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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警察廳就「毒餃子事件」反駁中共說法

    日本警察廳長官吉村博人28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針對「毒餃子事件」中,中國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余新民批評日方應對措施一事提出反駁,稱「(對於中方的批評)有些部分我們不能等閒視之。我們已向中國公安部提供了所有有用的資料。被對方說『遺憾』,令人無法理解」。


    
    吉村證實中國公安部方面曾要求日方提供的餃子及包裝袋等物證,並稱「物證依據《刑事訴訟法》已經辦理了扣押手續,故而無法輕易提供給中方」,但他同時表示「若中方在鎖定嫌疑人並立案的基礎上提出要求的話,日方並不會吝於提供」。

    吉村又表示,「(進口餃子)流通路徑的資料、科學警察研究所進行的包裝袋浸透實驗的結果、以及對包裝袋上小孔拍攝的照片等已提供給中方」。
    
    日本科學警察研究所進行的實驗顯示,有毒物質「甲胺磷」不可能滲入包裝袋內部,據此警察廳認為是在餃子生產過程中混進了殺蟲劑。
    
    中國公安部在記者會上表示,「甲胺磷」有可能滲入包裝袋,對此吉村表示不滿,稱「突然提出這樣的說法是什麼意思」。據稱日方今後將要求中方提供實驗數據等。
    
    此外,吉村還透露了警察廳曾要求中方提供在河北省發生的使用「甲胺磷」殺人、傷人等案件的相關分析數據,並要求獲得「天洋食品廠」車間內的攝影頭設置位置等資料,但「中方完全沒有提供」。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共同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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