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太原民警打人致死被訴 慶安槍殺翻案有望?

周秀雲家聘請的程海律師認為,鑑於目前的輿論導向,徐純合案在未來也有可能會被公訴。而且,周秀雲案從案發到開庭也歷經近半年的時間。 他說,「那個也不一定。現在隨著輿論和其他的發展,還不一定。現在有人有掩蓋事實。這個案子(指周秀雲案)也是被掩蓋的啊,開始也是按照『非正常死亡』。後來家屬把視頻公開啦,他掩蓋不住啦。然後兩個星期以後才立案的。這一樣的原理啊,一樣的道理。」

近日在中國有兩個警察打死民眾案引起廣泛關注。一是山西太原開庭審理的警察打死河南民工周秀雲案,二是黑龍江哈爾濱警察開槍打死慶安居民徐純合案。後者被當局宣布是合法使用槍械執行公務,而前者涉事警察則被檢方起訴犯有故意傷害罪和濫用職權罪。為何警察用拳腳毆打人致死要負刑事責任而開槍擊斃民眾則不用?

太原法院周二開始審理周秀雲案。檢方指控被告人小店區警察王文軍、郭鐵偉,協警任海波被起訴故意傷害罪和濫用職權罪。案子發生在去年底,周秀雲死亡後,家屬不斷告狀,但法院拒絕立案,檢察方面拒絕調查,但是,死者外甥將現場視頻曝光,引起廣泛關注。據中國媒體報導,太原中院開庭當日在法院外聚集了百餘民眾前來聲援,約300名警察在現場維護秩序。

據央視(新聞1+1)和中國媒體5月19日星期二報導,去年12月13日,農民工王友志攜妻子周秀雲、兒子王奎林到山西四建集團「龍瑞苑」的工地討薪,後同保全和警察發生衝突。有視頻顯示,小店區警察王文軍抓住周秀雲頭髮使其坐在地上,同時周秀雲雙手抓住王的腿部。

據檢方說法,雙方僵持近7分鐘時,王多次要求周鬆手遭到拒絕,王遂扭按周的頭部,使其躺倒在地。之後,王用腳踩住周的頭髮,持續約23分鐘。後警方將王友志等人帶到派出所後,繼續對其使用暴力。王友志六根肋骨斷裂。

當晚6時許,王文軍撥打120急救電話,急救人員趕到後診斷周秀雲「神志喪失,對光反應消失,肺呼吸音消失,生理反射消失,心電圖結果為直線,臨床初步印象為救前呼吸心跳驟停」,但仍對周實施搶救了30分鐘,後應警方要求將周送到山西省榮軍醫院急診科繼續搶救,最後於19時50分宣布周秀雲死亡。

中媒報導避談「討薪」,疑為公權力背書

據中國中央電視台報導和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的通告,衝突起因是王友志等人未戴安全帽和識別證。但記者在完整版的監控視頻中看到,衝突雙方的交涉內容確與討薪有關。同時,在場的約17名農民工均未戴安全帽,無法看清是否佩戴識別證。

程海律師是逝者周秀雲的丈夫王友志聘請的法律顧問之一。他在接受美國之音記者採訪時說,王友志是班組長。「包工頭」周里平拖欠王友志班組的工資約兩萬九千餘元人民幣,承諾12月15日發放。王友志等人此行的目的是來詢問工資什麼時候發。程海律師還稱,中國官媒在報導時迴避討薪的事實或許是怕對「上面」不好交代。因為當時中央派出的檢查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調查小組就在山西,怕給地方政府「丟臉」。

被告警察王文軍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

在周二的庭審中,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出王文軍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和濫用職權罪。但是,周家聘請的法律顧問程海律師說,「王文軍應該是故意殺人罪,還不是故意傷害罪。」

有律師認為,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的最大區別在於施暴者在實施傷害後採取的態度和行為。

程海說,「你如果故意傷害,不希望這個人死,只是想傷害她,他就會去救。故意殺人的人是不會去救的,他是希望、放任她死亡結果的出現。所以王文軍最後他是明知她死了或者是快死,他不去救,他希望他死亡的結果出現,後來放任。他就是故意殺人罪。」

程海律師還談到,原告要求按故意殺人罪追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然而,被告王文軍聘請的法律顧問王克儉則是另一番說法。

他對美國之音記者說,周秀雲的死亡並不是王文軍故意造成的。

他說,「我認為王文軍本身沒有錯……他們誰都沒料到這個死亡。要是預料到這個死亡的話,他們當時不就打了120了嗎?」

被告警察律師:中國之事,豈容外國干涉

王克儉律師拒絕對此事的細節多談,希望記者等待法院最終判決。他認為,記者這種做法,是在干涉中國內政:「一個家庭之間、一個國家之間那個矛盾是難免的,你把這個曝出來對你有什麼好處呢?這個誰對誰錯都是我們弟兄之間的事。」

王克儉律師今年3月發表在網上的一篇分析文章詳細論證了王文軍對周秀雲身體狀況的不知情。原因是「頸部受力並不是都會死亡」。王克儉還批評了在現場的周秀雲的親友和工友。他說:這些人「在周秀雲躺在地上的20分鐘內起鬨的起鬨、攝影的攝影、圍觀的圍觀,而不撥打120急救電話」。

在有關的視頻中可以看到,當時圍在現場的人群約有十餘人,但自始至終並無一人上前制止衝突。同時現場音可以聽到有警察不斷重複周秀雲是「裝死」。

但是程海律師認為,王文軍說周秀雲「裝死」是為了虛張聲勢,掩蓋其死亡的事實。

他說,「這個是一種掩蓋這個情況。好像告訴外界他不知道她死了。我們怎麼判斷他知道她死了呢?第一個,擰斷脖子會死人,這個是常識吧。因為他離的很近當時。那個『啪』的一聲你也聽到了吧?我們一般認為這個聲音跟它(扭斷頸椎)同時發生。她也沒有任何動作了,倒地以後沒有任何動作了。擰斷脖子以後導致呼吸受阻。問過醫生了,一般5到8分鐘後,就確認死亡。」

徐純合是否也能得到公開審判

再來看黑龍江農民徐純合被警察李樂斌擊斃案。周秀雲案和徐純合案有相似之處,都是代表國家機器和公權力的警察出手,導致手無寸鐵的民眾死亡。

然而不同的是,太原涉案警察龍城派出所警察王文軍、巡邏二中隊副中隊長郭鐵偉和案發當日的備勤輔警任海波,均以不同罪名被起訴。而慶安案的涉案鐵路警察李樂斌卻被央視和李樂斌的上級單位哈爾濱鐵路警局宣布屬於正當履行職務,不負法律責任。5月14日,央視公布的哈爾濱鐵路警方調查組作出的「5月2日開槍事件符合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及公安部規定」結論,同時公布現場視頻。但該視頻被網友指責是經過後期剪輯的,並不能完全還原事實。

央視的「全程視頻」並不包括網民提供的現場視頻。福建網民屠夫吳淦徵集到的兩段視頻,更對央視提供的視頻真實性提出質疑。最新消息是吳淦已被中國地方警方抓捕。

吉林網友盧雪松說:退一萬步,即使央視的描述屬實,警察一槍將徐擊斃,於法於情,也都是說不過去的。

他說:視頻顯示,身高體壯的警察李樂斌完全有能力將身單力薄的徐純合控制住,既然能控制住,為什麼非要持械毆打?為什麼不用手銬類控制性器械?別忘了,武器都是警察拿出來的,這一做法是否可以說李樂斌不是把控制徐作為其公務第一要義。

如網友@里德-所言「維持治安變成打架鬥毆了」。根據視頻,徐在李進入警務室後是去踢警務室的門,視頻中並沒有顯示徐作出其它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李又持警械從警務室出來,追打徐純合。此種做法是不是用「泄私憤」來解釋更合理一些呢?有網友分析,如果當時李槍擊徐動作那麼快,那麼在警務室這個槍就很可能是上過膛的了。甚至更有人懷疑,當時李從警棍上撤手,就有置徐於襲警之罪的蓄謀。根據錄影,徐個子小於李,如果徐能從李手中奪走警棍,李怎麼就不能從他手中搶回來呢?

針對太原周秀雲案,盧雪松也說:太原討薪女與警方爭執致死一案,當事警察抓著女子的頭髮,威風八面如屠夫擒著待宰的禽畜,理直氣壯的教育圍觀者:她敢打警察,不收拾她還怎麼的?很明顯,這個……(很難稱其為警察,或者「人」)完全錯誤的理解了他的職務角色。許他打別人,不許別人打他,只因為他是「警察」。在他的眼裡,警察的權力,就賦予了他比普通人更高一等的地位。慶安站前警察李樂斌是不是也有這樣的職務定位呢?有多少警察都是這樣威風地「管理「著我們這些地方百姓呢?

程海:徐純合案最終可能也會開庭審理

周秀雲家聘請的程海律師認為,鑑於目前的輿論導向,徐純合案在未來也有可能會被公訴。而且,周秀雲案從案發到開庭也歷經近半年的時間。

他說,「那個也不一定。現在隨著輿論和其他的發展,還不一定。現在有人有掩蓋事實。這個案子(指周秀雲案)也是被掩蓋的啊,開始也是按照『非正常死亡』。後來家屬把視頻公開啦,他掩蓋不住啦。然後兩個星期以後才立案的。這一樣的原理啊,一樣的道理。」

據報導,5月18日,徐純合的律師謝陽在廣西南寧一建材市場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時,遭多名不明身份人員持械毆打受重傷。目前尚不清楚這是否與他是代理徐純合母親調查真相,並控告央視的主要代理律師之一有關。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5/0521/559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