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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的「中國夢」第一次有了「憲政夢」的影子

中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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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港特約記者張文中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在本周繼續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今天的觀察中國要向大家繼續介紹有關中共四中全會的分析評論。

香港《明報》的社論稱:「四中全會受到注目的原因,是因為中共在打貪運動後的一次全會,一般認為會就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案有所提及,但上周四發表的會議新聞公報沒有提到周永康,這可能是周案仍在調查當中。然而即便如此,周案到底涉及的罪行以及未來的司法程序,仍是大陸政治的大事,中共切不可以為可以輕易走過場,否則的話,民心不服,對未來推動法治的努力事倍功半。」

台灣《聯合報》的社論稱:「這次四中全會最值得慶賀與注目的,無疑就是『依憲治國』和『依憲執政』寫進了『公報』與『決定』,這是一次重大歷史事件。從毛澤東『我就是要破除憲法迷信』,走到習近平『依憲治國』,看似一小步,實是一大步。這是在共產黨的信仰里,第一次注入了『憲政』理念;在共產黨馬恩列史毛鄧的詞典中,第一次擠上了『憲法』這個詞彙;而習近平的『中國夢』,也第一次有了『憲政夢』的影子。然而,這個政治集團畢竟仍在掙扎糾結。『依憲治國』與堅持『黨的領導』是一組二逆悖反的矛盾律。」「四中全會後的習題也必然是:『黨』在『憲』上,還是『憲』在『黨』上?亦即,究竟是『中央政治局』高於一切,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說了算?」

香港《信報》的社論稱:「從四中全會公布及相關文件可以看到,中共領導層目前的構思,主要是削弱地方黨政高層對檢察、司法機關的控制,改變地方領導黨政法一手抓的局面,從而令地方檢察院、法院成為真正監督黨政領導的力量,可以較獨立有效解決地方官民紛爭,保護百姓權利。」「以西方已開發國家的標準來看,四中全會搞的法制建設及依法治國只屬『皮毛』改革,沒有解決問題的核心,根本未能令法院、司法人員成為社會上的獨立監察力量,制衡政府的權力。但從中國的政治現實來看,從黨必須領導一切權力機關來看,若能成功減少以至消除地方黨政官員對法院的干預,削弱他們濫權謀私的機會,總算是向前邁進了一步,總算加強了對民眾權益的保障。」

香港《東方日報》「神州觀察」的評論稱:「雖然公報也做了『依憲治國』的表述,在具體的制度建設層面,也有若干亮點,但是公報缺失了兩個關鍵內容,就是執政黨和政府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活動,以及建立違憲審查機制。對依法治國來說,重要和核心的內容是依法治權和依法限權,以及依法保護公民基本權利,尤其是前者,無論在民主社會還是非民主社會,官員實際擁有的權力總要高過一般民眾。就中國國情而言,由於是在民主缺乏的基礎上推進依法治國,故依法治權和限權首要就是針對黨權,使黨對權力的行使嚴格受到憲法和法律的制約,假如做不到這點,依法治國便成為一句空話。」

美國中文《世界日報》的社論稱:「美國中國問題專家易明(E. Economy)在最新《外交季刊》以『帝制總統』(Imeprial President)形容習近平主政風格和領導型態。國內外都感覺習近平在震懾全國黨政軍和贏取民心,樹立毛鄧後第三位黨魁的權威;他上台第二年,重新抬出『依法治國』舊口號,推陳出新『法治中國』施政綱領,但終究無法解決黨還是大於法的難題。」「依法治國,本來該是憲法和法律至高無上。但習近平的法治思想,顯然沒有釐清,更沒有解決『黨大』『法大』的矛盾。他提出法治建設,想要把權力關進籠子裡,以法治防止官員濫用權力,也算是中國國情下朝向正常法治的一種進步。只是中共治理國家的權力來源,還是來自革命和繼承,並非政權民授;即使中低層官員的權力能關進籠子裡,但『帝制總統』和中共中央的權力,還是在籠子之外、之上,黨仍然大於法。」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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