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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影竹:楊佳墓碑記

  文章摘要: 楊佳精神,不在其刀,而在刀之刃。刃者,韌也——威武不屈,持續不懈,敢於抗爭而不受謊言蒙蔽,不達目的誓不休止。
    
    
    【小序:明代張溥的《五人墓碑記》,收於《古文觀止》和大陸語文課本,寫的是1626年蘇州市民的一次抗暴鬥爭。一支史詩巨筆落在平民身上,過去少見,今日亦不多見。楊佳已死,楊佳精神不當死,張溥之筆,更不當死。今拋磚引玉,寄希望於義勇之士。】
    楊佳者,蓋當迭連受辱於滬警,激於義而死焉者也。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海監獄以罪惡之毒液注入其青春之血液,奪其命而滅其口,遮掩法律之黑暗,赫阻國人之維權。消息傳出,須臾網上跟貼逾十萬。更有京都人士,勇為其設靈堂祭奠者,稱楊佳為當代之武松。雖未立石於其墓之門,卻已昂然立於人之心。嗚呼!亦盛矣哉!
    楊佳之生命,僅得二十八春。觀夫共黨諸酋,毛澤東吃長壽藥,鄧小平定期換血,於今行有防彈車,食有特供奶,皆自命慷慨得志之君,然終不免一死,罵名緊隨身後,與中外暴君同縛於歷史恥辱柱上。獨草民楊佳之皦皦,何也?
    楊佳北京人氏,非孤陋寡聞之輩,聞上海新貌,欣然往游。此上海當局之榮耀,當以禮相待,賓至如歸。孰料當頭一棒,始則身殘,終葬警窟,非時運不濟,誠權貴視民眾為豬狗也。初,楊佳租腳踏車觀光,滬警誣其盜車,拳腳相加,繼而擊其下部,生殖機能頓然喪失矣!昔日司馬遷遭禍類此,有云: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體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鬄毛髮嬰金鐵受辱,其次毀肌膚斷支體受辱,最下腐刑(損壞生殖器官),極矣。為此太史公雙嘆「悲夫!」惟楊佳雖遭絕嗣之恨,卻未有絕路之想,仍以寬厚忍讓之心,只求給一公平說法及合理補償。孰知當局拒而斥之曰:「若多言,拘押不赦!」楊佳無奈歸。開書櫥,閱憲法,惟見鬼火點點,字狡句黠;次開食櫥,目光與刀光相謀。楊佳仰天長嘯曰:「此路非余所願,乃官逼民反耳!」
    已而消息傳出,謂楊佳隻身闖入公安之廈,僅持一刀,斃六傷四。審訊中,無證人出庭,無錄影出示,無家屬與記者旁聽,無父母所聘律師見面,黑箱操作,迷雲滾滾。倉促行刑,殺人毀跡。
    吾之民方痛心焉。全球華人,為之伸義。譴共之聲,震動天地。當局驚恐,明察暗訪:「誰為哀者?」已有數義士,遭警告、傳訊。獨裁政權,眾不能堪,面對鎮壓,抶而仆之。抗暴之舉,遍及神州。
    嗟夫!面對六十年駭人運動,名為精英而能不易其民主之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楊佳生於里巷之間,素不聞高談闊論之訓,激昂大義,踏死不顧,亦曷故哉?今聞某地發生抗議事件,軍警懾楊佳之發憤一擊,逡巡畏義,猶豫不前。此情勢之出現,不可謂非楊佳之力也。
    觀楊佳之當庭也,意氣揚揚,視死如歸 面色不少變。反觀中共官員,克拉瑪依大火,搶先逃命,屁滾尿流;風吹草動,捲款外逃,惶惶乎如喪家犬。視楊佳之死,輕重固何如哉?試看今日中共官場,妨功害能之輩,盡為萬戶侯,親戚貪佞之類,悉為廊廟宰。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腐朽如此,百姓復何望哉?
    楊佳精神,不在其刀,而在刀之刃。刃者,韌也——威武不屈,持續不懈,敢於抗爭而不受謊言蒙蔽,不達目的誓不休止。十五億人中,千萬人出一楊佳,民主光景不遠,百萬人出一楊佳,維權效應立見。故楊佳之死,可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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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五人墓碑記》原文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前,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撲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于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楊、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而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夫!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視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諡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牗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
      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大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責任編輯: 成圳鋒  來源:自由聖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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