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官場 > 正文

帥哥區長助理坐17年冤獄 妻被殺實為一交警強姦行兇

2013年8月,於英生被宣告無罪,隨後當庭釋放,此前他被羈押17年。視頻截圖

1995年,於英生在蚌埠淮河閘上留影,當時他在蚌埠市委辦公室機要科工作。新京報記者賈鵬翻拍

【人物簡介】

於英生

1962年出生,安徽蚌埠人,原任蚌埠市原東區(現龍子湖區)區長助理,現任蚌埠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主任科員。其17年的冤獄經歷,被稱為現實版「肖申克的救贖」。

【於英生案】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南山路,於英生之妻韓露在家中被人殺害。

●1996年12月22日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隨後,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於英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安徽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其父兄奔波申訴十餘年。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據《刑法》第243條第一款規定,決定對該案立案複查。

●2013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開宣判,認為於英生故意殺害其妻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於英生無罪。這是中央政法委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出台後,安徽首次執行「疑罪從無」。隨後,蚌埠市警局啟動再偵程序。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交警武欽元在蚌埠被抓獲,並供述了17年前強姦殺害韓某的犯罪事實。

「殺妻案」嫌疑人即將被公訴

在於英生無罪釋放後落網

新京報訊5月26日,國新辦發布《201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白皮書稱,2013年,全年各級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無罪,並對在申訴中發現的冤假錯案,依法予以再審改判。

於英生是被宣告無罪釋放者中的一員。

近日,新京報記者從檢察院有關部門獲悉,武欽元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這對17年前「公務員殺妻案」的蒙冤者於英生來說,是討還清白的開始。

區長助理被訴殺妻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民韓露在家中遇害,20天後,丈夫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後被判處無期徒刑。

事發前,34歲的於英生擔任蚌埠市原東區(現龍子湖區)區長助理,是市委組織部重點培養的跨世紀幹部。

17年冤獄後無罪釋放

經過於英生家人17年的申訴,去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據《刑法》第243條第一款規定,對「於英生殺妻案」立案複查,去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開宣判,認為於英生故意殺妻事實不清、犯罪證據「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宣告於英生無罪。

去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首個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意見對審判環節「疑罪從無」原則做出重申性規定,對於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不能降格做出「留有餘地」的判決。於英生昭雪一案,是重申「疑罪從無」原則之後,安徽省改判的第一個案例。

同案嫌疑人身份為交警

隨後,蚌埠市警局啟動再偵程序,經排查最終鎖定嫌疑人,去年11月27日,嫌疑人武欽元被警方控制。

警方證實,嫌疑人武欽元為蚌埠市一名交警,據其供述,案發當日早晨,他進入於英生家中,見被害人韓露身著睡衣且獨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對其實施強姦。作案過程中,武欽元用枕頭捂住韓露面部,致其死亡,偽造現場後逃離。

於英生獲釋後,獲得國家賠償並補發了17年的公務員工資,共計百餘萬,目前其正在訴請追究當年公檢法系統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2歲的於英生自由了,但沒了完整的家,沒了仕途,鬢角也已發白。

聊起這17年,他覺得就像一場噩夢,直到看見外面的世界,他還有些恍惚。

去年8月13日,於英生走出法院坐在車裡,跟身邊的於寧生說,「哥,你掐我一下。」

1996年12月之前,於英生的生活讓人羨慕。

他是區長助理,市委組織部重點培養的「跨世紀幹部」。有地位,有前途。

17年的冤獄生活像把刀,蠻不講理地在原有的生活軌道上切下去,不由你抗辯。

自由

魚兒歸水

「夢」太長,以至於現在,於英生還在適應生活的節奏。

5月19日晚,去飯店的路上,於英生感慨蚌埠變化太大,弄得他不敢輕易出門。他選了一家熟悉的飯店:回蚌埠的第一頓飯,家人和朋友在那給他接風。

張耀曾是於英生的代理律師。他回憶,接風宴上,他話不多,卻恰到好處,「見過世面,畢竟做過區長助理,經常得迎來送往。」

可惜17年前的「世面」,和現在有天壤之別。

很多時候,於英生分不清東南西北,監獄的布局讓人混沌,他說在監獄裡待太久了,方向感變差了。

今年清明節,於英生和以前的領導騎車去巢湖,一天最長騎了200公里,算是充分領略了自由的含義。

他一直努力熟悉外面的世界。半年多來,於英生已走了10多個省份,去年12月坐飛機去雲南,他說頭一次坐那麼大的飛機,有點害怕,起飛前還特意給家人發了簡訊。

不只簡訊,於英生也開通了微博和微信,QQ空間裡,他起名叫「魚樂之水」,「我是條魚,渴望呆在水裡,現在的生活就是水。」

合肥療養了一個月,於英生回家了。他的兒子和姥姥在一起住,剛開始警察上門告訴老人,說於英生無罪釋放了,老人不接受,認為他還是兇手,「你們拿張判決書,說他殺人就殺人,說沒殺就沒殺了?」

直到真兇落網,岳母才認他。老人哭了,說女婿怎麼受了這麼多年委屈,代別人坐了這麼多年牢。岳母親自下廚做菜,一家人團圓了。

出獄後,於英生極少接受媒體採訪,他對張耀說,講一次,就像把自己身上的傷口扒開一次,淌著血給別人看。

證據

不承認的「口供」

去年12月2日,他主動打破了關於那段往事的沉默。

那天,已恢復工作、到民政局上班的於英生很興奮。

蚌埠市民政局的劉先生回憶,於英生進門就說,「新聞見報了,我老婆的案子兇手抓到了!」他時而長嘆,仿佛大仇得報,「你說巧不巧,我老婆被害也是12月2日,也是星期一。」

1996年12月2日,於英生早起上班。最先發現妻子韓露遇害的是她父親,老人看見,原本在廚房的煤氣罐擺放在床邊,煤氣閥門開著,附近還點著根蠟燭。20天後,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

證據呢?

在彼時「重口供、輕證據」的年代,於英生的口供最終成了定案的依據。

但於英生說,在警局接受訊問的七天七夜裡,直到最後他也沒承認殺人。

那七天,警察分成四班,24小時輪流審問,不讓睡覺,不讓休息,「就這樣我也沒承認。」警察問他死者體內的精液是誰的,於英生說不知道,警察就反覆問,直到DNA鑑定報告顯示,樣本99.99999%與於英生不符,他們才作罷。

連續的審問讓於英生神志不清,警察就讓他假設,假設你了解案情,過程應該是怎樣的?讓他給警察分析一下。

口供錄完了,儘管8歲的兒子前後有三份證言,說爸爸媽媽從不吵架,但於英生還是成了殺妻嫌疑人。

讓於家至今耿耿於懷的,是當初在現場留下的兩枚指紋。

1  5月21日,蚌埠市民政局內,於英生眼望窗外的高樓大廈。獲釋9個多月,他還在試著融入一座全新的城市。記者拍完照,他看著照片裡的自己,「唉,真的老了。」新京報記者賈鵬攝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4/0529/401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