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廣西百色。
一則官方通報炸裂全網,所有人都在問:到底是誰,敢在餐桌上做這種事?
凌雲縣兩名公職人員,在與兩名女性共同聚餐、且對方醉酒後,實施性侵。注意,是餐飲場所,是醉酒,是兩男對兩女,而且是公職人員。
在餐廳實施性侵,這種事別說法律常識,就連紅塵經驗豐富的老江湖都聞所未聞。
這讓人不禁想起六年前另一件事。
2019年,江西上饒石人鄉自然資源所辦公樓內,發生2名政府工作人員強姦一女性案件。
那一次,受害人不是「弱勢小白領」,而是鄉鎮金融機構的一名負責人,林某。
一個在事業上拼得頭破血流、靠能力做到管理層的女人,卻倒在三個男人精心布好的「權力飯局」里。
故事的開頭,看似尋常。領導邀吃飯、喝酒、談合作。職場女性對這套流程再熟悉不過。

第一晚,車上的拉扯、拖拽、猥褻,其實已經足以觸發紅色預警。
在熟人社會裡,女性的拒絕往往會被男人「翻譯」成曖昧信號,她這樣,是不是給我面子?是不是有點意思?下一步是不是能更進一步?
這不是心理學,這是男性在權力結構里的慣性邏輯。

第二天,繼續邀游泳、繼續約飯、繼續以「領導」作為誘餌,層層加碼。林某拒絕,在他們看來,那是「欲拒還迎」。
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林某沒有在第一次試探時遠離?
因為在縣城、鄉鎮這種「熟人社會+權力社會」的雙重結構里,女性職場道路本來就狹窄得讓人窒息。
人脈比能力重要,酒局比會議重要,讓領導開心比KPI更重要。
林某既沒有強大的家庭背景,也沒有可以隨時拍桌子走人的底氣。她要工作、要資源、要擴展業務。
她只能在酒杯之間小心試探,在言笑之間尋找機會。可她萬萬沒想到,男人們看到的不是她的能力,只是她的利用價值和被侵犯的可能。
知識點必須強調:
中國《刑法》明確規定,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趁被害人昏迷不知覺狀態實施性交的,構成強姦罪。
林某第一次是不省人事,第二次是在清醒反抗,這已經是法律意義上的雙重定罪。
可最可怕的不是犯罪本身,而是犯罪發生的環境。
辦公室、宿舍、鄉鎮政府大樓,這些本該是公共權力運行的地方,卻成了侵害女性身體與尊嚴的密室。

他們為什麼敢?因為他們相信「我們是領導,我們是系統內的人,我們有人罩著」。
他們為什麼做?因為他們確信一個女人,即使被傷害,也不敢聲張。
但這一次,他們賭錯了。
有人說林某「豪放」、「不檢點」,這種言論是對強姦文化最赤裸裸的縱容。一個女人喝酒、社交、敬領導,並不意味著她願意被侵犯。
曖昧不是同意,配合不是承諾,社交不是性暗示。
真正的曖昧遊戲,是男人們在權力與欲望之間的自我陶醉;真正的悲劇,是女性在弱勢結構中被迫「演懂事」「演乖巧」「演圓滑」,卻仍然換不來安全。
林某不是一個「玩火者」,她是基層權力私有化背景下一名拼命向上爬的女職場人。
可惜,她的努力沒有換來尊重,卻換來了傷害。

一個想靠實力立足的女人,在這場權力陷阱里,被逼成了折翼的戰士。
真正應該被審判的不是她的酒杯、笑容或社交,而是那些自以為能操控別人命運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