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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頭黨媒光明網挑戰江系文:馬三家、打的報導失實,真相是什麼

 

光明網評論員:昨天(4月19日),新華網刊發了一則沒有記者具名的消息。這篇電頭為「新華網瀋陽4月19日電」的消息稱,「記者從遼寧省有關部門獲悉,近日,針對國內某雜誌社《走出馬三家》一文所謂『揭秘遼寧馬三家勞教所使用酷刑對待被勞教人員』,遼寧省高度關注,迅速成立了由相關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對文章涉及的問題進行了客觀、公開、公正的調查」,「調查結果表明,《走出馬三家》一文存在嚴重失實的問題」。

無獨有偶,就在本周,一則所謂「習近平北京街頭打的」的消息也曾在瞬時轟動網絡,為幾乎所有入口網站和新聞網站轉載傳播。然而,就在新華社記者於當日下午2點多發出消息,說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證實此「打的」報導內容為真之後不久,新華社的另一則消息又稱「打的」報導為「虛假新聞」。隨後,「始作俑者」香港大公報》出面,正式承認此報導為不實報導。就這樣,這篇有文字、有圖片還有生動情節的失實新聞,把人們帶入了「五里霧」之中……

人們之所以如陷「五里霧」,就是因為只指出這些報導「失實」,顯然還不能夠說明真相到底是什麼的問題。相關的「更正」消息或者承認「失實」的聲明,也並沒有解釋清楚那些原報導中的細節是如何編造出來的,「失實」報導中的人物為什麼要編造如此虛假的新聞,虛假新聞被製造出來的真實過程是什麼,等等。把這些問題搞清楚,這兩起「虛假新聞」才會對新聞從業人員起到警示作用,才有可能成為媒體傳播中的完整案例。

更為重要的是,以《走出馬三家》一文所描述的情節,如果其中事實為真,則虐待被勞教人員的施虐者已然構成刑事犯罪。如此,指控者所指控的內容如果足以陷人以罪,而指控的內容又失實,那麼,這樣的報導就不僅僅是內容「失實」的問題,而是其作者已經涉嫌誣告陷害犯罪的問題。顯然,對這樣嚴重的問題,有關方面不應該僅僅以「失實」結論來息事寧人,而應該依照法律,追究誣告陷害者。

走法律程序,讓兩造對簿公堂,就可以在法定公開的場合下,既核實新聞報導的「失實」之處,同時還可以澄清相關事情的真相。現在看來,走法律程序、按照法律辦事的障礙並不存在。因為撰寫《走出馬三家》報導的記者已經具名,文中受訪者也都有真名實姓;另一方面,遼寧省應對該報導所迅速組成的調查組,也「邀請部分中央、省內媒體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且「調查幹警116人、207人次,勞教人員55人、146人次和14名解教人員,提取證言證詞、圖片及影音資料663份」……這樣,控辯雙方、報導中所提到的受訪者、為調查組出具證言證詞的相關證人,就可以在法庭上公開呈供和相互對質,由此就更容易使真相大白於天下。

只有搞清楚事實真相,失實報導才能夠起到警示後來者的作用。這一點,當然也同樣適用於「打的」報導。有關方面給出這篇「虛假新聞」的形成過程、失誤之處,才能夠讓新聞媒體從業者引以為戒。

因此,對「馬三家」的報導也好,「打的」的報導也罷,新聞傳媒從業者及其受眾,都有進一步的知情權。唯有真相,才能徹底解構「嚴重不實」報導和「虛假新聞」存在的基礎。

(轉載請註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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