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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高法院裁定:AI不能成為專利「發明人」

2023年11月23日,在德國西部美因河畔法蘭克福,智慧型手機屏幕(L)上顯示了美國人工智慧研究組織OpenAI開發的ChatGPT應用程式的徽標,以及筆記型電腦屏幕上的AI字母。(KIRILL KUDRYAVTSEV/AFP via Getty Images)

周三(12月20日),一名美國計算機科學家想要在英國為自己的人工智慧申請專利權,被英國法院拒絕。法院認為,「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

路透社報導,史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打算在英國申請兩項發明專利,他稱,這兩項發明由他的人工智慧機器人「創造力機器」DABUS設計的。開始,他到英國知識產權局(IPO)去註冊申請專利,但被英國知識產權局拒絕,理由是發明人必須是人或公司,而不是機器。

隨後,塞勒向英國最高法院(UK Supreme Court)起訴了英國知識產權局。

周三,英國最高法院一致駁回了他的起訴,法院認為,根據英國專利法,「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

在法院的書面裁決中,法官戴維·基欽(David Kitchin)表示,該案只是確定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至於「由人工智慧驅動的機器產生的技術進步是否應該獲得專利,並不是本案要討論的」。

塞勒的律師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裁決說明,「英國的專利法目前完全不保護人工智慧機器自主產生的發明,也不支持任何依賴人工智慧開發新技術的行業」。

IPO發言人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認為這個裁決是「對人工智慧機器發明是否應享有專利相關法律的澄清」。

今年早些時候,塞勒在美國也輸掉了一次與此類似的官司,美國專利商標局拒絕為其人工智慧系統創造的發明頒發專利,美國最高法院也拒絕審理此爭議。

布朗·雅各布森律師事務所(law firm Browne Jacobson)合伙人吉爾斯·帕森斯(Giles Parsons)表示,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並不令人意外。

他說,「目前,這一裁決不會對專利制度產生重大影響」,因為,目前人工智慧只是一種工具,而不是代理人。

鮑威爾·吉爾伯特(Powell Gilbert)智慧財產權合伙人拉吉文德·賈格德夫(Rajvinder Jagdev)表示,之前,歐洲、澳大利亞和美國法院也對此作出類似裁決,並且確定「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

但他補充說,「該判決並不排除一個人使用人工智慧來設計一項發明——在這種情況下,只要該人被確定為發明人,就可以申請專利。」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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