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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青年撕毛像被警方傳喚 網上炸鍋

在中共十八大召開前的敏感時期,鄭州四名青年當眾撕毀毛澤東畫像並把照片上傳網絡,招來譴責,但也得到不少網民好評。

10月25日下午,曹小東等4位青年在河南鄭州紫荊山廣場毛澤東雕塑背後撕毀毛澤東畫像,照片上網後迅速被網民熱傳開來。

有消息說,這四人先後被警方傳喚。

中國網際網路「風雲人物」之一、中南大學教師孫錫良在新浪微博上發帖,抨擊四青年的舉動。

他寫道:公民有不信仰毛澤東的權力,但毛澤東是開國領袖,毛澤東思想是「四項基本原則」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法律規定的東西,奉勸不要挑戰。私下裡的行為沒有人會管,但公開集體以此為炒作題材就走過頭了,自由應當有個度。在美國可以表演撕華盛頓像嗎?

孫錫良還寫道: 「集體公開地表演撕毛澤東像」不等於一般的「撕毛澤東像」,這已經突破了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就算不是領導人,對一個平常人,如果他人集體組織撕他父母親的畫像,任何人都會憤怒,肯定得找你麻煩,極右勢力不要欺人太甚!!!

孫錫良的帖子招來不少網友跟貼評論,提出反對意見。值得注意的是,在十八大召開前的敏感時期,這些反對毛的跟貼並沒有被屏蔽。此外,中共十七屆七中全會11月4日發表的公報也沒有提到毛澤東思想。

劉平: 撕自己買或列印的政治人物畫像,一不是損壞公物,二不是毀壞人民幣,突破了具體哪一條法律底線?道德底線以誰劃的為準?是遵守孔子畫的還是毛左畫的還是公知畫的,有突破道德底線罪嗎?

二號礦:既然你這麼有正義感,對撕毀一張毛的畫像義憤填膺,那麼請你評價下毛破四舊、摧毀北京古城牆的行為?那是不是"違背了道德底線",算不算犯罪?

攝影師王勉:哪條法律不可以撕毀前任領導人的相片?哪條道德不允許撕毀公共人物的照片。別拿平民百姓和公共人物說事,領袖你在位享受了那麼多權利,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個責任就是人民有權對你的執政成績表達看法,撕相片就是一種言論自由的表現,同理,你完全可以撕毀你想撕的人。

常伯陽律師:毛同其他普通公民一樣也是人,不是神,毛像被撕事實上可能傷害到了蒙在鼓裡的對毛懷有崇拜感激之情的部分中國人的感情,但既便存在這樣的事實,這也屬於民法調整的範疇,毛的家人可以提起相關民事訴訟,這幾個年輕人並沒有觸犯治安管理法規更沒有觸犯刑法,警察無權介入。

仙人指路010:網友撕毀毛照片的事,我看性質沒那麼嚴重。對於毛,有人喜歡有人反感;有人膜拜有人唾棄;都屬於正常情感,也是一種表達自由。那些在文革中遭受過殘害的人,得允許他們發泄不滿。歷史沒有筆,是非功過其實都是自己行為書寫的。「毛反」向來能容忍毛粉,但毛粉卻容不下「毛反」,這難道不是一種偏激嗎?

責任編輯: 吳量  來源:BBC中文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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