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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最易誤解的文史常識(3)五福臨門哪五福?

豈可隨便就出家

在古代要皈依佛門,必須經過合法的途徑。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必須持有度牒。度牒就是國家認可的出家資格證書,是政府機構發給公度僧尼以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憑證。僧尼有了度牒,便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有度牒的就算是正規僧人,留居本寺或行游他方都不會被為難,可免賦稅和勞役、兵役等義務,得到政府的保護。為增加財政收入,官府經常出售空名度牒。《水滸》上說魯智深溜下桃花山,「胸前度牒袋內藏了真長老的書信」,可見度牒是小心收藏的。「棒錘似粗莽手腳」的孫二娘也有溫柔的一面:她取出度牒,縫個錦袋盛了,教武松掛在貼肉胸前———可見這本護身符在她心目中的分量。

因此,出家絕非一件容易事,不是自己宣布出家就出家了,只有手持度牒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和尚,否則就是「非法」出家。

太監不等於宦官

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監」是兩個差別比較大的概念。

「宦官」一詞至遲在戰國時期就出現了,而「太監」一詞,直到遼代才出現。戰國時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閹人,而後來的太監則必須是閹人。宦官「悉用閹人」是東漢以後的事情。而太監和宦官發生聯繫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監」作為宮中閹人的通稱,是明清時代的事情。太監本是古代職官的名稱,晚至唐宋時期,朝廷中仍有太監官職的設置,所任者並非都是閹人。明代在宮廷中設置了由宦官所領的二十四衙門,各設掌印太監,是宮廷中的上層宦官。此後,太監逐漸成為宮中閹人帶有尊敬色彩的通稱。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監是高級宦官,他們直接管理一般宦官。因此,在明朝,太監和宦官的關係可以這樣界定:太監必須是宦官,而宦官卻不都是太監。發展到了清朝,太監和宦官才成為同義語,才成為可以互用的兩個詞。

「道人」未必是「道士」

佛教是在東漢初年才正式傳入中國,當時儘管道教以原始的形態在民間廣為流行,但並不像佛教那樣有比較系統的理論與嚴密的組織。但是,道教源於古老的巫術與神仙方術,加上與先秦諸子中的道家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其傳播植根於民眾,傳播範圍也比較廣泛。為了謀求自身的發展,佛教只有借「道」而行,採用了很多道教的名詞與說法。比如,佛教又稱為「浮屠教」,僧人也因之而叫做道人了。唐宋以降,隨著佛教地位的上升,佛教有了足夠的資本來同道教抗衡,於是便逐漸放棄了以前藉助道教傳播的招牌,取消了「道人」的稱謂,才轉用從古印度梵語中音譯的「和尚」、「僧」等稱謂詞語。

不孝本有三,無後為最大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是著名的儒家格言。《十三經註疏》注釋道:「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就是:依據禮教,有三件事情可以稱作「不孝」: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拿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儒家認為,在所有的「不孝」行為之中,無後乃是最大的不孝。

孔子最重視的是倫理道德,他曾明確地要求做子女的對待父母應該做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這句話包含了三個層面的內容:父母在世時,子女應該能「養」;父母臨終時,子女應該能「送」;父母安葬後,子孫應該做到香火不絕,祭奠如儀。

五福臨門哪五福

五福的說法,出於《尚書·洪範》。第一福是「長壽」,第二福是「富貴」,第三福是「康寧」,第四福是「好德」,第五福是「善終」。亦即壽、富、康寧、好德、考終命。長壽是命不夭折而且福壽綿長;富貴是錢財富足而且地位尊貴;康寧是身體健康而且心靈安寧;好德是生性仁善而且寬厚寧靜;善終是生命即將結束時,沒有遭到橫禍,身體沒有病痛,心裡沒有掛礙和煩惱,安詳而且自在地離開人間。

只有五福全部擁有才是完美的,其餘的各種情況都是美中不足,是有缺陷的福。在傳統文化里,最重要的是第四福———好德。有著生性仁善、寬厚寧靜的德,這是最好的福相。古代中國人認為德是福的原因和根本,福是德的結果和表現,隨時布施行善,廣積陰德,才可以培植其他四福使之不斷增長。

「三長兩短」捆棺材

據《禮記·檀弓上》記載,古時棺木不用釘子,人們是用皮條把棺材底與蓋捆合在一起的。橫的方向捆三道,縱的方向捆兩道。橫的方向木板長,縱的方向木板短,「三長兩短」即源於此。到後來,人們用釘子釘棺蓋,既方便又快捷,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皮條也隨之消失。但是,這個詞語卻一直流傳下來,在生活中經常使用。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隨著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漸淡出人們的視線。如果連棺材都絕跡的話,那麼把「三長兩短」指作棺材的說法也會像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的皮條一樣消失。那個時候,恐怕知道「三長兩短」來歷的人會更少了。

「未亡人」限制性別

「未亡人」,舊時寡婦的自稱。如果是一個男人死了妻子,不論這個男人多麼悲痛欲絕,他都是沒有資格成為未亡人的。「未亡人」只能是寡婦,不能是鰥夫,這就是未亡人的資格。

「附庸」也可有「風雅」

「庸」的本義就是方圓不足五十里的小國、「小城」,因為太小,這樣的小城沒有資格直屬於天子,而只能附屬於別的諸侯國。因此,「附庸」準確的意思就是,「附」屬於其他諸侯國的「庸」。

根據古代禮制,天子的領地要超過千里,公、侯的領地方百里,伯的領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領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領地就顯得實在有些不入流了,這樣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沒有資格參加天子的朝會,附屬於別的諸侯國就是它的宿命。

「附庸風雅」本來是個十分中性的詞,無非是「附庸」之地的「風」和「雅」而已。當「以大為美」的審美觀發展到極端,對「大」盲目崇拜後,「美」和「文化」就這樣被整齊劃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複雜,耐人尋味。

「雞丁」前面冠「宮保」

「宮保雞丁」的發明者丁寶楨,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員,他是咸豐三年進士,光緒二年任四川總督。據傳,丁寶楨對烹飪頗有研究,喜歡吃雞和花生米,尤其喜歡吃辣。丁寶楨在四川總督任上時,自己創製了一種以雞丁、紅辣椒、花生米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肴。這道美味本來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後來越傳越廣,盡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寶楨發明了這道菜,但是知道為什麼被冠以「宮保」的人就不多了。.

明清兩代各級官員都有「虛銜」。咸豐皇帝以後,這些個虛銜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來命名,所以又有了一個別稱———宮保。丁寶楨資歷深、官位高,治蜀十年,為官剛正不阿,多有建樹,於光緒十一年死在任上。為了表彰他的功績,朝廷加封他為「太子太保」。因為丁寶楨的「太子太保」是「宮保」之一,他發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宮保雞丁」。

隨著時代的變遷,很多人已經不知道何為「宮保」,就把「宮保雞丁」寫成了「宮爆雞丁」或「宮煲雞丁」。

靈柩不是棺材

「棺材」和「靈柩」兩詞最根本的區別是,前者只是「為裝殮死人用的東西,一般用木材製成」;而後者是「死者已經入殮的棺材」。簡單來說,「棺木」裡面沒有裝人屍體,而「靈柩」有了死者屍體。可見「棺材」和「靈柩」兩詞並不是一個意思,千萬不可亂用。如果有人作古,親人可以為他去買副「棺材」;如果是說去買一副「靈柩」,等於說買來一個有屍體的棺木,這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計無人會做這種蠢事。

東西緣何稱「東西」

宋朝的理學家朱熹好學多問,在未出仕前,家鄉有叫盛溫和的好友,此人亦是博學多才的人。有次兩人在巷子裡遇到,朱熹問道:「你提著籃子去幹什麼啊?」盛溫和幽默地回答:「去街門買東西。」當時還沒有「東西」這一說法。朱熹不解地問:「買『東西』?這是什麼意思?為何不買『南北』?」盛溫和並沒有直接解答,笑著回敬說:「真不明白?你這位大學問家真是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啊。你把五行和五方對照一下就會明白了。」

朱熹想,「東」即「木」,代表一切植物,如花草、樹木等;「西」為「金」,代表一切金屬礦物,如金銀銅鐵等;「南」屬「火」,「北」乃「水」,「中」屬「土」,代表一切一切有用的物質。朱熹很快就明白了,原來盛溫和是用了詼諧的語言說,上街去買金木之類可裝入籃子的物品,若說「南北」就不對了,籃子裡怎麼可以裝水和火呢?

虛歲到底如何「虛」

其實,很多時候,所謂「虛歲」這個概念一般只用於男人,此即「男進女滿」,意思是男人按虛歲計算年齡,女人按實歲計算年齡。況且在實際的計算中,虛歲也不僅僅就是周歲加一歲那麼簡單。虛歲的具體計算方法是這樣:一個人一出生就算一歲;如果恰好這人出生在農曆年年末,那麼不但一出生就算一歲,並且一到大年初一又要加一歲,如此算來,這個孩子到了滿實歲一歲時,按虛歲就已經是三歲了。

因此,在計算虛歲時,春節是個特別重要的時間點,每過一個春節,虛歲就應該加上一歲。如果一個人的生日是陰曆的臘月中下旬,那這個人還沒有滿月他的虛歲就到兩歲了。那種單純認為虛歲就是周歲加一歲顯然是不完全正確的。

「紅得發紫」受艷羨

作為服色,「紫」的地位本不如「紅」。「紅」在漢代稱為「朱」,被視為正色,而「紫」是間色,又稱雜色。在上古時代,間色是被人看輕的,而紫色尤其被視為一種惑人的邪惡色彩。在正統思想觀念影響下,紫色的地位不如紅色。

當然,紫色雖遭到貶斥,卻頗符合古人審美習慣。也就是說,紫色還是有自身的美,且受到人們喜愛。這就奠定了其地位變化的基礎。

那麼,紫色的地位是如何上升的呢?這應當是與上流社會的風尚有關。《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記載著這樣的故事,說的是齊桓公喜歡穿紫色衣服,於是國人都喜歡上了紫色。那個時候,紫色衣服的價錢是素色衣服的五倍。齊桓公有點擔心,就對管仲說:「我喜歡穿紫衣服,紫色衣服很貴,現在全國上下都喜歡穿紫色衣服,該怎麼辦呢?」管仲說:「大王想制止這種現象,何不試著不穿紫衣?」齊桓公依言而行,三天後國內再無人穿紫衣服。

在這種情況下,紫色得以與朱(紅)色同為尊貴之色,甚至紫色的地位超過了紅色。唐宋兩代規定,三品以上高官服紫,唐代三品以下五品以上服朱,宋代五品、六品服朱色。這樣,這兩種顏色就變得越來越尊貴。

李太白無緣品白酒

李白斗酒詩百篇」,這是中國人心目里的一個最為動情、最為完美的故事。不過,李白的酒量可能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大。要知道,他飲的不是我們今天常見的白酒。

唐朝,白酒還沒真正出現。一般認為,中國的酒有5000年以上的悠久歷史。中國酒以生長黴菌為主要微生物的酒麴為糖化發酵劑,複式發酵、半固態發酵為特徵。所以,早期的酒在釀製方法和口感上更接近於今天的黃酒。目前流行的白酒的釀製技術到元朝才漸漸成熟,在明清時代,白酒才逐漸取代了黃酒,成為中國人餐桌上的主角。

知道了這一點,我們就會明白,為什麼唐朝的詩人和宋朝的土匪都可以大碗喝酒。雖然黃酒喝多了照樣也不好受,但是它的口感、酒精度數和對腸胃的刺激程度卻與白酒完全不同。

根據古代的容量標準來換算:1斛=10石,1石=10鬥=120斤,一斗也就是12斤左右,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斤是市斤。以目前中國大陸市場上流行的瓶裝啤酒620毫升的淨容量來折算,所謂的斗酒還不到目前九瓶啤酒的淨含量。因此,知道了「斗酒」的容量,知道了酒的度數之後,也許我們會對李白的酒量有新的看法和感受。

袁清郎一心避嫌疑

古樂府《君子行》裡面有兩句詩文:「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意思是說:站在瓜田裡面的時候,最好不要彎下身子去提鞋子,不然很容易被人誤會你在偷瓜;站在李子樹下的時候,最好不要伸手去整理頭上的帽子,免得被人懷疑是在偷摘李子。

《北史》中記載了廉吏袁聿修的故事,講的是他政績突出又很有聲望,主要原因是他為官清白自守,從不收任何賄賂。據說他在任尚書的十多年裡,從未曾接受過任何人家的一升酒、一粒米,故有雅號「清郎」。一次遇到老友邢邵,二人敘述別情以後,邢邵拿出一匹白綢送給袁聿修。袁聿修反覆思考之後還是謝絕了,並留書曰:「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只有這樣,才能躲避嫌疑。

無獨有偶,唐朝大書法家柳公權也對「瓜田李下」作過評論。當時有個叫郭寧的官員把兩個女兒送進宮中,於是唐文宗就派郭寧到郵寧做官,人們對這件事議論紛紛。文宗就以這件事來問柳公權:「郭寧是太皇太后的繼父,官封大將軍,當官以來沒有什麼過失,現在只讓他當郵寧這個小小地方的主官,又有什麼不妥呢?」柳公權說:「議論的人都以為郭寧是因為進獻兩個女兒入宮,才得到這個官職的。」唐文宗說:「郭寧的兩個女兒是進宮陪太后的,並不是獻給朕的。」柳公權回答:「瓜田李下的嫌疑,人們哪能都分辨得清呢?」這裡,柳公權將「瓜田李下」詞義更進了一步,上升到了輿論監督的層面上。

的確,「瓜田李下」往往會讓人誤會或懷疑,所以需要謹慎對待。從上述故事來看,古代賢士在這方面很是謹慎。然而,如今有些營私舞弊之人,有些收受賄賂之人,有些跑官要官利令智昏之人,可不在乎什麼瓜田什麼李下,所作所為居然可以明目張胆地進行,一點沒有避嫌的意思,實在是愧對古人。

差強人意贊吳漢

「差強人意」,原指很能夠振奮人的意志。差:甚,殊。強:起,振奮。後世多用差強人意,指大體上還能使人滿意。差:稍微,大致,比較。」詞出自於《後漢書·吳漢傳》。吳漢,字子顏,是東漢光武帝劉秀手下的一員大將,追隨劉秀南征北戰,立下了赫赫戰功,後被封為大司馬。《後漢書》記載:吳漢每次隨從光武帝征戰,「諸將見戰陳不利,或多惶懼,失其常度。漢意氣自若,方整厲器械,激揚吏士。帝時遣人觀(大司馬)何為,還言方修戰攻之具,乃嘆曰:『吳公差強人意,隱若一敵國矣!』」

從劉秀對吳漢的評價中,足見他是滿意的。所以,這個詞兒的意思是「還可以,較為令人滿意」。但是很多人把這個詞兒當作「不怎麼地,不好,不太令人滿意」的意思,這是不對的。

貌如花,虢國夫人素面朝天

宋代樂史在所著的《楊太真外傳》中如此記載:楊貴妃集萬千寵愛在一身,他們楊家因此雞犬升天。楊國忠被加封為「御史大夫,權京兆尹,賜名國忠」;「封大姨為韓國夫人,三姨為虢國夫人,八姨為秦國夫人。同日拜命,皆月給錢十萬,為脂粉之資。」唐玄宗看著楊家姐妹個個美貌出眾,興奮之下連化妝品錢都給出了,可見這位風流天子對美貌女人是多麼體貼。

在楊家姐妹中,虢國夫人最為貌美、自信,唐玄宗對她更是青睞有加。她自恃長得出眾,常常不施脂粉,便直接去朝見天子,真是既嬌貴又大膽。是為「素面朝天」。這裡的「天」不是指天空,而是專指皇上。詩人張祐為此寫過這樣一首詩:「虢國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馬入宮門。卻嫌脂粉污顏色,淡掃蛾眉朝至尊。」

按照這個典故,只有容貌漂亮才有資格「素面朝天」。除此之外,還應當進一步了解一下「素面朝天」的「天」字的確切意思,這裡指的是天子、是皇上,而不是天空。

感情深,梁鴻孟光舉案齊眉

據《後漢書·梁鴻傳》載,梁鴻年輕時家裡很窮,但他很有學問,在當時很有名氣,可是他不願意做官,一直隱居鄉里,自食其力。梁鴻娶了同縣孟家女兒孟光後,一起隱於山中,過著男耕女織的田園生活。每當梁鴻回家時,「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這就是「舉案齊眉」的來歷。

相敬如賓的典故來自《左傳》。晉國大夫臼季奉命外出時,經過冀地,見前朝舊臣黃之子缺在除草。過了一會兒,缺的妻子把飯送來,恭恭敬敬地雙手把飯捧給丈夫,丈夫莊重地接過來,畢恭畢敬地祝福以後再用飯。妻子在丈夫用飯時,恭敬地侍立在一旁等著他吃完,收拾餐具辭別丈夫而去。

應當說,孟光之妻和缺之妻對丈夫「舉案齊眉」和「相敬如賓」,都是出於對丈夫的敬慕,敬其為人,慕其才學。她們都是實在的女人,不善於把自己對丈夫的深情用語言表達出來,只是把愛傾注在日常生活的舉手投足之間。

「舉案齊眉」和「相敬如賓」是專門用來描寫夫妻感情甚篤的詞語,因此,我們必須注意這兩個詞的使用範圍。

青眼白眼阮籍拋

「青眼」與「白眼」的典故,與「竹林七賢」中的阮籍有關。《晉書·阮籍傳》:「籍又能為青白眼。見禮俗之士,以白眼對之。及嵇喜來吊,籍作白眼,喜不懌而退;喜弟康聞之,乃齎酒挾琴造焉,籍大悅,乃見青眼。」講的是阮籍的母親逝世後,有不少名士前來弔唁。按理,人家在靈堂哭拜,阮籍應該陪著哭。可是來客中有個名叫嵇喜的,官位和名氣都不小,阮籍卻圓瞪著一雙白眼看著他,表情木然。嵇喜見此狀況,只好不高興地走了;等到嵇喜的弟弟嵇康來弔唁時,阮籍馬上迎了上去,「青眼有加」。

阮籍從小受父親的教誨,胸懷大志,但當時魏國朝政由專橫的司馬父子把持,他十分灰心,經常與他的文學界朋友嵇康等人喝酒喝得大醉,對那些熱衷於當官、追逐地位的人十分反感。因此,生性曠達桀驁的阮籍常常以眼睛當道具,用「青眼」、「白眼」看人,表達喜惡,完全不委屈自己的感情。他討厭的人,即使是來向自己表示友好的,也給白眼,但若是自己喜歡的人,就用青眼。阮籍厭惡嵇喜而喜歡嵇康,原因在於嵇康和他一樣,都是直率曠達的性情中人。

因此,現在人們常用「青眼有加」或者「青睞」來表示對人的賞識或者喜愛,用「白眼」表示對人的厭惡。比如,北宋詩人黃庭堅《登快閣》詩云:「朱弦已為佳人絕,青眼聊為美酒橫。」魯迅《哀范君三首》之一:「華顛萎寥落,白眼看雞蟲。」其中愛恨好惡之意,亦表露無遺。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宋雲

來源:36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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