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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最後陳述慘痛 [8964為中共說謊重蹈覆轍]

—曹長青:劉曉波最後陳述的爭議


六四凌晨四時,士兵自人民大會堂衝出,槍口指向人民英雄紀念碑下的學生,一邊開火一邊推進。照片中其中一軍人槍口可見火光。

 

中共政權對異議作家劉曉波因言治罪,判11年徒刑,導致人們一致的憤慨和海外輿論異口同聲的強烈譴責。但劉曉波向法庭遞交的申訴書《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卻在異議人士中引起了相當大的爭議。主要圍繞兩點:第一是關於劉曉波 「我沒有敵人」的宣稱;第二是劉曉波對中共監獄的美化。

就第一點,劉曉波在《陳述》中寫道:「我堅守著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絕食宣言》中所表達的信念——我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 「判決過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敵人」,並對起訴他的檢察官表示,「我能感到你們的尊重和誠意」;劉曉波說他要「以最大的善意對待政權的敵意,以愛化解恨」,隨後強調「淡化敵人意識」,「恢復人與人之間的互愛。」

支持者認為,劉曉波高風亮節,甚至有宗教情懷的「大愛」,是一種非常高的精神境界。但批評者認為,劉曉波混淆了「人與人」和「人民與獨裁政府」之間的區別。宗教情懷所強調的人與人之間的關愛,和追求自由的「個體」與扼殺個人自由的「政權」之間的關係是有著本質性不同的。劉曉波不是牧師在布道,而是作為一個政治犯,面對一個典型的因言治罪的政治審判,卻把共產政權和具體的政府官員混為一談。沒有誰把那架專制機器上的具體螺絲釘當敵人,這裡的關鍵是:那個對中國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目前正在對劉曉波施暴的政權是不是敵人?

宗教情懷與政治不可混淆

旅美中國音樂家楊逢時撰文指出:「宗教情懷與法律政治不可混淆。寬容乃是修養﹐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事。它不能代替法律。」 「『機器』和『個人』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不可混為一談。人們談的是要消滅一種反人類的制度,要推翻阻礙自由、殘殺人民的獨裁黨。『黨』不是人。殺人的機器不會被愛,有愛心的人無法愛它。」

劉曉波在《陳述》中寫道:「仇恨會腐蝕一個人的智慧和良知,敵人意識將毒化一個民族的精神,煽動起你死我活的殘酷鬥爭,毀掉一個社會的寬容和人性。」這些話沒錯,但這裡的一個原則問題是:誰帶來的仇恨?誰是製造仇恨的主角?是中國的普通民眾,還是那個獨裁政權?

人所共知,在西方國家,人和人相互仇恨的程度遠低於中國人之間;在社會上人們和睦相處的程度也遠高於中國人之間,關愛更是到處可見。但這一切的最大前提,是有一個良性的制度在保護人與人之間正常的交往。而在中國,人與人之間的仇恨的確無處不有,但這是中國人這個種族有問題嗎?是中國人的心中天生比別的種族「恨」的成分高嗎?當然不是!製造仇恨、煽動人心中的黑暗面、使不公不義充斥社會每一個角落的罪魁,是那個正在審判劉曉波的、毫無法制的殘暴政權。一個渴望愛的人,會去愛一個製造仇恨的政權嗎?

事實是,沒有對專制獨裁的深惡痛絕,就不可能有對自由的摯愛追求。我們這些反抗共產專制的文字,尤其包括劉曉波本人的文字,那些對共產世界之殘酷的揭露、痛斥,所期待的,不就是要喚醒人們對獨裁專制的痛恨,最終結束獨裁統治嗎?在這個前提下,再強調要「以最大的善意對待政權的敵意,以愛化解恨」,這不是既丟了原則方寸,也自相矛盾嗎?

二十年前,面對中共軍隊的刺刀坦克,劉曉波宣稱「我們沒有敵人」,雖然沒有人去追究,有多少人因相信這種無視中共殘暴本性的一廂情願,不清楚自己面對的是敵人,所以子彈打到身上還堅信是橡皮子彈;但今天,在六四屠殺發生之後,劉曉波仍表示「堅守著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絕食宣言》中所表達的信念——我沒有敵人」,這真令人一陣刺骨寒:那麼屠殺無辜的,都不是你的敵人?真殺人了,還不是敵人?還跟二十年前一樣情懷?

不少人為劉曉波的「沒有敵人」辯護,談他沒有個人之間的恩怨、仇恨等等。這真是莫名其妙,簡直不可思議。

面對一個正在向個人施暴的政權,你卻在說法官不是你的敵人,檢察官不是你的敵人,警察不是你的敵人。這裡是一個多麼嚴重的、不可原諒的概念混淆:難道是因為那兩個檢察官和劉曉波有仇才起訴他嗎?是因為法官和劉曉波有仇才判他11年嗎?是因為警察和劉曉波有仇才抓他嗎?天安門廣場計程車兵是因為和那些請願的平民有仇才對他們開槍的嗎?!

在面對來自政權對無辜的個人鎮壓、屠殺、施暴的時候,卻去談什麼沒有個人恩怨。如此嚴重的概念混淆出自劉曉波令人吃驚。同時,不能因為政府正在鎮壓劉曉波,就把他這個觀點「正確化」「正義化」。不能因為他正被強暴,且寬恕了強暴者,我們大家也就都認可這種概念模糊的錯誤了。

如果大家都沉默,再讓無數人被這種「沒有敵人」而感動得熱淚盈眶,都「以最大的善意對待政權的敵意,以愛化解恨」,都去用最大的善意和愛意對待專制政權,那就共產黨在中國萬歲吧!

被強暴者的「尊嚴」在哪裡?

今天,劉曉波作為一個正在被獨裁政權施暴的政治犯,面對一場完全無法無天的政治審判,即使不做曼德拉式樣的政治辯護,僅做毫無意義的法律辯護,處於人性層面的考慮,人們也是可以理解的。別人沒有權利和資格要求誰面對監獄而大義凜然,以滿足自身對英雄的理解和認同。但面對一個正在如此荒謬地判決自己11年徒刑的政權,劉曉波卻用宗教情懷,強調「沒有敵人」,要「以愛化解恨」,甚至讚美那個政權「對普世人權標準的承認」 「又提出『以人為本』、『創建和諧社會』,標誌著中共執政理念的進步。」這太讓人目瞪口呆:劉曉波對那個政權真的是這樣一個認知嗎?他真的不懂「追求自由的個人」和「專制政權」之間的關係嗎?還是他身在其中,卻完全在狀況之外?亦或如楊逢時文章所說,「向它(殺人機器)拋『繡球』,真以為它會為之動容,放下屠刀?」

儘管有相當一部分人支持劉曉波「我沒有敵人」的宣稱,為他的「大愛」而感動;但就他對中共監獄「進步」的讚美,則鮮見任何人出來辯護。

劉曉波在《陳述》中除了表揚關押、審判他的警官、檢察官、法官等「態度平和、理性,且時時流露出善意」之外,又寫道:政府「對不同政見者的迫害之力度也大幅度下降」,北京看守所「讓在押人員感到了尊嚴與溫暖……為在押人員提供了人性化的生活環境。」

劉曉波的描述,是否是他這個個案的真實?可能是(其實也不是,以前判他3年,現在判他11年,真「進步」了)。但這是中共監獄的本質真實嗎?答案不言而喻。劉曉波的這番「真話」,導致網上有些人氣不過,又搬出了當年他在中共電視上說「天安門廣場沒死人」的「真話」。即使在廣場那個四方塊里真的沒殺人,但任人皆知,那是不是六四屠殺的本質真實?任人皆知,中共讓劉曉波在官方媒體上說「廣場沒死人」是什麼意思。

但那一頁已經翻過,本來早已沒人再提。尤其是,劉曉波這二十年的努力,除了反抗中共暴政,也明顯讓人感到他在用行動血洗那段恥辱;他的努力令人感動和欽佩。但二十年後,在他做過這一切努力之後,再說一次和「天安門廣場沒死人」性質相同的「真話」?

政治犯能讚美監獄嗎?

即使一直關注中國社會現狀的劉曉波真的不知道中共監獄那些數不清的酷刑拷打、摧殘虐待,也起碼知道他熟悉的政治犯遭遇吧?清楚那些案件中有多少黑暗,多少蠻橫無理,多少踐踏人權的殘暴。例如他曾關注的「新青年學會」案,楊子立坐滿八年監獄,他的夥伴仍在服十年以上的刑。別說近年一長串的因言下獄的名單以及他們受到的非人待遇,僅對劉曉波本人的做法,哪來的「對不同政見者的迫害之力度也大幅度下降」?

政治犯為監獄說好話,實令人錯愕。無罪而被押,卻讚美看守「讓在押人員感到了尊嚴與溫暖」?卻感激「為在押人員提供了人性化的生活環境」?在被強暴的時候仍感到有「尊嚴」?如果一個正在施暴的強姦犯,他忽然有一個動作溫柔了點,甚至吻了對方一下,難道這就改變了他在強暴的性質嗎?我原來以為只有戴晴不懂這一點。

坦率地說,讀劉曉波的《最後陳述》,我一再想起瞿秋白《多餘的話》。面對要被殺害的命運,瞿秋白傷感地寫下了他作為一介文弱書生,成為共產黨領導人的「歷史誤會」。雖然他在文中明顯弱化了自己追隨共產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否則在激烈的權力鬥爭中,他不可能多年來都是中共最高領導人之一),但讀來頗有真實感,令人感傷同情;也能感覺到他仍有一絲期待,希望這種軟調子,能感化國民黨繞他一命;那種求生的欲望完全可以理解,他才36歲。但國民黨仍然殘暴地把他殺害了。對一個本質狠毒的政權,它是根據自己的需要殺或不殺,而不是根據囚徒的態度。最後瞿秋白從容就義,仍頗有壯士氣概。

對劉曉波的《最後陳述》,令人最為困惑的是,他到底是真那樣理解中共政權,還是在寫「多餘的話」?

劉曉波正在承受牢獄之災,那些爭議《陳述》的人,絕不是沒有同情心,更不是跟劉曉波本人過不去,不寬容,而是這篇《陳述》涉及到幾個重大原則問題,不僅值得討論一下,更非常需要理清一些最基本的方寸。如果連中國的精英們對這些最基本的原則都不清楚,都沒有根基,還談什麼結束中共專制?

寬容不是尊敬,人們願意尊敬為民主事業做出努力和犧牲的英雄,同時,人們更需要建立在正確思想根基之上的精神、原則。如果從事中國民主運動的人們,能從哈維爾夫人奧爾嘉幾十年前「連狗的名字都不告訴他們」的原則中得到啟示,不僅更提升中國人反抗暴政的質量和高度,同時也決定中國人結束暴政的進程。

2010年2月17日於美國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開放雜誌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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