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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白富美和老外騙富豪3億 被判無期

上海美女鄭利(見上圖)用多個虛假身份,將德國人羅伯特「包裝」成大家族繼承人,混跡深圳富豪圈,3年詐騙超過3億元人民幣。9日,廣東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鄭利、羅伯特犯合同詐騙罪,判處鄭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羅伯特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附加驅逐出境。

對於深圳中院一審認定鄭利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的定罪和量刑,廣東省高院終審予以撤銷。但由於維持了一審對鄭利合同詐騙罪的定罪和量刑,因該罪一審量刑已是無期徒刑,故最終刑期未發生變化。

鄭利今年41歲,出生於上海某鋼鐵公司幹部家庭。頗有氣質的她,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熟悉經濟法、金融證券投資專業知識,還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

2007年至2010年間,鄭利使用「林意」、「黃少妹」、「蔣林意」、「黎菊梅」等虛假身份,夥同德國人羅伯特,對外謊稱羅是德國某大家族繼承人、國外某大型基金管理人等,先後通過鑽石交易、合作投資、代為理財等幌子,共同或單獨詐騙林某等6名被害人的巨額財物。僅就法院認定的數額,就超過人民幣3億元,羅伯特參與詐騙的財物數額亦超過人民幣1.4億元。

2013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鄭利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羅伯特犯合同詐騙罪,但因其屬於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附加驅逐出境。

一審宣判後,兩人不服提起上訴。廣東省高院經過審理,維持了對鄭利和羅伯特犯合同詐騙罪的定罪和量刑,但撤銷了對鄭利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的定罪和量刑。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羊城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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