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軍政 > 正文

中紀委被查官員 涉向周永康通風報信

救火隊長段建國

2008年4月,王曉林卸任,時任省政府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段建國接任交通廳長,王志民則作為「留守」副廳長繼續為段擔任副手。

段建國上任即調整了高速公路規劃,從之前的4,050公里調整為6,300公里,他提出當年要新增1,000公里,這意味著巨大的融資需求。「他之前沒幹過交通,剛捕手時也很蒙,幾個月以後才進入狀態。為了融資,親自去陪銀行領導喝酒。」熟悉山西省交通廳的人士透露。

到處找錢之餘,段建國亦不得不面對棘手的歷史遺留問題。

段上任的第一個月,就捕手了國資「包袱」——省路橋集團。路橋集團原屬交通系統,後被劃歸國資委管轄,但效益不佳、虧損嚴重,2萬餘名正式職工、協議工工作不保、工資欠發,令政府的維穩壓力巨大。段親自出面與職工代表談判,承諾發工資和補繳社保,暫時穩住了職工。

隨後到來的「4萬億」政策,徹底扭轉了局面。包括忻保高速在內,省政府直接將幾個BT、BOT項目交給路橋集團,讓其還清債務之餘,也攢下豐厚的家底。段建國將其打造為籌融資平台,為此,他將頭腦活絡的運城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賈建民,調入路橋集團擔任常務副董事長。

幾乎在面對路橋集團事件的同時,段建國也不得不著手處理忻阜、長臨兩條路的問題。自2004年拿下特許權,這兩條路四年都未能開工。

全長124公里的忻阜高速,兩端分別是山西忻州與河北阜平。忻州是佛教聖地五台山所在地,與阜平通高速後,可經保定一路直達北京。「這條路實際上是連接北京到五台山的旅遊路,省里一直在催進度。」省交通廳內部人士透露,省政府辦公會議對這條路的進度提出了批評,要求趕緊與業主聯繫,儘快上馬。

政府方面對於業主久拖不決的不滿並非肇端於此。早在王曉林時代,王志民曾帶著綜合規劃處與王德生商談,但雙方關係鬧得很僵。「段受命去協調時,雙方已經坐不到一起了。」前述交通廳內部人士說,段去北京見過王德生,對方也來過廳里,「王德生從國家發改委拿到批文,跟段談判時底氣很足,『你們著急,我不著急。』」

「這也不能全怪對方,由於原來王曉林時代與王德生方面簽訂的合同,並未對項目建成時間作限定,所以對方並未違約。」這位內部交通廳人士說,眼見王德生無力開工,段只好解除合約。王德生方面在談退出條件時,要求得到數千萬元,再要一個標段的工程和優先承包服務區。

段建國安排對項目進行審計,報請省政府同意,最終向王德生支付了約2,000萬元,順利與其解約,路權由晉煤集團與交投集團聯合捕手。整個談判,從段上任起,僅花了三個月時間達成協議。2009年1月,忻阜高速開工建設,並於2011年12月全線貫通。

相比之下,長臨高速的談判要困難得多。166公里的長臨高速,連接著晉南的長治、臨汾,兩市的人大代表一直上書省政府,要求儘快開工。而且這條路是國家級幹線青蘭高速的其中一段,長期不通車,國家幹線也就成了「斷頭路」。交通部在催,省政府因此很著急。

「業主還是做了很多工作,跑批文、搞宣傳等等,長臨高速的開工典禮會場都弄好了。但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沒能開工。」熟悉該項目的一位人士說。

「長臨高速是一塊難啃的骨頭,誰也不敢碰。」前述交通廳內部人士說,段建國奉命與長臨高速公司商談,但兩三年過去一直無果。為此,2012年左右,交通廳與業主簽訂了一個補充協議,雙方約定再延長半年期限,必須開工。

段建國的盤算是,由於王曉林時代簽署的協議並未就開工期限作出規定,故簽訂補充協議延長期限之舉看似照顧了對方,但在另一方面也對開工有了明確的時效約束。不過半年過去,業主仍未能實現開工,在此情況下,段建國只能提出解約,但雙方在解約條件上分歧懸殊,談判一時陷入僵局。「省政府會議決定,讓路橋集團捕手,邊開工邊談。」前述接近交通廳的人士說,開工以後,段發現談判通道已然關閉。省路橋集團於2013年6月開工,剛開工沒多久,路橋集團負責人賈建民就捲入業已爆發的交通窩案,被抓了。

面對採訪要求,長臨高速公司法定代表人馬億里一直沒有回覆媒體。

馮朝輝的能量

賈建民被抓的時間約為2013年8月初,此時山西交通系統已如驚弓之鳥,陸續有人被帶走調查,不斷有官員與商人捲入協查。

據悉,起因與忻阜高速業主的實際控制人王德生有關:2012年,審計署在相關重大項目審計中,發現有一筆非正常交易,一筆一兩千萬元的可疑資金打到了王氏公司的帳戶。

「審計署找廳里要忻阜高速的合同,因為打給王德生的錢,過不了關。」前述交通廳內部人士說,「段建國被認為『玩忽職守』的直接原因在於,他給王德生的解約金額比評估值要高。但當時那樣的局面,不給對方一些溢價讓他儘快退出,是不可能那麼快實現開工的。」據公開財務數據,忻阜高速2012年的通行費收入為6億元,2013年僅1月-8月的通行費收入就達5.2億元。

同時,山東方面亦查出,王德生曾偽造銀行相關證明,以誇大資金實力的方式獲取項目。王德生、徐悅清夫婦因此被控制,此後中央紀委調查組進駐山西調查此事。

曾輔佐兩任廳長的交通廳原副廳長王志民於2013年4月最先被抓,緊隨其後的是前任廳長王曉林和綜合規劃處調研員王蕾。

「忻阜、長臨兩條路的前期,都是王蕾在管。當然,她也只是起到協調作用。」前述省交通廳內部人士透露,王志民是當時分管招商引資的副廳長。綜合規劃處調研員王蕾其實是在招商引資處,在交通廳內部架構中,招商引資處掛靠在綜合規劃處,但相對獨立,作為正處級調研員的王蕾並不向處長匯報,而是直接對接王志民。

王曉林被查時,已離開交通系統五年。「王曉林的『玩忽職守』,指的是他當年未能發現王德生以欺詐的方式拿項目,導致忻阜路拖延多年未開工。王曾自辯說,自己是廳長,並未直接經辦此事,具體的協議並不是他形成的。」前述人士說。此三人被查後,交通廳不斷有人被叫去問話,其中一些人再也沒有回來。

奉命從北京來到太原調查此案的,正是中央紀委六室的曹立新。當時的曹立新已是六室查辦山西違紀違法案件的一線負責人,2008年山西襄汾尾礦庫潰壩案時,曹也曾前來調查。

曹立新的好友馮朝輝在其中看到的,是千載難逢的升官機遇。在王志民被抓後,在陽煤集團擔任紀委副書記的馮朝輝主動找到段建國,自告奮勇去調查部門疏通關係,同時提出,希望能擔任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紀委書記。

馮朝輝的底氣其來有自。早在王曉林時代,他就憑藉自己在北京的「高層次的朋友」,向王曉林在高管局要到過職務。

在當地官場,馮朝輝一度曾被看作「小混混」,但在其而立之年的頭一個月,他終於混出了頭。2005年1月,他曾擔任省高管局舊關超限運輸檢測點主任(正科級),這是他混到的第一個官職。新華社引述知情人的話報導,「他跑到交通廳的領導那裡,說北京部委的某某某是他的好朋友,希望對他提拔任用。他提的那些人都是級別很高的領導幹部,交通廳的領導既不便打聽,也不敢得罪,只好寧信其有。」他的幹部身份與文憑,全部為造假。

在超限檢測點主任的職務,馮朝輝通過「放黑車」——私自收錢放行超載車輛,積累了第一桶金。

雖然級別不高,但馮朝輝在陽泉官場有著驚人的影響力,其行事之張揚令人印象深刻。當地知情人士透露,曾有一位副廳級幹部到時任陽泉市委書記白雲家中拜訪,碰巧馮也在。馮坐在沙發上並未起身,只是說了句「你來啦」。

2008年12月,馮朝輝再次搬出北京的關係,離開交通系統,調入陽泉市紀委擔任副縣級檢查員。2010年,全國各地清查幹部隊伍中的身份造假者。馮被陽泉市委組織部查證身份有問題,卻蹊蹺地逢凶化吉,調任陽煤集團擔任紀委副書記,職級升至正處。

與早年在固莊煤礦一樣,馮只是藉此解決行政職務與級別,並不去上班。「我和很多同事都沒見過馮朝輝,在他被查之後,才知道原來單位還有這麼個人。」陽煤集團黨委宣傳部新聞科科長高金祥表示。

馮的業務重心,乃在工作之外,他充分利用每一次的職務升遷廣結人脈、左右逢源,以謀取更大的成功。新華社報導,馮曾為煤老闆就採礦事宜請託孝義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煤炭諮詢公司負責人就提高合同兌現率請託大型煤氣分管領導;為當地開發商承攬郊區新農村建設項目,而與開發商一起行賄郊區區委書記王永珍。

撈人與落網

在省交通廳,段建國與王志民這兩位正副搭檔的關係並不算好。王能力出眾、風格強勢,且曾在交通廳當了十多年副廳長,在與段競爭廳長中落敗,因此王在一些問題上對段並不買帳。

王志民於2013年4月被抓後,交通系統多人被抓或協查,人心惶惶,段建國陷入兩難境地。「去打探點情況吧,有干預辦案之嫌;不問吧,畢竟你是一把手,單位這麼多人進去了,總不能不作為。」前述接近交通廳的人士介紹。

馮朝輝在交通系統任職時,曾與段建國有過面緣,但二人不算熟悉。自稱在辦案部門認識人的馮主動請纓,對於段而言,恰如救命稻草。

馮的許諾並不完全是吹牛。新華社報導,馮經常主動找到一些領導幹部,向對方透露,他從「北京的朋友」那裡聽說「最近有關於你的舉報」,「我可以幫你擺平,但要花錢」。2012年,山西某大型國企一名幹部有關問題被國資委調查,他曾找到調查組為其說情。

知情人士透露,為此事奔忙的馮朝輝,曾數十次出入中央紀委的辦案駐地,這些都被監控設備記錄下來,從而讓馮進入了調查部門的視野,針對他的布控隨即悄然展開。

馮朝輝曾將相關情況向段建國匯報過兩次,段對馮的危險處境一無所知。面對馮提出的在省高管局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的要求,段當即應允--在馮被抓後,段曾解釋稱,高管局空缺一個紀委書記,馮各方面的條件也夠,所以就提拔了。而山西交通系統多位人士都表示,曾聽聞「上頭」有人對馮的提拔之事向段打過招呼。

但在上任僅僅三天後,馮朝輝就被調查部門帶走。曹立新也在太原辦理交通窩案期間,接到中紀委調令,升任中央紀委法規室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並離開此案回京就任。

約一年後的2014年5月,與有關領導人「對自身的監督必須更加嚴格,執行紀律必須更加剛性」的要求相對應,中央紀委在十天內查處兩名內部官員,其中之一即是曹立新。

馮朝輝被帶走後,紀委曾找段建國談過兩三次話,但他當時並不認為自己有事。直至8月18日,段自己也捲入調查。

案件背後,忻阜高速已建成通車,但長臨高速仍遺留雞毛一地。省路橋集團在捕手長臨高速後,於2013年6月宣布開工。「不過也只是宣布了開工而已,標段招投標確實已經做完了,施工隊伍也已經進場,但由於連地都沒征,所以無法施工,施工單位進退兩難。」熟悉此項目的人士透露。

據悉,王德生放棄忻阜高速的經營權,除了獲得現金回報,還保留了輔助設施(加油站、服務區等)的建設經營權,但他並未建設,而是將之轉手並獲利上億元。除了山西以外,王在山東、河北都有倒賣高速公路經營權之舉。

「在BOT模式里,並無硬性規定,確立項目業主必須走招投標程序。」曾編著《BT投融資建設模式》的重慶樹深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樹深分析,招投標法的規定,主要是針對施工與政府採購等領域,但BOT模式是投融資與建設一體的,所以在實際運作中,政府往往走的是招商引資的程序,而非招投標。

真正的BOT模式是有錢人的遊戲,除了自己要有35%的資本金,後續的信貸計劃也得能跟上。亦不乏一些前來拿項目者,目的是為了轉包,這類人的盈利方式有二:一是向施工單位收受項目保證金,保證金雖然到期要退還,卻可在期限內無償使用;二是將項目分拆成標段,按工程總造價下浮7%至12%轉包,轉包一條造價幾十億上百億元的高速公路,利潤將相當可觀。

據相關通報,前述交通系統被查官員亦存在其他問題。2014年8月下旬,王曉林、王志民、王蕾三人已進入庭審,但一審尚未判決。段建國案仍在審查起訴階段。罪與非罪,尚待司法審判。

因撈人而落網的馮朝輝,先被關押在平遙,後被轉移至外省。據通報,馮的違法違紀行為包括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向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介紹巨額賄賂;家庭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謀取私利。新華社報導稱,馮朝輝涉案金額已超過2,000萬元。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多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4/1103/466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