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聚會本是敘舊情、話當年的暖心場合,可上海陳女士組織的這場18人同學聚會,卻因為一頓飯鬧到對簿公堂。
這事不僅讓多年同窗情誼變了味,更給大家提了個實實在在的醒。
01熱心組局,餐桌上毫不手軟
陳女士在上海打拼多年,事業小有成就,身邊人都戲稱她「女富婆」,這事不少老同學也早有耳聞。
去年年底,她翻看老同學群,發現大家好久沒聚,就主動在群里吆喝:「好久不見,我組個局,大家聚聚聊聊!」
群里瞬間熱鬧起來,18位老同學紛紛響應,很快就約定了周末在一家高檔餐廳碰面。
聚會當天,陳女士早早到了餐廳訂好的包廂,看著陸續趕來的老同學,聊起上學時的趣事,氣氛格外熱烈。
點菜的時候,有人直接拿起菜單就往貴的點,龍蝦、鮑魚、帝王蟹挨個勾選,還點了好幾瓶高檔紅酒。
陳女士看在眼裡,心裡犯了嘀咕,但想著難得聚一次,也沒好意思多說什麼。
全程大家推杯換盞,沒人提一句費用的事,陳女士以為大家默認是AA制,也就沒主動開口。
02買單時刻,氣氛瞬間凍結
酒足飯飽後,服務員拿著帳單過來,總金額46888元,著實不低。
陳女士提議大家AA制,沒想到幾位同學卻往後退了退,齊刷刷看向她:「陳總,今天你組局又這麼有錢,這頓飯肯定得你請啊!」
這話當場讓陳女士愣了神:「我就是牽頭組織大家聚聚,沒說要請客啊!咱們這麼多人,一頓飯下來不少錢,AA制不是更合理嗎?」
這話一出,包廂里的氣氛瞬間降到冰點。
有同學當場翻了臉:「哪有發起人不買單的道理?你這麼有錢,還差這點飯錢?」還有人說:「早知道是AA,我也不會點這麼貴的菜!」
雙方各執一詞,吵得面紅耳赤。
陳女士覺得委屈,自己好心組局,反倒被道德綁架;同學們則覺得,陳女士明明有錢,卻捨不得請客,太不夠意思。
最後陳女士平靜地對服務員說:「我們一共18位同學加我,總共19人,每位分攤2460元,多餘部分我來承擔。」
陳女士無奈地搖了搖頭,結清了自己承諾的部分,隨後離開。

03對簿公堂,法官道出關鍵
讓陳女士沒想到的是,沒過幾天,她竟然被18位老同學聯名告了,要求她支付當天的全額餐費,理由是「發起人就該買單」。
法庭上,雙方爭論的焦點集中在「發起人是否有義務買單」。
同學們堅持說,不管是朋友聚會還是同學聚餐,歷來都是發起人請客,這是「潛規則」;而且陳女士經濟條件好,理應由她承擔。
陳女士則拿出聊天記錄證明,自己只說了「組局聚聚」,從沒承諾過「我請客」,大家點菜時也沒提前告知會由她買單。
法官聽完雙方陳述後,給出了明確判決:陳女士僅需承擔自己的那份消費,駁回18位同學的訴求。
法官解釋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成年人之間的民事行為要以明確約定為依據,沒有明確承諾的話,不能默認一方承擔義務。
聚會發起人不等於「請客者」,不能用所謂的「潛規則」替代明確約定。
04風波過後,更懂相處之道
判決結果出來後,不少人都覺得解氣。
有網友說:「憑什麼有錢就要買單?友情不是這麼綁架的!」
也有人感慨:「現在的同學聚會,怎麼就變味了?」
其實這事兒根本沒必要鬧到法院——要是陳女士組局時就說清楚「AA制」,要是同學們點菜時多想想「誰來付錢」,要是雙方能好好溝通而不是互相指責,都不會走到這一步。
同學情誼之所以珍貴,是因為它無關貧富、不摻利益,要是把「占便宜」「比有錢」那套搬進來,再深的情誼也經不住折騰。
這起糾紛也給大家提了個醒:不管是同學聚會還是朋友聚餐,費用怎麼算,最好提前說清楚,醜話說在前面,反而能避免後面的麻煩。
消費的時候也要理性,別因為覺得「有人買單」就肆意揮霍,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
希望以後的聚會,大家都能少點算計、多點真誠,讓相聚回歸本來的意義——聊聊過往,說說現在,珍惜那份最純粹的同窗情。
阿波羅網評論員王篤然表示:表面上看,這是一次因「錢」鬧翻的同學聚會;但深層上,它揭示的是中共式教育下形成的集體心理——「有錢就該付出,有能力就該犧牲」。在中共體制下,長期灌輸「共同富裕」「集體優先」「人人平等」的意識形態,但實際運作中卻演變為「以人情取代契約、以道德綁架取代責任」。這種教育讓人潛意識裡形成一種錯覺:「誰有錢誰該出錢,誰發起活動誰該負責。」所以在這場聚餐裡,當「女富婆」陳女士說要AA制時,這群老同學並不認為那是合理的——他們被灌輸的思維是:「既然你有錢、你發起,那就理所當然該你請。」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中共長年反市場、反契約、反個人責任教育的結果。在這樣的社會心理中,「平等」被曲解成「攤平」;「富有」被妖魔化成「剝削」;「自願分攤」被視為「冷血」。「這頓飯不是被吃貴了,而是被共產思維吃透了。」「中共的教育讓人相信,有錢不是能力,而是一種原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