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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是如何逃稅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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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突破」限購及稅收政策,不少夫妻竟選擇通過離婚來解決買房問題,民政局甚至出現了排隊離婚的景象。最近,閔行區民政局婚登中心門口特意設起公告警示牌,提醒「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網絡圖片)大陸的企業,無論國企還是民企都做假帳,都偷稅、漏稅,這在大陸不是什麼新鮮事。而今大陸的百姓也有機會加入其中了。17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自2013年12月31日起,夫妻間房地產權屬變更免徵契稅。

就以上這個「通知」,大陸媒體反響積極,有的刊登文章《夫妻間房產過戶可免契稅分析稱有人或利用漏洞假離婚》,認為「通知」會使假離婚案子增多。而有的媒體刊登《夫妻房屋過戶免徵契稅專家:不會刺激假離婚》認為因為有些地方夫妻房屋過戶早就免徵契稅,所以不會誘發更多的假離婚。還有媒體刊登文章《夫妻間房屋所有權狀更名免契稅引發官員轉移財產擔憂》,將問題聯繫到方便中共官員轉移財產等等方面。

以上諸多論點,包括先前大陸人為生二胎假離婚,為獲得買房資格或避稅而假離婚,為拆遷購房假離婚等等現象,其實反映的都是一個字「錢」,怎樣做才能躲過中共制定的不合理的、過重的稅和費。

於是人們為了少花錢、少上稅,絞盡腦汁,這就是假離婚、假結婚的基礎。比如,A(男)和B(女)是一對夫婦(簡稱AB),C(男)和D(女)是一對夫婦(簡稱CD),而且AB和CD都有房子。為了實現AB買CD的房子並且少納稅的目的,必須完成至少5項以上的動作。

首先,第一步為了獲得購房資格,AB就得先離婚,將夫婦共有的房子過戶給B(假定),這樣因為A名下沒有房子了,A就具備了購房資格。第二步,CD要先將房子過戶給D,然後CD離婚,這樣D就是一個有房的、可以再結婚單身女士了。第三步,A和D結婚,即所謂的「換妻」,利用A和D假的夫妻關係,使得A有機會將D名下的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也就是A名下有了房子。第四步AD離婚,使A成為有房的單身男士。如果順利,最後的第五步,A和D再分別和自己真正的妻子或丈夫結婚。經過這不停假離婚、假結婚的折騰,不僅達到了AB購買CD房子的目的,而且還節約了動輒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人民幣的稅費。在北上廣深等大城市,隨便一幢房子的稅費就是這個數目。

在大陸人眾多的逃稅方法中,還有一種情況值得一提。如果一對夫婦名下的房產很多,通常是將所有的房子都過戶到妻子名下,假定由丈夫充當賣房人的角色,只留一套要出售的房子在丈夫一個人的名下,然後夫妻離婚,使丈夫變成只有一套房子的人,以達到省稅的目的。因為中共有家庭唯一住房的優惠政策。若要獲得購房資格呢,離婚前讓丈夫名下沒有房子,這樣離婚後的丈夫就可以具備購房資格了。

筆者只是說說這個過程,就這麼費周章,可見實行起來會遇到多少麻煩。但是,現實中就有不少的人採取這個辦法,尤其是那些倒賣房屋的人們。筆者的一個朋友在大陸,就因為捲入類似的房屋買賣交易的糾紛中,至今還在打官司呢!

難道我們只是簡單的譴責大陸人,無視婚姻的神聖和嚴肅嗎?難道大陸人真的將公民依法納稅的義務拋到腦後,而無法無天地偷稅漏稅嗎?眾所周知,中共治下的大陸,百姓根本就沒有參政議事的權利,在一項項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面前,只能用類似假離婚、假結婚的這種歪門邪道來應對,不僅使國家的稅收失去法律的嚴肅性,又使得神聖的婚姻變成了兒戲,重要的是敗壞了社會風氣。其實,說到根上,這一切都是中共這個體制惹得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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