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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要求被強姦的幼女家庭和疑犯和解

山東一名未成年女孩,疑遭數名青年強姦,受害人父親向警局報案,公安調查案件後,要求和解並釋放疑犯。最後檢察院自行起訴疑犯,案件擱置數個月未宣判,受害人父親網上呼籲公平審判及賠償。(海藍報導)


山東一名十三歲女孩,疑去年在父親工作的黑龍江291農場,遭四名當地青年強姦,其後女兒失蹤,她的父親報案尋回女兒後揭發此事。

女孩父親任亞波表示,去年二月春節期間,女兒被農場內數名男女約至一地方飲酒,被他們灌醉後強姦,涉嫌強姦的有四名青年為農場的雜工,犯案者可能多於四人。

事發後,女兒離家出走,逃至浙江。他們到警局報案後,五月底才找到女兒,由她的同學處得知失蹤原因,黑龍江省291公安分局,曾向女兒録取口供,並調查事件,但最後以證據不足,釋放所有疑犯。

他說:女兒在醉酒狀態下,犯罪疑犯誘她在屋裡乾的,孩子提供出來,我們找到她(女兒)之後,說出被害的過程,並回來做筆録。公安機關在辦案期間,找我們和解,巳經知道,他們互相溝通,找我們和解。有些人進看守所,有些取保候審,有些還未抓便放跑了。

任亞波又指,其後,公安機關及檢察院互相推搪案件時,他曾把事件在網上公布,為免事情鬧大,公安機關把證據材料送至檢察院,檢察院批閱後對案件進行起訴﹐但案件一直拖至今年6月12日才在黑龍江農墾法院一審,法院起訴五名疑犯,包括一名協助事件的女被告,最後全部取保候審,現時案件有待宣判,他對判決不樂觀,因為審訊過程,疑犯指其女兒自願發生性行為,也否認灌她喝酒,證供相當不利。

他說:現在公安的卷宗這樣說的,有的年紀大的否認灌醉我女兒,還有幾個和年紀大一起灌醉我女兒的,公安沒有追究,因為這事女兒說過,如果事件曝光,她不想活下去。

對於近日他再到網上發出公開信,任亞波表示,法院拖延案件四個月,仍未宣判,他希望得到公平判決,並賠償女兒的精神損失,但法院還要求他們自費做傷害鑑定,為了幾百塊的鑑定費,他要到處借錢。任亞波重申,他要求警局周局長給一個公平說法,公安不要把網上帖子不斷刪除,不讓他討回公道。

哈爾濱律師蓋先生表示,任亞波曾向他諮詢法律意見,所以他了解案情,有兩個因素令疑犯洗脫罪名。他說:根據疑犯的辯解,這女孩長得比較高,身高一米七左右,以為她成年,十八、九歲左右,所以他們持兩個觀點,一是她是自願,二是不知道她未成年,可能公安機關,最後作取保候審。

蓋先生又指,按照中國法律,不滿十四歲的幼女,不管是否自願也構成犯罪,司法機關要作刑事追究。但這名女孩報案時,剛好過了十四歲,雖然案件發生時只有十三歲,也起不了作用。但蓋先生表示,現時女孩父親要求將疑犯繩之於法,追討精神賠償,也是合理的事情,因為司法機關一直沒有公平對待受害人。

就案件,,記者曾致電黑龍江警局,及檢察院,電話沒人接聽。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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