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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納老闆於冬娶金巧巧後開除前妻 女方或失經濟來源

日前,博納影業集團老闆於冬與前妻臧黎璐的財產分割官司已經完成二次審理,就事件最新進展雙方都保持緘默,不願透露過多。8月6日,離婚後仍繼續在博納影城任職的臧黎璐意外接到了博納集團的罷免通知,對此,臧黎璐召開了小型媒體見面會,稱前夫的行為斷絕了自己和一雙兒女的唯一經濟來源,其目的可能與爭奪撫養權有關。

突遭罷免難以接受臧黎璐稱與二次庭審有關

今年五月,臧黎璐認為於冬自離婚後未及時履行附條件的離婚協議,因此向法庭起訴要求對婚姻共同財產重新進行法定分割,當中涉及大量股權。據律師估算,此案涉及金額達上億元。

據臧黎璐透露,目前財產分割分割官司已經完成二次審理,雖然暫不能透露具體進展,但她猜測自己突然被免職可能法庭審判有關「他是開完第二次庭之後做出這樣的決定,跟這次開庭結果還是有很大關聯的。」

雖然與於冬早在2010年已離婚,但臧黎璐仍一直擔任博納影城北京方莊店影院經理一職,離婚後,一雙兒女也暫歸女方撫養。臧黎璐表示,自己突然接到這個罷免函感覺「難以接受」,「三年前從這個影院開張就是我在營運,真的付出了很多。」同時她還表示,自己目前唯一的收入就是在影院「開工資」,於冬的這個決定無疑將斷絕自己和孩子的經濟來源。

臧黎璐稱於冬半年未見兒女開除自己是為爭奪撫養權

在五月份的開庭審理中,於冬曾當庭提出反訴,並要求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全部變更為他所有。但據臧黎璐表示,於冬其實有半年時間未和孩子聯繫「沒有通過電話也沒有來看過孩子,就父愛這方面來說,於冬有失欠缺。」

同時,臧黎璐還表示就撫養問題問過一雙兒女,但孩子們都明確表示想跟著媽媽。對於前夫突如其來的「開除」指令,臧黎璐也做出了自己的猜測「免職也就是斷了我的經濟來源,在我沒有收入的情況下,如果爭奪撫養權會對他更有利。」

律師稱罷免函存在漏洞臧黎璐表態拒不接受

當天,臧黎璐向記者出示了博納影業對其下達的人事任免通知,通知上寫明「根據集團領導的意見及博納影業管理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免去臧黎璐同志北京博納匯鑫影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即日執行。」但落款卻並非博納影業集團有限公司而是北京博納國際影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據臧黎璐律師表示,罷免通知存在明顯法律瑕疵「臧女士勞動關係在博納影業集團有限公司,落款公司只是其中一個子公司,這相當於第三方撤職,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同時律師還表示目前財產官司還在審理中,在結果還沒出來前,這種罷免行為在合法性上存在爭議。

而臧黎璐本人也表態拒絕接受罷免函,並期待法院早日就財產官司給出公正判決「我只想拿回我應得的,趕快從這個陰影裡面走出來,再重新去規劃我的未來,開始新生活」。

事件回顧:

前妻狀告於冬要求分割上億財產

2010年9月,臧黎璐與於冬簽署了離婚協議書,根據協議內容,兩個孩子歸臧黎璐撫養,於冬給付撫養費。登記在於冬名下的5套房產中,三套歸臧黎璐所有。且於冬應於2010年10月10日前支付臧女士2000萬人民幣,在公司上市一年後,再支付2000萬人民幣。

協議中同時羅列出於冬持有股權的20餘家公司。臧黎璐在協議中承諾,在於冬全面、及時地履行完上述約定後,她同意放棄這些股權,由於冬單獨所有。

但臧黎璐稱,於冬自離婚後一直未按協議書約定內容履行義務。至有兩處房產並未轉移登記到其名下,且目前仍有1600萬未予支付。因此,臧黎璐把於冬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積累財產,涉及約5億至6億的股權分割。

於冬稱前妻亂花錢不同意重新分割股權

5月27日,該案在朝陽法院開庭。臧黎璐和於冬都未現身,僅委託律師出庭應訴。於冬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表示,於冬已經履行了約定的義務,他將兩套房產未能過戶的原因歸結為臧黎璐不是北京戶籍,名下已有一套房,無法再過戶。關於現金部分,律師提出於冬僅差1300餘萬沒給。而於冬未支付剩餘款項的原因在於,公司上市之後,由於股票發行破發,而且籌集來的資金是公司資金,股東在未處分股票套現之前根本沒有資金可以支付。

此外,於冬表示臧黎璐將獲得的錢用於購車、購房等「奢侈消費」,違背了將錢用於孩子成長、教育的初衷,且拒絕他本人及爺爺、奶奶探視小孩,不允許他和孩子單獨相處。

因此,於冬認為自己沒有履行部分協議系原告原因和過錯所致,原告的行為使得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基礎不復存在,因此請求法院不予支持前妻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騰訊娛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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