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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產婦試圖搭機逃回中國 洛杉磯機場被捕

15日下午,一名曾在聯邦法官的證人承諾書上籤過字的中國產婦,協同家屬一起,試圖搭乘國內航班回國,被聯邦警員在洛杉磯國際機場逮捕。這名產婦的行為或招致檢察官以藐視法庭等刑事罪名起訴。刑事律師鄧洪認為,這些被法庭要求留下作證的產婦處境艱難,值得同情,但違抗法官的命令是不理智的行為。

據知情人透露,一名曾在聖塔安納聯邦法院法官的證人承諾書上籤過字的中國產婦15日下午協同其丈夫等家人試圖搭乘國內航班回到北京,卻不料在登機前被聯邦國土安全部屬下的移民及海關執法局警員逮捕。這名不願具名的消息人士稱,當時只有中國產婦被捕,其丈夫及其他家人並未被捕。

這名產婦曾於3月上旬向法官承諾,當大陪審團要求其出庭作證時,她會到庭作證,當時這名被捕產婦還交納了1千美元的保證金。曾代理這名產婦的律師表示,他因15日一整天都在法庭上處理其它案件,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華裔刑事律師鄧洪表示,早就聽說這些中國產婦有急事要回國,可起訴月子中心的案件一拖再拖,這些證人也只好無奈地等待下去。鄧洪表示,這些產婦目前的處境是可以理解的,但她們不可違抗法官的命令。

鄧洪說,法官的命令可能以兩種形式出現,一是法官當庭宣布哪些人不可離境,或者法官可向當事人士發出傳票,當事人收到了法官的命令後若希望表達不同看法時,她們須通過律師向法官反映情況,但違背法官的命令是違法行為。

鄧洪指出,一旦違反了法官的命令,輕則可被收押,重則會被檢察官以刑事罪名起訴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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