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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被拒以代理人身份出庭

重慶巿渝北區法院周三開庭審理,楊金柱起訴重慶機場糾紛案,前律師李莊被阻止以代理人身份出庭,他批評,當局違反民事訴訟法條款。另外,他掌握重慶警局策劃該事件的證據,並將起訴警局。(海藍報導)

 

因重慶涉黑案件被打壓的前律師李莊表示,周三(15日)上午,他以公民身份,代理楊金柱控告重慶江北機場糾紛案,遭法官拒絶,當局以民事訴訟法第 58條規定,不予批准,但他批評,該條規定第二款明確表示,由律師推薦的代理人無需經過批准,當局的做法屬違法。李莊又指,當時他與楊金柱沒有辦法,唯有讓另一名律師楊學林,宣讀他撰寫的代理詞。

他說:實際上他們不讓我代理是沒有道理,因為單位推薦的人不需要經過批准的。58條第二款說得很清楚,律師、近親屬、有關單位和社會團體推薦的人,這些人不需要批准,純粹的公民才需要批准。

律師在法庭上宣讀的代理詞,主要分為三點,李莊表示,首先重慶機場構成侵權,旅客到達機場受到不明人士圍攻十多分鐘,機場默認此行為,甚至可以說重慶警局策劃這場鬧劇,與機場方面曾作溝通,機場要承擔法律責任。第二,這種侵權給原告楊金柱造成精神損害,它應該賠禮道歉,他們考慮到機場方面受到警局壓力,所以只要求賠象徵性一元。第三,這個案件表面看來是賠禮道歉,但主要目的宏揚張顯法治社會的理念,所有社會公眾明白,公民的合法權利不能踐踏。

就重慶警局策劃該事件,李莊指,當時公安押著龔剛華到機場演這場戲,他們玩弄法律,龔剛華在他們的控制之下,因其哥哥重慶黑老大龔剛模已被扣押候審,龔剛華不敢不做。他已找到重慶警局策劃圍攻楊金柱的罪證,包括文件筆記,將在起訴重慶警局作公開證據。另外,李莊又指,法庭希望雙方當事人庭外調解,但江北機場若不公開賠禮道歉,實難以調解。

他說:包括公安機關逼迫龔剛華去機場的親筆筆記、手機及公安機關那個負責人,我都搞到了。到那個機場、那個航廈、接多少號航班、那個是楊金柱,這個公安機關負責人親手寫的筆記,我搞到了,將來起訴警局再說。

官方新華社指,經法庭徵求意見,雙方當事人正在調解。法庭上,原告楊金柱稱,重慶機場未盡保障義務,致使其人身權、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判令重慶機場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害一元人民幣。同時,被告重慶機場集團有限公司稱,機場沒有實施侵權行為,保全人員第一時間趕到,對楊金柱進行人身保護,不應當承擔責任。

楊金柱在博客詳述事件經過,去年4月18日,他到重慶旁聽李莊被控漏罪案,航班延誤至晚上約11時抵達,他還未走出候機廳,突然被30多名 身份不明、操重慶口音人士圍攻,他們手持「打倒黑心律師楊金柱」橫幅,並喊「黑心律師楊金柱還我130萬」等口號﹐有多人拍照及録像,他被包圍十多分鐘﹐才有一名保全出現,他要求保護其人身安全。後來他呼叫後,才來了幾名警察,那批人才肯離開。翌日,楊金柱查明,那批人其中一人,是重慶黑老大龔剛模的親弟龔剛華。

在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主政掃黑期間,李莊曾為重慶涉黑案其中一名疑犯龔剛模擔任辯護律師,但被指控教唆被告偽造證據。2009 年12月12日,李莊被重慶警方刑事拘留,其後被起訴。12月30 日,案件在重慶法院審理。2010年1月9日,重慶巿江北區人民法院李莊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名成立,一審判刑2年6個月,李莊向法院上訴,二審改1年6 個月,去年6月11日刑滿出獄。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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