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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奇死層出不窮 網上驚現全國看守所死法分布圖

從呼吸死、睡夢死、躲貓貓、沖涼死開始,看守所、勞教所的離奇死亡故事層出不窮,有網友甚至將之稱為看守所「每周一死」節目,這些「創意」死法的頻頻曝光,已經讓公眾由對其的不信任逐漸轉變成畏懼。

 1,雲南:躲貓貓死,睡夢死,洗澡死,鞋帶自縊死。2,江西:摔跤死,做夢死。3,內蒙古:遞紙死,妊娠死。4,湖北:洗臉死。5,重慶:激動死。6,河南:喝水死。7,河北:睡夢死。8,廣東:發狂死。9,浙江:睡覺死。10,福建:摔床死。11,四川:睡姿不對死。

  呼吸死 2007年4月,郅國玉在河北贊皇縣看守所內死亡,警方稱他是「呼吸衰竭」致死。

  看守所死亡不完全檔案曝光 每周一死引熱議

  4月13日,唐山一勞教所學員在保外就醫時死亡,這位身高1.80米的學員死亡時體重僅35公斤,外形如同一具骷髏,被網友稱為「骷髏死」。從呼吸死、睡夢死、躲貓貓、沖涼死開始,看守所、勞教所的離奇死亡故事層出不窮,有網友甚至將之稱為看守所「每周一死」節目,這些「創意」死法的頻頻曝光,已經讓公眾由對其的不信任逐漸轉變成畏懼。到底是什麼造成看守所新死法層出不窮?怎樣讓悲劇不再重演?法學專家認為,立法進行有效監督是首先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離奇死為何層出不窮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法學院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侯淑雯

  看守所離奇死亡事件頻發,並非是沒有相關法律進行約束。比如《行政法》中,就對行政主體進行了規範,包括具體的監獄管理,都有規定。這主要的問題還是執法過程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另外,這也暴露出保障機制不健全。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副教授、法律碩士唐堯

  首先,作為監管場所,看守所沒有依法行政。《看守所條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都有相關規定,比如在看守所里應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隨時巡視監房等等。但是依然出現離奇死亡,這也說明監管人員有失職、瀆職行為。其次,監督機關監管不到位,也是一個原因。

  另外,看守所羈押的大多是公安機關所偵辦的案子。案子由公安機關破,人由公安機關抓的,有時候為了破案,難免會出現逼供的情形。

  最後,看守所羈押的對象是「被逮捕、行使拘留的未決犯,並未判刑」。這些人往往不適應這個場所。比如躲貓貓,很多都是在看守所里被其他牢頭獄霸毆打致死。特別是新來的人員,特別受欺負。躲貓貓死也好、喝水死也好,歸根到底是管理和監管不到位。而牢頭獄霸、被打的人員也可能不服從管理,不遵守監管制度。看守所人員除了服從管理,還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離奇死「杯具」怎樣不重演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法學院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侯淑雯

  現在我們有法律,有大規範,也有原則,但是就是缺乏規則,具體說就是缺乏程序。當務之急是必須從根本上建立相關保障機制。另外,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執行不到位的問題,應追究執行人的責任。對超職權的執法人,追究工作責任。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副教授、法律碩士唐堯

  1.依法行政,加強監管。2.體制上的改革。我個人認為,不是法律本身的問題,條例和實施辦法都有,關鍵是沒有依法,是執法中的問題。現在有一個觀點是,看守所作為監管場所,這個場所管理權是否交由司法行政機關管轄。這也是值得研究的地方。

  睡夢死 2008年,吉林省人王國春被警方刑拘,6天後家屬被告知,王在睡夢中自然死去。

  沖涼死 2008年3月,學員穆大民在河南開封勞教所內死亡,目擊者稱他是被強行沖冷水,導致腦血管破裂。

  躲貓貓死 2009年2月13日,男子李蕎明在雲南晉寧縣警局看守所內死亡,警察稱其與獄友玩「躲貓貓」時撞到牆壁受重傷。後經查實系被牢頭獄霸打死。

  洗澡死 2009年3月2日,57歲的海南男子在海南省儋州第一看守所死亡。警方稱事發時,嫌犯叫他脫衣服洗澡,他不肯,遭毆打致死。

  床上摔下死 2009年3月24日,20歲的福建青年溫龍輝在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猝死。看守所稱其是因為從床上摔下來,屬於猝死或病理原因。

  噩夢死 2009年3月27日,江西九江看守所稱武漢籍男子李文彥半夜做噩夢後突然死亡。

  睡姿不對死 2009年4月11日,福州學生陳某在福建省福清市治安拘留所猝死。警方稱他睡姿不對,叫其不應昏迷不醒,搶救無效死亡。

  發狂死 2009年6月26日,青年林立峰在廣東省吳川市第二看守所死亡,警方稱他是「發狂而死」。檢方最終認定稱是「心源性猝死」。

  妊娠死 2009年11月8日,內蒙古19歲少女郗紅在戒毒所內死亡,勞教局稱她因「異位妊娠」死亡。

  自縊死 2009年12月12日,嫌疑人邢鯤在雲南省昆明市小南派出所死亡,警方稱他系用紙幣捅開手銬,用攜帶的鞋帶自縊身亡。

  摔跤死 2010年2月16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陳緒金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看守所死亡。警方先是稱其系上廁所時摔倒猝死。醫生稱被逼造假。

  喝水死 2010年2月,一名河南青年在魯山縣某看守所內死亡,警方稱他是在提審時喝開水突然發病死亡的。

  如廁死 2010年3月2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托縣一名重刑犯莫名死亡,警方解釋是他夜裡上廁所時跌倒所致。

  證據不足死 2010年,四川綿陽蒲澤民的案子經兩次審理都因證據不足未能宣判,但蒲澤民最後卻莫名其妙地死在了看守所。

  激動死 2009年12月,陝西女子王會俠被警方帶走,「問話」20小時後非正常死亡,警方稱情緒激動緊張為死亡的誘發因素。

  洗臉死 2010年4月7日,湖北荊州市公安縣一名在押男子離奇死在該縣看守所。警方稱該男子系溺亡在洗臉台水池裡。

  骷髏死 2010年4月9日,河北唐山荷花坑勞教所一名學員在保外就醫時死亡,這名身高1.80米的學員死時體重僅35kg,全身皮包骨頭,就像一具骷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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