會調查結果,全台慢性失眠盛行率高達11.3%,相當於每10位台灣人就有1位失眠。而衛生福利部食藥署2018年全國物質使用調查報告也指出,國人使用鎮靜安眠藥的終身盛行率為7.63%,其中更有接近四分之一為「非醫療使用」,意即在沒有取得醫師處方、或是使用的劑量或頻率高於醫師處方下不當使用安眠藥。

貿然使用安眠藥恐認知功能下降及成癮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醫師李宜庭指出,有些民眾擔心因失眠到精神科就診,會從此被精神科藥物控制,索性選擇自行從藥局購買安眠藥、或從親朋好友手上索取藥物;但在沒有經過正確評估和說明使用方法的狀況下貿然使用,除了可能因副作用而增加跌倒、車禍、呼吸抑制、認知功能下降的風險,長期使用還會有安眠藥依賴(或成癮)的可能。

安眠藥五大用藥原則不建議超過四周

李宜庭說,一般而言,如要使用安眠藥,不建議超過四個禮拜,且不宜天天使用。建議原則是:(1)最低有效劑量;(2)間斷使用;(3)短期使用;(4)逐漸減藥;(5)當用則用、能省就省。

其中第五項原則,「當用則用」指的是如果預期隔天需要保持良好精神,但在非藥物的方式下(例如放鬆練習)經過半小時仍睡不著,就直接使用安眠藥、不要忍。「能省就省」則是指如果隔天可以放鬆或是假日,就儘量以非藥物方式幫助入眠。

遵循以上原則、有紀律的使用安眠藥,當能降低安眠藥依賴風險,此外,請醫師開立半衰期較長(長效)、作用較慢的藥物,也是降低成癮性的有效做法。

使用安眠藥應謹慎經醫師評估及開立

李宜庭表示,失眠是現代社會常見問題,但使用安眠藥應謹慎,必須經由醫師評估及開立使用,並遵循處方劑量和用法,以避免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帶來成癮風險。長期使用安眠藥的患者如要停藥,建議與醫師討論、以合理的減藥方式合併非藥物治療,以避免嚴重戒斷症狀(如癲癇、譫妄、反彈性失眠等),並增加安全停藥的成功率。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健康醫療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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