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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黃春秋:水深火熱 安徽一省7年就有5萬多人被處以極刑

—讀曾希聖給中央的檢查 反右 安徽一省7年就有5萬多人被處以極刑

人民群眾處於水深火熱之中,走不掉,逃不掉,到處都有檢查站,到處都有看守所,往外逃被抓回來生命難保;逃到大別山和皖南山區,也會被不斷的搜山隊抓回來(詳情見《大躍進前後的社會控制》一文)。寫人民來信向中央反映,也是萬萬不能做的,被發現吃不了兜著走。

 

曾希聖

安徽的反右派鬥爭,在曾希聖的主導下,共劃右派分子31472人,是劃右派最多的省份之一,使全省黨內、黨外精英受到重創。因為曾希聖獨出心裁,花樣翻新,他將中央劃右派的6條標準擴大為12條,增加6條,即:醜化黨的領導,醜化積極分子,挑撥黨群關係,挑撥群眾關係,反對農業"三改",反對河網化。這12條標準,可以隨意把一個人打成右派分子。安徽的反右派鬥爭先是從文教界開刀的。首先是中共安徽省委文教部副部長、安徽省文聯黨組書記兼主席戴岳為首的16人被打成"文聯右派反黨集團",占該單位編制43人的37%;接著,安徽文聯黨組成員、《江淮文學》副主編王影和文聯黨組成員、《江淮文學》副主編石青為首被打成右派反黨集團;省文化局以陳仲、張熙才、余建民為主要成員被打成反黨集團。緊接著反右派鬥爭在教育、衛生、科技部門展開,所劃右派越來越多,鬥爭越來越殘酷。僅省立醫院和安徽醫科大學及其附屬醫院,副主任醫師以上高級職稱被打成右派的就有58人,占高級職稱人員的39.5%。在3萬多右派中,有25137人是文、教、衛和科研單位的知識精英、科研骨幹。近年來有人在報刊上發表文章,說曾希聖如何愛惜人才、求賢若渴,讀了之後,讓人噴飯。

從1949年解放到1957年底,安徽在鎮反、肅反中不存在包庇和縱容反革命的問題,而是嚴重擴大化的問題,尤其是從1954年以後,在農業合作化和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把幾十萬不滿意合作化的農民和工商業者打成新生的反革命、壞分子,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後果。讓我們從幾組打擊數據看看安徽是不是包庇、縱容了反革命、壞分子。安徽省在1950年到1953年第一次鎮壓反革命運動中,一共逮捕了110164人,判處死刑32876人,判處徒刑的49332人,判處管制8839人,獄中死亡1410人(多數被刑訊逼供致死――筆者),釋放9259人(有一般歷史問題,根本就不應該逮捕――筆者),逃跑64人,自殺26人,其餘轉外地處理。為配合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三大改造,在中央統一部署下,1955年開展了第二次鎮壓反革命運動,共逮捕各類反革命分子和壞分子35620人,其中判處死刑的570人。這次鎮反中被逮捕的大多數是對農業合作化和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不滿的農民和工商業者,被稱為"新生"的反革命和壞分子。另外,安徽在土改過程中,共打擊地主、惡霸63610人,其中逮捕判刑27551人,其中7685名被判處死刑,判處管制的7334人,其餘鬥爭後戴帽就地監督改造。在剿匪鬥爭中共打擊51061人,其中擊斃2069人,擊傷1380人,俘虜30736人,投誠16871人。從1955年開始的內部肅反中,查出反革命和壞分子14635人,判處死刑的72人,判處徒刑的5855人,判管制、勞教、下放農村監督改造1370人,送外地處理的175人,自殺193人。

從1950年到1957年底前在這些大的政治運動中,安徽共打擊處理了275090人,其中有5萬多人被處以極刑。一個新生的革命政權,在戰亂之後,應該採取寬容的政策,休養生息,可安徽打殺了這麼多人,還說包庇縱容反革命,難道要把那些有些歷史問題的人、對新政權不滿發發牢騷的人都要趕盡殺絕不成?其實早在第一次鎮反中,就有嚴重擴大化現象。比如在鎮反過程中,阜陽專區向省委報告說:自"雙十指示"(指1950年10月10日中央下達開展鎮壓反革命運動的指示――筆者)下達至1951年4月,在逮捕的人犯中,可捕可不捕的占捕人總數35%;碭山縣將一般不法地主、地痞流氓乃至所謂"破鞋"(有男女關係――筆者)也逮捕起來。安慶專區報告說:桐城縣將16名擬處死刑的人犯報地委審批,地委批示說,"僅看現有材料,不能判死刑,必須繼續補查再報"。而警局接到地委批覆,未看批覆內容,以為地委同意,當即將16人押赴刑場槍決。事後檢查這16人有12人連逮捕條件都不夠。霍山縣不經地委批准,擅自槍斃只有反革命身份而無反革命行為的反革命犯9人。皖南地區對可捕可不捕的人基本上都捕了。1956年,在內部肅反中,有1700多人未經檢察院批准公安機關擅自逮捕的。為此省檢察院向公安廳提出,今後捕人應先辦批捕手續,後捕人。這就成了李世農、楊效春、李銳"右派反黨集團"包庇、縱容反革命罪狀之一。從1955年秋天開始,為了保證農業合作化運動的順利開展,在公安部統一部署下,開展了第二次大規模的社會鎮反,安徽省制定的鎮反捕人數字是1955年2.5萬人,1956年4萬人,1957年3萬左右。由於時間緊迫,1955年捕人指標難以完成。所以省公安廳10月28日發出《關於統一集中搜捕反革命分子和各種刑事犯罪分子的具體實施意見》,要求採取集中統一行動在10月底採取"摸一批捉一批"的辦法,逮捕人數不得低於5000名。11月份,實行全黨動手,全面動員,統一行動,集中搜捕,擬逮捕1萬名左右。結果全年逮捕27611名反革命,超額完成任務。其中有1419人沒有任何反革命罪行,有的只是家庭成分不好,有的對合作化有意見,說過牢騷話而被逮捕,且沒有任何批准手續。檢察機關提出補辦手續,公安機關不得已將他們當中大部分人釋放,為此曾經遭到李世農的批評。這就成了李世農"右派反黨集團"的又一罪狀。由於合作化運動使農民生活水平大大下降,加上基層幹部的惡劣作風,激起群眾強烈不滿,整個農村動盪起來,哄搶國家和集體財產、打砸區、鄉政府、殺害基層幹部事件不斷發生,其中大規模哄搶國家、集體糧食事件,每年就發生幾百起、上千起,可以用此起彼伏來形容。當政者不檢討自己的方針、路線是否有問題,而是採用鎮壓反革命的辦法來解決。1957年8月底9月初,公安部在北京召開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會議要求"進一步再給殘餘反革命勢力一次有力打擊",堅決地"逮捕一批,管制一批,勞教一批,批鬥戴帽子一批"。於是在不到三個月時間內,第三次鎮壓反革命運動又開始了。鑑於安徽農民不滿意農業合作化而不斷鬧事的現實,省委指示公安機關,安徽鎮反工作重點要放在農村,結合省委在農村進行全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進行鎮反。於是,省公安廳部署,從1957年10月到12月,在8277個農業生產社開展社會主義教育大辯論,挖新、老反革命。於是在兩個多月時間,就在農村逮捕了12274名反革命、壞分子,管制1074名,勞教855名,戴反、壞分子帽子1565名,鬥爭6518名,關押審查2338名,在辯論中被迫自殺845名。在這些受打擊的人中,絕大多數是不滿意農業合作化的農民。

從以上情況可以看出,安徽對反革命不是包庇從容,而是打過了頭,把那些不是反革命的普通人民群眾當作反革命、壞分子打擊了,犯了嚴重擴大化錯誤。1979年至1981年,僅安徽公安機關就平反了這方面冤假錯案31萬起,包括7萬多所謂農民中的壞分子。可是其中大多數人早已命送黃泉,平反對他們已經毫無意義。

曾希聖反了所謂政法機關的右傾,為大躍進時期無法無天掃清了道路。逮捕人已經不需要檢察院批准,判刑是根據公安機關預審後提出的判刑意見法院照辦;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人民公社、生產大隊認為某人有問題需要抓起來,公安機關就抓;各級領導人對誰不滿,打個電話、寫個條子,就可以把人抓起來。反了檢察院、司法部門的右傾後,公安獨掌政法大權,檢察、法院成了陪襯,有的地方乾脆取消檢察院、法院,成立政法部,由公安統領,實行所謂"一長(警局長)代三長(警局長、法院院長、檢察長),一員(警局偵查員、預審員)代三員(偵查員、檢察員、審判員);下去一把抓,回來再分家",所謂分家,就是法院、檢察院領導帶上公章到警局辦公,任務是對公安機關已經關押並決定刑期的人蓋上公章而已。公安機關不僅凌駕於檢察院、法院之上,甚至凌駕於同級黨委之上。曾希聖在第二次檢查中說:"在某些問題上,(我)確有把黨委第一書記和公安部門置於黨委之上的錯誤。對於報告的死人數字,要公安部門負責審查,確實是我提出的,而且審查後沒有提到常委討論,這是我把它置於黨委之上的明顯例子"。當然這不是安徽一省的做法,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大躍進時期實際上被取消,這兩家只派領導到公安部聯合辦公,被謝富治戲稱為公安機關手伸的太長,包辦了法院、檢察院的職能。

安徽在批判了李世農右派反黨集團後,安徽政法部門人人自危,誰都怕被扣上右傾的帽子,根據黨委第一書記的指示,為推行大躍進運動的開展,鎮壓人民群眾到了瘋狂地步。1958年到1960年全省僅公安機關就逮捕了17萬多人,集訓、勞教了20多萬人,給38萬多人戴上四類分子帽子。至於縣辦、社辦、大隊辦、機關辦的勞改隊、集訓隊處罰的人數無法統計,全省有43個縣辦過勞改隊。定遠縣23個公社就有13個公社設立了勞改隊,先後勞改了2160人,縣勞改隊勞改了4023人,死在勞改隊的就有1280人。安徽非正常死亡的400多萬人中,就包括被專政機關和縣、社、隊關死、逼死、打死、餓死在勞改隊、看守所、勞教所、拘留所、集訓隊的人。據不完全統計,僅死在勞改農場和看守所的就有6萬多人;1960安徽省就有13個縣警局看守所死亡未決犯罪嫌疑人數超過400人;三年中安徽農村被打死、餓死的四類分子有40多萬,這些人中有很多人原來都不是四類分子,而是普通農民,因為反對大躍進、反對刮共產風、反對吃食堂等等被戴上新生的反革命、壞分子帽子。假如沒有把李世農等人打成右派反黨集團,假如政法機關能夠按照1954年憲法規定的互相監督制約,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就不會那樣無法無天,就不會有那麼多人死於非命。

人民群眾處於水深火熱之中,走不掉,逃不掉,到處都有檢查站,到處都有看守所,往外逃被抓回來生命難保;逃到大別山和皖南山區,也會被不斷的搜山隊抓回來(詳情見《大躍進前後的社會控制》一文)。寫人民來信向中央反映,也是萬萬不能做的,被發現吃不了兜著走。安徽按省委的部署,在合肥、蕪湖、馬鞍山、蚌埠、阜陽、安慶設立了6個檢拆站,查扣人民來信;各個縣警局要求郵電局,把凡是寄往北京中央國家機關和領導人的信,一律扣押交警局檢拆,凡是反映安徽省問題的信不僅扣住不發,還要給寄信人戴上反革命、壞分子帽子,所以有人把信寫好後,拿到外省去發。曾希聖在檢查中說:"扣押人民來信是在我的思想指導下發生的……我說過人民來信有很多是虛假的造謠破壞的,是人家向我們進攻,是個斗爭","有的共產黨員,對壞的東西也相信,過去搞人民來信的人,成了右派,就是因為他們相信這種話,所以跟著右派跑了","工作落後的地方來信多,工作好的地方來信少,因此造成下面發生嚴重扣押人民來信"。

扣押人民來信不僅下面嚴重,上面更嚴重。安徽省公安廳動用偵查手段,直接查扣人民來信。1957年11月23日,省檢察院檢察長楊效春被批鬥期間,寫了兩封信,一封寄給公安部長羅瑞卿,一封寄給他在新四軍時期的戰友毛英奇,他派外甥到南京和徐州兩地去發。公安廳對楊效春已經實施技術偵察手段,掌握了他的一舉一動,立即派3個幹部跟蹤盯梢他外甥到南京,以特務嫌疑進行搜查,連人帶信押回合肥。公安廳長向曾希聖匯報,他沒有批評這種犯罪行為,只表示人可以放,但信扣下(曾在檢查中說他指示公安廳讓他把信寄出去,當場遭到反駁――筆者)。1960年9月13日中央辦公廳轉來一封匿名寄給彭真的信,反映省委不顧人民死活,在稻香樓和董鋪島上大造賓館,而合肥街頭乞丐、搶飯吃的人很多。曾希聖批示省委書記處書記王光宇查辦。王將信交給公安廳。公安廳把它作為重大反革命案件偵辦,將信拍成照片,在合肥的省、市、區級機關,人人對筆跡,人人過關,三個多月,鬧得滿城風雨、雞犬不寧、人心惶惶。人民群眾在這種高壓態勢下,只能任人宰割,稍有反抗,後果不堪設想。

在大躍進時期,為什麼反革命案件占了整個案件80%?逮捕的人犯中,反革命犯占同樣比例?因為人民群眾冤屈無處訴,苦難無處申,膽子大的鋌而走險,組織反革命集團,拼死反抗;膽子小的,寫人民來信,寫標語、傳單,表達自己的訴求。這些統統都被當作反革命案件來處理。1959年合肥街頭貼出標語:"打倒曾胖子,殺死余妖精"(曾胖子指曾希聖,余妖精指曾妻)。曾希聖指示公安廳限期破案。公安廳作為重大反革命案件,廳長親自掛帥,組織50多人的精幹隊伍,偵破此案。強迫機關幹部人人寫字,核對筆跡,就連省委各部長也得照辦。排查的對象達到1.8萬人,筆跡鑑定3000人,非法搜查4000人,受審查的幹部中有廳級幹部6人,停職反省的3人,拘捕2人,逼死2個嫌疑人。有些領導則利用這個機會,打擊報復下級,寫條子給公安廳,說某某可能是反革命標語書寫者,開出名單,公安廳就去捉人,因為破不了案,沒法向曾希聖交代,只好先入為主,把人抓起來再說。折騰了幾個月,案子也破不了。公安廳長和辦案人員被曾希聖嚴厲訓斥。公安機關變成了曾希聖的私家偵探社和衛隊。這就是法制遭到破壞的情況下,公安機關要絕對服從黨委領導的最好注釋。

走筆至此,豁然想到哪位偉人說過的一句話:歷史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是啊!時隔半個多世紀,重慶王立軍、薄谷開來案,重現了大躍進年代黨委一把手把公安機關當作自家衛隊的情景。實在令人悲哀!但是也不感到意外。上個世紀80年代初,在中央文件、領導人講話中,經常見到這樣的話:公安機關要獨立行使偵查權;檢察機關要獨立行使檢察權;人民法院要獨立行使審判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權力,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行動。這些正確的說法、提法,現在在報章上和領導人的講話中,見不到了,見到的是"三個至上"(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三個至上發生矛盾怎麼辦?誰至上?現在聽不到法院"獨立審判,只服從法律"的聲音,甚至法院自己都忌諱講這樣的話,要法官們做黨的馴服工具,也就是做黨委第一書記的馴服工具,在這種政治氛圍下,重慶警局變成市委書記薄熙來和他老婆的衛隊也就不奇怪了。

作者為安徽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炎黃春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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