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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富二代」被父母斷財源 情人分手索「處女費」

  已婚「富二代」被父母斷了財源

  小情人分手索要「處女費」於法無據

  廣東人趙先生怎麼也沒想到,當初一段轟轟烈烈的戀情,竟演變成今天的仇人相見。眼見再無錢滋潤,溫柔的小情人竟決絕提出分手,並索要「處女費」。

  32歲的趙先生家住佛山,父親經營兩家建材廠,老婆是某外資企業高管,育有一女,家庭幸福美滿。有錢有閒的他,常以「富二代」的網名聊天交友,2012年初認識網名「想說愛你不容易」的18歲江姓女子。

  江小姐在漢陽某商場做營業員,結識「富二代」後,常抱怨工資太低不夠用。有一天,「富二代」竟匯了兩萬元過來。以後,他們感情迅速升溫,趙先生專程來漢看望,吃飯、購物、住宿都是大手筆。認識3個月後,趙先生又出資在江小姐工作的商場附近買了一套房供兩人同居,「辭職吧,我養你」。雖然知道趙先生有妻有女,小江也欣然同意。

  趙先生的父母從帳單中看出他揮霍無度,封了他的卡,趙、江二人生活困難起來,小江堅決提出分手,並要對方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趙先生被逼急了,要女方歸還所送的禮物款50餘萬,還揚言要曝光對方的裸照,江小姐則要索取「處女費」及「青春損失費」。兩人由爭吵升級為打鬥。

  日前,趙、江兩人找到漢陽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諮詢,如何分割財產?

  律師:兩人未婚同居,從法律上說,無共有財產供分割。江小姐索要「處女費」於法無據。而趙先生在共同生活中,為江小姐購買的物品等,屬一種贈與行為,不是債務往來。贈與在民法上屬於「諾成行為」,即贈與行為一旦作出,如不是法定原因則不能撤回。趙要江歸還禮物款於法無據。

  律師建議:小江歸還暫能歸還的物品,如首飾、手機等。小趙購買的女性物品,如衣物、皮包、化妝品等就不再計較了。而房產在小趙名下,應屬其所有。「曝光對方裸照屬違法行為。」律師叮囑小趙,這事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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