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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戀上46歲大叔 兩人私奔隱居山洞

最近,在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甘溪鎮陽春垻村一片果林附近,一對外來的男女住進了一個山洞。令人奇怪的是,兩人年齡如父女、生活起居卻似夫妻。村幹部幾次前去探訪,發現這對來自重慶酉陽的男女竟然是相約私奔的情人。

外鄉男女住進山洞村幹部發現秘密

甘溪鎮陽春垻村位於武陵山區烏江河谷地帶,這裡的土家族人世代務農,最近幾年村里開始種植果樹,發展經濟果樹林。

大概一周前,一個中年男子帶著一個十多歲的女孩流浪到陽春垻。好心村民周其堯看著這對貌似父女的外鄉人可憐,收留了他們。住了兩天後,二人向周其堯一家道了謝,搬去村外一片果林附近的一個山洞裡住了下來。

村里人開始議論紛紛,都覺得兩個外鄉人行為奇怪,年齡上看起來兩人像父女,而他們卻又吃住在一起、還睡一張床。問他們到底是何關係、來自哪裡,兩人閉口不答。

中年男子偶爾向村里人打聽:「我們想打工,有沒有哪裡要小工?」

6月9日,陽春垻村幹部聽到消息後,與駐村幹部一道,在村民帶領下來到山洞,見到兩個外鄉人。兩人只說他們來自重慶市酉陽縣農村,是「夫妻關係」,出來打零工掙錢。並央求村幹部幫他們介紹個看果園的工作,還一再強調:「我們不是壞人!」

村幹部見他們不願回家,於是將兩人推薦到村里一片果林去幹活,並安排他們住進看守果園的窩棚。

接到村幹部的報告後,甘溪鎮政府和派出所立即聯繫重慶酉陽方面,得到的答覆是:兩人是私奔的情人。

來自酉陽的信息顯示,女孩劉某剛滿15周歲,重慶市酉陽縣清泉鄉清溪村2組人;男子冉某今年已經46歲,家住重慶市酉陽縣萬木鄉木坪村。兩人同居已有一年。

少女戀上大叔私奔到沿河甘溪

女孩劉某身世坎坷,很小就被親生父母遺棄,被養父撿到並收養。養父因為無子女,對她百般珍愛。幾年前,養父去世,養父的弟弟收養了她。10多歲後,劉某開始厭學、不願意回家,初中一年級後就不再去上學。

這時,冉某出現在了她的生活中。46歲的冉某是鄰鄉萬木過來的零工,開了一個小副食店,見劉某人比較機靈,請她到店裡照看店鋪。劉某對這個年長自己30歲的大叔越來越依賴,時間長了,兩人有了戀情,同居了。

去年9月,劉某現在的養父母發現兩人的戀情後竭力反對。劉某認定了冉某,死活要跟他在一起。一天,劉某給養父母留下一張紙條後,跟著冉某離開了家鄉。

清泉鄉位於烏江畔,河對面就是貴州省沿河自治縣。兩人先是去了烏江邊的龔灘古鎮,後來覺得離家太近,就由洪渡鎮過烏江進入沿河。他們一邊打零工掙錢一邊流浪,經過新景、黃土、思渠等鄉鎮,最後到甘溪鎮陽春垻村時,已經流浪了近9個月時間。此時,劉某已經有了身孕,再也不能奔波,兩人便決定在陽春垻住下來。

當地政府安排車輛護送二人回重慶

6月11日下午,接到村民報警後,甘溪鄉派出所工作人員楊學林立即與村委會聯繫,再次與酉陽警方和劉某的養父母聯繫,核實情況。

當晚,當甘溪鎮黨委政府得知此事後,及時安排村委會幹部做好兩人的安撫工作。12日一早,由鎮黨委書記張洪斌、副鎮長周宇組織派出所、民政辦、駐村幹部和村委會人員進村了解核實情況,並將二人帶回甘溪鎮政府。經過反覆做女方思想工作,並通過派出所戶籍系統進一步查證,才核實女方真實身份。

「女孩哭得很兇,」甘溪鎮副鎮長周宇告訴貴州都市報記者,「做了很久的思想工作,她才同意回家。」

鄉幹部們將劉某送到鎮衛生院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她已有8個月身孕,胎兒及她的身體均正常。

12日下午,甘溪鎮政府安排車輛及人員趕往重慶酉陽,護送兩人回家。12日晚11時30分記者截稿時接到甘溪鎮政府工作人員的電話,他們已經將劉某、冉某兩人平安送到重慶市酉陽縣清泉鄉,並交給了鄉政府工作人員。

律師觀點

年長男方應加強法律意識

6月12日,記者就此事採訪了貴州群眾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尹姮。

尹姮說,在此事中,女方剛滿15周歲,而雙方同居已有一年,由此推斷,二人發生性行為的時間在女方未滿和已滿十四周歲兩個時間點。如果女方未滿十四周歲,不論男方採取什麼手段,女方是否同意,只要發生性行為,男方就構成強姦罪。強姦罪侵犯的是女性的性的自主決定權,而幼女缺乏決定性行為的能力,所以即使男方徵得女方的同意,同樣構成強姦罪。如果發生性行為的時間在女方已滿十四周歲時,女方自願發生性行為,男方則不構成犯罪,但是二人私奔時女方心智不成熟,二人私奔後生活、情感都會難以為繼。在女方有孕在身的情況下男方無論是否構成犯罪,孩子的撫養問題都會成為二人的巨大負擔。

尹姮建議,青春期的女孩應該理智處理情感問題,而年長的男方更應節制欲望,加強法律意識。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多彩貴州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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