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軍政 > 正文

死刑不上周永康?劉漢蹊蹺遺言背後

「黑老大」劉漢已被執行死刑,但他的「遺言」卻流出了多個版本。其內容的主旨立意分為官方公布的「認罪悔過書」,及媒體放大鏡下的「最後呼冤」。截至發稿前,有關劉漢臨死前的相關報導,官方還未作任何回應。但隨著事件不斷發酵,外界關注的焦點已有所轉移。劉漢案被稱為是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案的外圍第一案,其判決也被稱為周永康案的方向標。有評論認為,從劉漢罪名中並沒涉及周永康有關的行賄罪,到撲朔迷離的「遺言事件」,反常的現象或預示著中共對周永康的判決結果。

2月9日劉漢等人被執行死刑。2月10日,大陸湖北媒體《楚天都市報》近水樓台先得月,在劉漢臨刑前獲允在咸寧市看守所中專訪劉漢。報導稱,8日下午7時,在咸寧市看守所媒體方面與劉漢進行了長達3小時40分鐘的談話。劉漢的最後遺言說:「我犯了很多錯,我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危害性,對企業對社會,我負有推卸不了的責任,我有罪!」,「希望我的案子,能讓世人警醒!」這是劉漢留下的最後一句話。然而,在湖北衛視播出劉漢等人伏法前會見家人訣別的片段畫面顯示,劉漢在簽署執行死刑的送達回條上,清楚簽下「我無罪」三個簡體大字,這無疑與上述劉漢的「懺悔」相悖,網民發現後把畫面截取下,並在網上熱傳。

劉漢死不認罪?《楚天都市報》捏造事實?一時間引發輿論熱議。外界觀察注意到,《楚天都市報》的採訪報導全文總數僅500餘字,與其長達近4小時的採訪時間明顯存在巨大的落差。劉漢在這麼長的時間內究竟還說了一些什麼,是否有牽出更多不能讓公眾知曉的內容等等,都引起業界各種猜測。有觀點指,劉漢不想給自己的家人添麻煩,所以可能不願談及敏感話題;也有說法認為,劉漢可能是談到了不少敏感內容,但暫時不適宜見報,媒體主動做了自我審查;還有一種看法認為,媒體可能採取放長線釣大魚方式,先給500餘字,吊吊讀者胃口,隨後就是「放大招」,把各種震撼內容做成饕餮盛宴奉上。

與此同時,劉漢的「黑道」人生在迷霧中落幕了,但或許也是拉開了周永康案件庭審的序幕。新華網消息稱,經過最高法院核准,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的罪犯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執行死刑。幾項罪名中唯獨沒有沒涉及與周永康有關的行賄罪,而且中共官媒報導時,也常刻意避開劉漢和周永康的關係,引人生疑,畢竟周永康與劉漢之間的密切關係已是公開消息。

據陸媒報導,劉漢不僅與四川省、海南省、河北省多位部級大員有關係,特別與周永康家族關係極其密切,與周永康之子周濱是生意夥伴。有報導指,劉漢黑社會團伙的槍枝彈藥都是從政法委來的。而劉漢手上的黑社會武裝,則是周永康手上的一支私家軍。有媒體曾經披露過周濱利用自己同學、周永康前部下等關係構築了一個龐大的政商網絡,涉案金額高達千億。據接近劉漢案件的人士介紹,劉漢曾表示,此時已經調任北京的周濱父親親自打電話告訴他,「要照顧好周濱」。劉漢因為與周濱的關係獲益頗多,短短數年間,從一個「操哥」(黑社會)搖身一變成為身家百億的新貴。

另一方面,從2013年3月13日,劉漢在北京機場被抓到近日被最高法院核准該殺,前後大約不到兩年時間。有評論指出,以劉漢罪名之多,涉及人員之廣,捲入周案之深,中國司法當局幾乎是以大躍進速度處理了劉漢,箇中緣由引人聯想至周案。審理周永康前處決劉漢是否是「殺人滅口「?由此釋放輕判周永康的信號?目前來看,此類觀點還不足以成立。

據公開信息顯示,當初在五個法庭同時審理劉漢團伙案時,劉漢、劉維在內的5人被判處死刑,5人死緩,4人終身監禁,22人有期徒刑。但作為劉漢的主要助手、原漢龍集團總經理、集團實際操盤手孫曉東並沒被審理,而是被「另案處理」,顯示該案只是「暫告段落」,並沒有終止。據了解,法庭上孫曉東只是以證人的方式出庭,而且陸媒還把他的名字隱藏起來,央視還將其面部進行了馬賽克處理。有評論指出,當局對孫曉東明顯是一種暫時保護下來的處理方式,這與被稱為薄熙來「財政部長」的徐明幾乎一樣。分析表示,此舉或是為了隨時升級周永康案,也讓孫曉東成為揪出與本案相關的「老虎」時可以出庭的證人。

目前,周案已經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潛規則,能否打破「死刑不上常委」成為了外界聚焦的核心問題。根據《中國經濟周刊》的剖析,鑑於官方通報中提及的「情節特別嚴重」、「數額特別巨大」,故而周永康有可能面臨死刑或死緩判決。單從刑法規定來看,泄漏國家機密罪並不致死。至於貪污、受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危害國家安全等刑事罪責,雖然罪可致死,但是就現實政治來說,死刑的概率在綜合考量後也變得微乎其微。但即便從法理上周永康不會被判死,但是拋開法理,周永康被判死一百次、一千次也不為過。首先,作為中國公檢法司以及內衛工作的最高領導者,周永康知法犯法,帶頭違法,理應罪加一等。其次,周永康執掌政法系統期間,被當代中國知識分子詬病為「法治最壞的十年」。其中,強力維穩、運動治警、司法停滯等「罪證」歷歷在目。諸如此類的「罪證」,讓判死周永康變得實至名歸。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多維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5/0212/513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