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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啊 政府去哪了?「和諧社會」路難行

 

【曝光】廣東省最爛的省道

省道S283南塘仙坑至石板17公里處,省道S284石板至寶圩4公里處的爛尾路。人家北寶公路(北流至寶圩二級路,雖是二級路,但絕不比高速公路差多遠,只是路中間隔離帶沒有和彎多了一點)快等瘋了。這裡修了也6年了(2003年開始),停工也4年了,這段是過境公路,是廣西玉林地區出海的交通大動脈,人家北流投資數億修建的北寶公路就是為了出海,但偏偏給這裡20來公里的爛路卡死,作為北流的領導真是氣死了。

  在高州,貫通南塘、石板、寶圩、荷花4鎮,直接受影響群眾近100萬。這是一條直至廣西的一條重要省道,大約20多公里,竟然用3個小時才能開車走完。以後都不敢走了.查了地圖,是省道S283和S284線。


  


  像省道S283沿線所影響到的高州市南塘鎮、石板鎮、荷花鎮、化州市的寶圩鎮和廣西北流市大部份地區,直接人數將近100萬,間接影響到的根本無法統計。本來作為山區縣市,公路網絡就不發達,現在連唯一的主要交通大動脈都沒有了,可以想像一下經濟如何發展?農民如何致富?南塘鎮、石板鎮、荷花鎮都是全國有名的水果大鎮,上次回家的路上,放眼望去,田野基本上是香蕉、山上基本上是荔枝龍眼。每當收穫的季節,果農們最擔心的就是收購價格,但由於這裡的交通問題,導致了運輸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也是由於交通的問題,外地採購商根本沒有信心投資。果農們一年的心血、果農們唯一的收入如何得到保證?

  我相信高州市政府當年擴建省道S283也是從以上一些因素考慮入手的。當年在擴建省道S283線時,石板和南塘的人們,無比的興高采烈,一心以為真的帶來了致富之路,我親眼目睹的石板開發區和石板工業園就是當年為這條路而興建的,但誰也沒有想到,短短二十公里左右的路程,竟然搖身一變成了爛尾路,並且還在不斷地被時間所腐食著。人們常說「十年寒窗苦讀」,現在是「十年風雨同路」。簡直就是天大的笑話。為什麼一段這麼短的路可以修得十年八年呢?難道老百姓的貧苦生活一點也看不到嗎?

  省道S283現在已停工了一年有餘,眼看著一條寬廣的致富之路將會在粵西大地盤旋而起,怎麼就差這麼一點點兒不把他完成?據春節期間觀察所知,該路大部份路基已修整好,並且有少部份路面也鋪設了水泥,一些橋墩也已建好。都做了這麼多,為什麼還不繼續把他建好,為什麼要停工呢。工程停工,是否代表著這一段路將會在一個很長的時期內都無法復工?像現在,由於水渠和一些排水設施都沒有整理好,一旦雨水的季節,這一段路,根本什麼車都無法行使,並且將會把前期所修建的成果毀於一旦,這不是在浪費著納稅人的錢嗎?相信在這一兩年如果再不復工的話,前期所建設下來的什麼路基、水泥路面和主體路在經過山洪暴發、雨水沖冼後,經濟損失無法估量。

  下雨可以開船!

  


  鴨子都可以游水

  


  出廣西的路——南塘陳村路段

  


  黃泥路

  


  南塘—勝利農場路段,斜坡也遭殃!!!

  


  泥濘不堪!別說開車,連走路都艱難!

  


  坑坑窪窪!

  


  各位朋友沒見過這樣的省道吧???

  路的那一邊是幾個水果大鎮!!!

  


  軍用坦克也開不過

  


  小池塘,能養魚!

  


  修建歷時6年的出省的一級公路!

  


  水流成河~~~~~~~~~~

  


  無話可說啦!只能看圖片

  


  同是廣東人,看看人家佛山的省道,真是天壤之別啊!!!

  


  整整六年了!從我讀初二那年到現在,那條路就一直是這個樣子!

  我無法忘記高三的時候坐公共汽車出高州的情景,坐在車上的人被顛得全身拋起來,站在車上的人被顛得除了頭部幾乎全身倒在了車板上!

  聽朋友說有一位石板鎮的婦女被顛傷了腰骨而住院!

  作為一個南塘人,看著這條貫通南塘鎮的交通大動脈爛成這個樣子,真是悲哀!

  南塘現在很多地方都已經村村通公路了,我家裡的鄉村大道都比這條爛路好上十倍百倍.

  我真的很想知道我們納稅人交的稅款、養路費到底到哪裡去了?

  等、等、等……家鄉的人們正在乾巴巴地期望著……

  路通財通!現在正是家鄉經濟騰飛的時候,一個水果大鎮沒有暢通的交通做保障是多麼糟糕的事!

  就是這條路,還是電視新聞的明星,經常露面,曾不下三次被省珠江頻道《今日關注》披露,但至今未聽到任何關於重修的消息,絕對夠牛吧。

  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就是不久前,省交通廳表示,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新十項工程項目的通知》,安排交通運輸體系工程共71項,總投資6472億元。2008~2012年,廣東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預計投資3600億元,其中:高速公路2200億元,國省道300億,農村公路100億元,港口建設900億元……

  一條省道就讓群眾傷透了心,還說什麼為人民服務?還怎麼建設和諧社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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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倒賣火車票的驚人黑幕全過程!

  首先票肯定不在售票窗口,當然也不在每個代理點。

  票都在我們這些人手裡面,至於怎麼拿到的,大家有興趣聽不?

  還有就是春節票價漲還是不漲對廣大需要買票回家的人來說沒什麼實際實際的意義,因為買不上票,何來高低。說來車票不漲價最大的受益者是誰?是販票賣票的,因為成本低了,而利潤不會減少,風險也相應的下降了。

  首先來說火車票按照國家的要求只有2個地方可以買到。第一就是火車站的售票窗口,第二就是取得火車票代售資格的正規代理點。火車站窗口售票是不能加價的,只能按照票面金額收取,代售點每張只能收取5元的手續費,多收則違法,輕者取消代理資格,重的要糟行政處罰。

  然後我們來說說關於代售點的經營,其實代售點的成本不高,如果正常渠道申請,2W塊錢就能夠申請下來,每月費用不足2000元。所以5元的代售費用是完全能夠保證其經營的。但是由於鐵路是壟斷行業要申請代售點,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其中環節黑幕嚇得驚人,用我們的話來說50W能夠申請下來還是你找到了正確的路子。很多時候就是你拿錢都不能夠申請到的。

  既然各個代售點,都是花了大價錢換來的代售資格。那麼收回成本和創造大的利潤就是他們的唯一現實的想法。在平時火車票不飽和的情況下這樣的想法是很難實現的,但春節就不同了,典型的一個賣方市場,我有著時下最緊俏的商品,所以大多的代售點就打起了春節這一黃金時間的主意。但是,因為有不能加價的,所以就只能想其他辦法了。比如找個熟悉而可靠的人(第一級的黃牛,當然還有比這個更大的黃牛,不幸的是我還不曾認識!那就是直接在火車站拿票的。)找到人後,就把票大量的打給他,期間每張票加價10到20不等。還有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代售點打票也不能隨心所欲的打,一手最多能打九張(不能打多了,因為一次打上10張票,就要向鐵路局申報。)也就是說一趟車即使手腳在快也最多能夠打兩手,18張票。但是全部代售點都這樣做的話,一趟車也就是說1分鐘之內票就會被打光。這就是為什麼春節大多數代售點沒票賣的原因。

  現在說說大家最關心的打票時間問題。大家有個誤解,打票是預售4天的,所以早些去排票等著7點的售票。這裡有個時間差,火車站是晚上7點開始打票,但是放票確是在幾個小時之前已經開始放了,我上面說過了1分鐘內所有的票都被代售點打光了,火車站排第一位的同志都沒票買,其中原由大家應該知道了吧!火車站沒說謊,確實沒票可賣了。

  當一個大的黃牛手中囤積了大量票的時候,我們這些屬於中間層的中黃牛,就會想蒼蠅看見***一樣貼上他們。人趨利嘛,大家應該可以理解。我們這些人又加了20-30/張在大黃牛那裡拿到票,再加30-50不等到車站,路邊,旅店兜售的小黃牛。最後才到大家真正需要票的人手上,那個時候可能就會高出票面100或者更多,一句話中間經手的人越多,你買到的票就越貴。

  這就是我經歷的倒票的一個基本流程。對於火車站那塊的倒法還在鑽研中。

  至於怎麼才能買上票,用個專業的說法,如果你想在自己需要的時間買到自己需要的票。最簡單直接的辦法,找黃牛買高價。

  但是如果你耗得起時間的話,可以告訴你們一個很笨但是很可行的辦法。

  白天的時候找上一個可以現場出票的正規的代售點,當然你那時侯去問肯定是沒有票的,記好在什麼地方,聯繫電話,營業執照等數據。千萬小心,春節的時候各個代售點都會異常謹慎的,所以記的時候小心點

  然後你就該幹什麼幹什麼去。等,等到晚上11點30左右你就回到那裡,你會發現雖然大門緊閉但是燈火閃亮。你就上去敲門,這敲門是有竅門的。不能太急促,會嚇壞人家的。然後就會看見燈火熄滅鴨雀無聲,不要走繼續輕輕的敲,實在不行就打電話告訴裡面的人你沒惡意。只是想要某某天某次車的車票。一般裡面的人會搭理你的,你也會得到你想要的票。因為你呆在外面,他們心理有壓力,怕啊!你不走他們就不敢大張其鼓的打票,就沒錢賺,對於你那張票,他們就是順便而已。所以一般可以。聽好了,我說的是一般,不是一定。(昨年,我們就欲上了這樣一個神人,在我們門口站了2小時害得我們不敢出門,最後磨不過那老兄,原價賣給他三張,痛心啊!

  也許有人會說,你們這幫黃牛party桑盡天良,就不怕遭報應嘛?再說,還有英明神武的pol.ice叔叔等著你們呢?說實話,這個還真有考慮過,但我們也是迫於生活壓力,有正當的賺錢途徑誰會沾這個啊?至於pol.ice叔叔,呵呵,票販年年抓,黃牛還是年年有,你還會發現今年販的和去年抓的就是一個人。我不是挑釁,我只是講道理,你知道被抓的黃牛一般怎麼處罰嗎?別說判刑,就是連拘留的都是寥寥無幾。而且被抓的也就是在車站,旅店等等賣的蝦兵蟹將,真真大的黃牛你抓到過,你看都沒看見過。我也一樣沒見過。呵呵,見了我一定會去拉點關係。被抓的票販一般是罰款了事,最高罰款的票面金額的3-5倍。不會有那麼傻的票販背一口袋票在沿街叫賣吧?所以被抓收到的票也就是幾張而已,票面金額最多2000,那罰款多少最多10000吧!牆外損失牆內補,你認為他們不會找損失彌補嗎?

  我上面說了,票之所以貴,是大多代售點春節的時候不想放過到手的利益。為什麼?因為他們付出了比常規的要高得多的金錢才得到賣票的資格!既然有了那麼高的投入,人家期待高產出,是不是也能夠理解?

  如果,我只是說如果,能夠放開火車票的銷售代理,不要申請一個要50W或者更高的天價,你說會不會有那麼多人去挺而走險賺那些昧心錢?源頭堵住了,那些大大小小的黃牛黑牛是不是就沒有了生存的空間?

  有朋友又說了,既然代售點把票差價賣給黃牛,火車站能不能讓代售點與火車站同步開始打票,即都到早上8點,而不是半夜12點放票的時候。這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可行的,但就算同步所起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

  為什麼呢?比如說一個城市有100個代售點,以每分鐘9張的速度打票,一趟車多少張票,多少時間打完大家會算吧!火車站一分鐘能打多少票?10張,厲害吧!能幹過100個9張,最後的結果還是買不上票!頂多排前10的能買上。

  還有朋友說,既然代售點和黃牛沆瀣一氣,我乾脆提前去找訂票點的人說要加錢訂票,然後付一部分訂金,有可能訂票點的人也願意幫我訂?只要利潤等於或者多於他給黃牛就可以了?反正死也不能讓你這天殺的黃牛party賺黑錢。

  呵呵,有這想法確實不錯,但作為一個資深的黃牛,我還是要很遺憾的告訴你,這個辦法行不通。你打電話給代售點,人家肯定不會相信你,怕你是探子,這年頭記者什麼的簡直就是無孔不入了,一句話他就回你了,沒票!即使你加錢他也不會賣你,他也怕啊!晚上去堵他們是個辦法,因為我遇上過這樣的高人。知道為什麼嗎?因為即使代售點被發現囤積了大量票也是要被逮的,必須見人出票,如果沒有買票的人他就打票出來也是不行的!你晚上去剛好遇上他有大量的票,沒辦法,他只好原價給你咯。

  只有從售票制度的源頭上改革,才能徹底打擊黃牛,讓火車票出售正常運行!建議實行火車票實名制,買一張票就要在出售記錄上登記身份證號,錄入檔案,有案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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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萊西交警是如何執法!!


前幾日,因事不得已要去青島跑一趟,天氣真好,心情也好,萬沒想到啊,路遇萊西交警,一切都不好!!

車行煙臺至青島204國道,往青島方向,剛剛過了一個名為李權莊的地方沒多久,一個十字路口處,突然冒出3名警察,當我的車快到跟前時,冷不丁的伸手攔截,小可向來遵紀守法,尋思著應該沒什麼問題吧,便主動停下車來,配合警察同志工作,可咱咋也沒料到啊,人家警察同志拿了俺的駕駛證、行車證之後,在詢問了是否有保險、是否有年審、是否酒後駕駛,過了老半天,居然冒出一句:「車身上誰允許你做廣告了?下來,罰款。」我暈啊,俺老老實實的在祖國大地跑了N久了,咋就沒人說過呢?怎麼到了這裡了,居然會因這個要罰款?!沒辦法啊,證件都讓人家拿去了,俺只好下車去接受了,路邊的一輛車號為魯B-9672警捷達轎車,車上前排副駕駛坐一穿警服的,駕駛員後面坐一身穿便服的人,車周圍已經圍了幾個大概與我類似情況的人員。我過去詢問:「罰多少?」「200,扣車。」「不會吧,沒帶這麼多錢啊,能不能少罰點?50吧。」對方沒有回答,也沒有反對,當我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張100元的時候,對方二話沒說,直接就開出了一張100元的罰款單,我無語了,這是處罰嗎?心情很是鬱悶,不給,人家就要扣車,給了吧,這是什麼事兒啊?!當時我觀察了一下,路中間站的那3個交警似乎只對外地牌照的感興趣,輪流負責攔車,攔下後基本都能找到理由,然後再帶到罰款的地方,不管了,繼續去攔車,過來一輛越野,都要到跟前了,有名警察可能才看清楚牌照,「騰」的一下蹦到了路中間,那輛車差點剎車不及而撞到他,在躲過他之後剎車老遠才停下,我不禁要問,有這麼執法的嗎?



這2位正在閒聊,看熱鬧,另一位剛又攔截下一輛車。



後面就是那輛警車



沒事的時候這2個就在聊天看熱鬧了



這是他們開具的收據


這個是處罰書



這幾天回家後,思前想後,總感覺這事兒不對,

其一:他們在從讓我停車,到罰款,自始至終沒有向我出示過證件;

其二:交警執法當時給我開具的罰單,上面寫的很清楚,{當場繳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而我不屬於這個範疇。那我應該屬於在15日內到萊西農行繳納的。可為什麼要當場繳納呢?而且可以還價?

其三:他們執法的過程合法嗎?他們是真的交警嗎?

其四:給我開具的收據上寫明「山東省非稅收入定額票據」這樣合理嗎?

沒被這樣罰過啊,大家給評評,我懷疑對不對?

剛剛在網上查了一下,依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提出下面的疑問

第二章 執勤執法用語

第六條 交通警察在執勤執法、接受群眾求助時應當尊重當事人,使用文明、禮貌、規範的語言,語氣莊重、平和。對當事人不理解的,應當耐心解釋,不得呵斥、諷刺當事人。

第七條 檢查涉嫌有違法行為的機動車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行車執照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你好!請出示駕駛證、行車執照。

第八條 糾正違法行為人(含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下同)的違法行為,對其進行警告、教育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你的(列舉具體違法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請遵守交通法規。謝謝合作。

第九條 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給予當場罰款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你的(列舉具體違法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XX條(或XX地方法規)的規定,對你當場處以XX元的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繳納罰款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的規定,你拒絕接受罰款處罰,可以扣留你的非機動車。

第十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給予當場罰款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你的(列舉具體違法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XX條(或XX地方法規)的規定,對你處以XX元的罰款,記XX分(或者扣留你的駕駛證/機動車)。

第十一條 實施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措施前,告知違法行為人應享有的權利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你有權陳述和申辯。

第十二條 要求違法行為人在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簽字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請你認真閱讀法律文書的這些內容,並在簽名處簽名。

第十三條 對違法行為人依法處理後,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請收好法律文書(和證件)。

對經檢查未發現違法行為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謝謝合作。

第十四條 對於按規定應當向銀行繳納罰款的,機動車駕駛人提出當場繳納罰款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依據法律規定,我們不能當場收繳罰款。請到XXX銀行繳納罰款。

第十五條 對於機動車駕駛人拒絕簽收處罰決定書或者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依據法律規定,你拒絕簽字或者拒收,法律文書同樣生效並即為送達。

第十六條 實施交通管制、執行交通警衛任務、維護交通事故現場交通秩序,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前方正在實行交通管制(有交通警衛任務或者發生了交通事故),請你繞行XXX道路(或者耐心等候)。

第十七條 要求當事人將機動車停至路邊接受處理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範用語是:請將機動車停在(指出停車位置)接受處理。



第三章 執勤執法行為舉止

第十八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應當規範行為舉止,做到舉止端莊、精神飽滿。

第十九條 站立時做到抬頭、挺胸、收腹,雙手下垂置於大腿外側,雙腿併攏、腳跟相靠,或者兩腿分開與肩同寬,身體不得倚靠其他物體,不得搖擺晃動。

第二十條 行走時雙肩及背部要保持平穩,雙臂自然擺動,不得背手、袖手、搭肩、插兜。

第二十一條 敬禮時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併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手心向下,微向外張,手腕不得彎屈。禮畢後手臂迅速放回原位。

第二十二條 交還被核查當事人的相關證件後時應當方便當事人接取。

第二十三條 使用手勢信號指揮疏導時應當動作標準,正確有力,節奏分明。

手持指揮棒、示意牌等器具指揮疏導時,應當右手持器具,保持器具與右小臂始終處於同一條直線。

第二十四條 駕駛機動車巡邏間隙不得倚靠車身或者趴在摩托車把上休息

並未感受到什麼禮貌用語和規範用語,看到的也只是幾個在馬路中間晃蕩、閒聊突然蹦馬路中間的警察。

參考出處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8-12/25/content_17009137_2.htm

第四章 著裝和裝備配備

第二十六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應當配備多功能反光腰帶、反光背心、發光指揮棒、警用文書包、對講機或者行動通信工具等裝備,可以選配警務通、錄音錄影執法裝備等,必要時可以配備槍枝、警棍、手銬、警繩等武器和警械。

第二十七條 執勤警用汽車應當配備反光錐筒、警示燈、停車示意牌、警戒帶、照相機(或者攝影機)、滅火器、急救箱、牽引繩等裝備;根據需要可以配備防彈衣、防彈頭盔、簡易破拆工具、防化服、攔車破胎器、酒精檢測儀、測速儀等裝備。

並未看到停車示意牌,只有突然蹦到馬路中間的警察!

參考出處: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8-12/25/content_17009137_3.htm

第十章 執勤執法安全防護

第七十條 在城市快速道路、主幹道及公路上執勤應當由兩名以上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帶領兩名以上交通協管員進行。需要設點執勤的,應當根據道路條件和交通狀況,臨時選擇安全和不妨礙車輛通行的地點進行,放置要求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的提示標誌,在距執勤點至少二百米處開始擺放發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標誌、警示燈,間隔設置減速提示標牌、反光錐筒等安全防護設備。

參考出處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8-12/25/content_17009137_6.htm

我在現場並未看到任何警示標誌,這是不是說明他們在執法犯法呢?!

依據 第十一章 執法監督與考核評價

第八十四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時,嚴禁下列行為:

(二)違反規定當場收繳罰款,當場收繳罰款不開具罰款收據、不開具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金額;

參考出處: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8-12/25/content_17009137_7.htm

他們不是不可以當場處罰嗎?開具的罰款單合法嗎?

事後我打通青島交警支隊 0532-66572200 想反映一下這個情況,對方答覆說讓我打0532-88483274,找萊西交警大隊,接通後,萊西交警大隊答覆讓我找魯大隊長並給我一個手機號碼 1370648xxxx,但我撥打多次均無人接聽。難道真的沒地方說理了嗎?就算是我錯了,我也要錯的明明白白的!!!!所以在這裡傳上幾張當時的照片,還有罰款單的影印件,請對此事明白的朋友幫我看看,謝謝了.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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