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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用人四大特點 5類人不能容忍

陸媒盤點十八大後中紀委書記王岐山麾下反腐人員,談到王岐山用人有四個特點,最後一條是不容燈下黑。中紀委近年來多次清理麾下「不守規矩」的5類官員。

9月16日,中紀委又新增了2名官員。中共外交部部長原助理劉建超調任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中共審計署人事教育司原司長王鴻津調任中紀委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

隨後,《新京報》旗下微信公眾號「政事兒」盤點十八大後中紀委書記王岐山麾下反腐人員,總結了掌舵者王岐山有四大用人特點比較鮮明:術業有專攻、善用老下屬、全國一盤棋,以及不容燈下黑。

「政事兒」發現,中紀委在展開全面反腐風暴的同時,也堅決清理「燈下黑」現象。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王岐山逢會必提隊伍建設。王岐山強調:越是大機關越容易燈下黑,紀檢監察戰線也不平靜,也有一些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2014年5月,時任中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被查,當時的第四室負責聯繫金融口的單位等。更早前曾任職內設機構改革前的第五室主任和第二室主任。

查處魏健不到10天後,中紀委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曹立新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10天內兩名中紀委廳局級領導幹部落馬,被視為中紀委清理門戶之舉。

另外,在地方紀委層面,山西省紀委原常務副書記楊森林2014年7月被查,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鍾世堅於2015年4月被查。

觀察發現,中紀委從2013年起就一直在「清理門戶」,到2014年9月份,中紀委統計有41名「自己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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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用人有四個特點,最後一個是「不容燈下黑」(網絡圖片)

今年2月1日,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發文章《強化自我監督防止「燈下黑」》,羅列被查處的紀檢監察官員有5類:欺瞞組織者有之,利益輸送者有之,跑風泄密者有之,拉關係抹案子者有之,以案謀私者有之。

分析認為,這5類紀檢人員是是王岐山最不能容忍的。

阿波羅網於飛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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