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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要求小區拆牆 網友:先拆了防火牆!圖

人民日報客戶端22日刊文稱,小區拆圍牆其實是清除城市交通路網栓塞,在歐美等已開發國家,拆掉圍牆的街區制正是破解城市擁堵的良藥。隨即有網友翻出《物權法》表示,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還有網友詼諧地表示,「一定有個賊界精英混進了人大代表群,這麼為賊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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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晚,一份提及推廣街區制的文件引來關注。這份名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的文件,其實是去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配套文件。《意見》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布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

新城控股高級副總裁歐陽捷對這項政策「很意外」,他對財新網表示:「從歐美國家的經驗來看,政策大方向毫無疑問是好的,《意見》的目的在於提高城市規劃管理的水平。但是在社會保障還沒完全解決好的前提下,強推街區制政策則可能出現一些問題。中國流動人口龐大,如果政策一刀切,安保問題的管理上將有較大壓力。」

四川省一位房地產開發人士對財新網表示,「對開發商來說,可能要重新考慮商業和住宅的配比問題。對小地塊影響不大,對大地塊而言,物業管理、樓棟的擺布、景觀公共化將是要面臨的問題。」

網友翻出了《物權法》第73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學者何清漣點評:根據我在國內時的經驗,封閉式小區通常是物業管理公司當家作主,居民委員會無法插足。「加強街區建設」,就是要推廣街道辦事處與居委會制度,「朝陽區群眾」可以成為基本維穩力量。不知為何國內人沒意識到這一點?

隨即網友「牙醫猶飛」表示,「政府對個人產權的侵犯不是一兩天了,從打地主分田地時候就有了,愈演愈烈!」

山鬼風語:「見不得你有一點好日子過,骯髒的手到處摸。」

我的紅色天空:「先拆了防火牆」

小均:「人民日報說小區和單位大院……中南海算不算單位大院?」

煙雨鎖清秋:「這叫什麼事兒!安全更沒有保障了!」

更有網友分析:「你黨制定政策,凡是對自己有利的一律與世界接軌,凡是對自己不利的一律走中國特色。不是歐美先進的政策都適用於兲朝的⋯⋯拆掉小區圍牆,小區的綠化道路以前是算到大家的公攤面積里的怎麼退賠?社區安全如何保證?你國人有那外國人的公德心和素質嗎?如果要拆,請先把單位大院的圍牆,法院、檢察院、政府的圍牆,還有方校長的牆拆了……能不能先把我們省委別墅的封閉式院牆,大門,綠樹隔離還有中南海外面的圍牆和各部委大院的牆都給先撤了,再商量老百姓家的?!你黨帶頭先拆掉這些,俺們小民一定跟隨。一定有個賊界精英混進了人大代表群,這麼為賊著想⋯⋯」

阿波羅網白梅報導

責任編輯: 白梅  來源:阿波羅網白梅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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