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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大學生得罪警二代 遭警察群體毒打 慎入

—內蒙古一大學生在火車站警衛室內被打(慎入)

5月1號,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集寧南站警衛室內,一個因買票衝突在接受調查的大學生被幾個人毆打。這位大學生化名為李飛,星期二接受了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的採訪。李飛表示,是買票衝突另一方人士的警察父親帶人在警衛室里打了他。李飛希望警方公正地處理這一事件。

  

圖片:薛凱天頭部受傷薛凱天頭部受傷。(維權網)

這位5月1號在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集寧南站警衛室內被打的大學生要求記者在報導時使用化名「李飛」。他回憶說,5月1號,他在當地集寧南站準備乘火車返回外地的大學,在買完票後被柴文清等四個人毆打:

「購票有站牌,我買完票順時針轉到一個出口要出去,打我的那個人叫柴文清就站在出口哪兒,他讓我退回去,這兒只能順時針,逆時針就轉不了動不了。我說:『我出不去』 。然後,他就開始打我,之後又來了三個人,有一男,總共兩男兩女開始對我進行毆打。」

李飛說,他被打之後,被鐵路公安帶到車站的警衛室里錄口供時,柴文清在當地警局工作的父親柴茂管與五六個人進入警務室,李飛再次被打:

「在我從售票處道警衛室的途中,那個女的一直恐嚇我,說我死定了,說你也不看看惹的是誰。到了警衛室裡面,柴文清和那個警察表面說他是市警局的。然後又讓他把那三個人的身份證給那三個人。然後那三個人乘火車當天就走了。他把穿著警服領了5、6個人進來以後,他們說是誰?柴文清指了一下我,他揮了一下手,後幾個人就開始上來打我。他們是穿著制服在現場打的。」

李飛表示他被打得幾乎失去知覺,送醫後發現腦後有個4厘米長的口子。在李飛住院後一兩天內,柴文清的父母到醫院看望他,向他表示了歉意,並為他墊付了3萬元人民幣的醫藥費。同時,警方人員告訴李飛,打他的3個人被刑拘了大約7天後釋放。李飛認為,鐵路公安在處理這一事件時,很多做法並不規範:

「我們看了一下法律條文應該是警局接到故意傷害的案件應該是在二十四小時內指定法醫過來鑑定的。他們一直到事將近十五天,然後才領著法醫過來做的鑑定。現在最主要的是警局不肯把他們當時錄下的視頻公布,但我們這邊有錄音和視頻為證。當時在警衛區打人,他們警察根本就沒有管,而且他們還幫助那個人藏了兇器,就是重擊了腦後的那個兇器。窗外的證人說是鋼化的鐵的瓷杯。」

目前李飛仍在烏蘭察布市中心醫院養傷。他表示,警方開始催他出院,但他仍感覺官方就這一事件沒有公布一個公正的說法:

「現在就是害怕,警察之間互相包庇。他們現在在內蒙古晨報上發的一篇報導完全與事實相違背。因為內蒙古晨報的第四篇報導是把他們所有的責任都推卸掉。他們說不要追求那個,是要追求後期結果,他們就讓我出院並哄騙我們說結果給你好好處理。媒體現在也不關注我們了,我媽說不行就要起訴警衛室。他們說起訴就起訴吧。意思是說和他們沒關係。」

新華網內蒙古頻道5月2號以《買票發生衝突、大學生在警衛室遭到毆打》為題,報導了這一事件。該報導說這一衝突中雙方各執一詞,柴文清說是因懷孕妻子被推倒才動手打李飛的,而柴文清當警察的父親柴茂管也表示,不認識在警衛室里打李飛的人,即這些人不是他指使的。該報導說,當地鐵路警局表示,由於警力不足,沒有阻攔住在警衛室發生的打人事件,警方目前正依法處理此事。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星期二沒有撥通集寧車站公安處的電話。旅居美國的法律專家葉寧先生分析說,如果是在警衛室里發生了毆打事件,警方當然有責任:

「既然當事人已經到了警察管轄的地區的話,他本來的人身權利應該受到保護的。」

葉寧先生表示,在中國,警風不正問題嚴重,警察腐敗、濫用權力、官官相護事件比比皆是,內蒙古這個火車站警衛室里發生的打人事件或許是又一案例。

以上是本台記者安培的採訪報導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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