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 大陸娛樂 > 正文

從畢福劍「走穴」婚禮看其深刻社會制度弊端

作者:


     據媒體報導,11月24日,遼寧一富商結婚,用38輛悍馬迎親。不僅一路闖紅燈,車隊遮擋車牌後還故意製造交通擁堵,引來市民的強烈不滿。日前這一「悍馬婚禮」成為網絡和其他媒體議論的熱點,而身為婚禮主持人的央視名嘴畢福劍更是成了炮轟的焦點。有人認為畢福劍是唱堂會、走穴賺取20萬的「勞務費」,是媚富行為。隨即老畢和其有人藝術家大呼冤枉,表示是在為朋友捧場,從來沒有拿過錢!儘管言之鑿鑿,真假難辨,可是以一個媒體人起碼的思想覺悟來看,無論如何畢福劍都不宜如此張揚地到場助長富人炫富的氣焰。不過我認為在對畢福劍的媚富行為發泄一通時,應不能以孤立眼光去看待這樣一個娛樂「事故」,結合其背後深刻的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甚至是政治問題起來一起反思才能夠揭示其根源與本質,加大打擊力度,杜絕類似事情發生!

     事實上,畢福劍雖然是電視娛樂界的人,具有藝人的特徵,但更加是政府公職人員,具有國
家電視台主持人所代表的一定政府政治形象的特點。一個央視的當家幾大主持人「花旦」之一,不是一個自由的私人身份的明星可言,影響力自然也不好與其他藝人相提並論,故而央視早有關於工作人員走穴的禁令。但社會有需求,自己有利益,防起來難上加難!據知情人透露,發生央視人員利用自己得天獨厚的身份干私活以及走穴賺錢類似的事情不再是稀奇事了,恐怕中央電視台處理主持人私自上演也不是一次兩次了!甚至有些大牌主持人和中央電視台單位本身就在大鳴大放地搞,比如早日趙忠祥等一大批主持人的出書行為到如今同一首歌和中華情節目組等何嘗又不是利用公共資源變相的打著央視的招牌大賺錢財呢?

     其實按照市場經濟的價值規則,出錢的商家並非傻瓜,身價也就是勞務費的合情合理的衡量標準,三陪女有出台費,明星演出有演出費,連政府官員也有出場費,央視主持人由於身份特殊難免不在市場經濟社會出於各種各樣高額的利益誘惑而紛紛下水。問題的關鍵便是這些行為都由潛規則變成為顯規則,大多數見怪不怪了,這種公開的腐敗不僅娛樂界有,新聞界有,文化界有,政界也有,既然人家能夠這麼幹,畢福劍為何不可以?處罰誰都不願意!於是道理上就進入了法不責眾的糾纏不清的亂線團里。而治理主持人走穴之類行為首先必須儘快分清公務員與商人的身份,並且明確規定在職央視主持人以及政府官員等掌握公共資源的人出場收費以受賄行賄論處,至關重要。可誰來制止監督大量擁有公共權力的官員「出場」和有著官商身份的藝術工作者不下海?誰來規範市場經濟行為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顯然,要消滅這些不正常現象非要拿政企不分官商不清的體制開刀,非得要進行一場觸及既得利益者的政治體制改革不可,不然這次即使將老畢不痛不癢地處理一下,也無濟於事,結果還是陷入一個望洋興嘆的怪圈圈。歸根到底,現在我國的政治體制和經濟規則不太協調,甚至政治改革嚴重滯後於經濟改革,致使官商勾結和官商不分的情況屢見不鮮,由此出現如此不明朗的灰色地帶也就無法避免了!

     正是由於大量有著政府官員身份或者半官半商的人士存在著嚴重的權錢色交易的不正當商業行為,貧富差距日益加大,使越來越多的社會老百姓無能為力之餘,普遍產生對富人炫富舉動感到一股莫名的怒火,恨屋及烏,這次畢福劍走穴婚禮也就被撞上槍口了,有網友竟然罵畢福劍為無恥的過激言論也就容易理解了!客觀講,畢福劍們的半官半商身份或者官商不分的體制一天不剷除,如此假公濟私以及利用公共資源發自家財的行為就一天不會消失!畢竟制度根源上不杜絕隱患,相比事後的處理成本要比事前預防成本要大得多得多!政府和社會實在管不了制度漏洞,潛規則自然就要由半公開過渡到公開化,至而變相合法化,殺一兩個畢福劍這樣的「典型」也是百疏一密,無濟於事。當然不是說畢福劍就不要為此承擔責任,倘若由此掀起一股觸及政治經濟文化藝術行業體制痼疾的革命更加好!

責任編輯: 趙亮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07/1201/66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